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资格考试工作程序
(一)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资格考试的基本程序,以确保中心职工能够及时取得相关资格。
(二)适用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
(三)职责 协助将相关考试信息向员工传达,解答关于考试的相关行政问题,考试通过后领取、发放相应资格证书,并进行登记、存档。
(四)工作程序
1. 执业医师考试工作流程(图3-45、46、47、48)
(1)本人网上下载申报表进行填写
(2)内勤档案岗进行审核,合格者进行登记。本人到综合部盖章,报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局;
(3)考试合格,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登记。
(4)负责通知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培训。
(5)培训合格者将医师执业证书进行登记,并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转交培训管理岗。
(6)修改执业医师库,档案材料归档。
(7)发放资格证书。
2.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流程
(1)文件下发后,上网公布考试信息。
(2)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
(3)初审合格,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提交相应审核材料。
(4)审核材料上报卫生局审核,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5)考试合格,由卫生局发放资格证书。
(6)领取资格证书并发放。
(7)相关材料归档,纳入员工信息档案库
3. 初级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1)见习期(初期)人员期满,培训管理岗将名单交至内勤档案岗。
(2)由本人申请确定专业交至内勤档案岗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材料,上报卫生局。
(3)卫生局审核,审核合格,领取资格证书。
(4)将资格证书纳入初级认定库,将名单交培训管理岗。
(5)发放资格证书。将相关材料归档。
4. 技工等级考试工作流程
(1)文件下发后,上网公布考试信息。各部门本人申请等级考试。
(2)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考核报名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晋升技术等级审批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上报卫生局。
(3)卫生局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培训、进行考试。
(4)考试合格,领取资格证书。
(5)合格人员信息录入认定库。
(6)发放资格证书,并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晋升技术等级审批表》入人事档案。
(7)并将考核合格人员交培训管理岗。
图3-45 执业医师考试工作流程
图3-46 资格考试流程
图3-47 初级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图3-48 技工技术等级考试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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