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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火相因话损益

时间:2022-05-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气火之间,也有着互相为用、互为消长的内在联系。充分揭示了气火之间在生理病理等方面有着密切联系的客观规律。后世医家结合这一理论,并对其机制又有进一步的充实与发挥,将气火相因之说灵活地运用于临床,并获得了一定疗效。视耗伤元气之火为贼火,并创补中益气以退阴火之大法。兹就气火相因简列补泻四法如次。

气火相因话损益

气火属阳,与属阴之血水,既对立而又统一地构成两对互根为用、平衡阴阳、协调脏腑的重要物质。然气火之间,也有着互相为用、互为消长的内在联系。若气火失去内在之相互协调,出现偏盛偏衰时,同样会产生病理,导致疾病。

气火相因之说前人虽无专题立论,但在古代医籍中曾有论及。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曾反复阐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曰:“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充分揭示了气火之间在生理病理等方面有着密切联系的客观规律。后世医家结合这一理论,并对其机制又有进一步的充实与发挥,将气火相因之说灵活地运用于临床,并获得了一定疗效。如金元时代之李杲在《脾胃论》中曰:“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视耗伤元气之火为贼火,并创补中益气以退阴火之大法。明代张景岳尝谓:“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太过则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后世医家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也创造了许多益火以补气、泻火以救气等方剂。

火之少壮直接导致气之壮衰,气之余缺能否致使火之衰盛呢?朱丹溪视气机郁结日久必化火焰为害,首先提出“气有余便是火”之说。景岳在《传忠录》中曰:“气本属阳,阳实者固能热,阳虚者独不寒乎?”故元气不足之人,内失温煦,外乏御护,可常见形寒肢冷,舌淡脉虚迟等真火偏衰之症,故经曰:“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也……气不足便是寒。”是故气火相因之说,理论上不可偏废,实践中有其一定的指导意义,辨证时当审气之盛衰,火之少壮,论治时处以恰当方药,庶不致落入见火便清,见虚即补之俗套窠臼。兹就气火相因简列补泻四法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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