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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血栓栓塞抗凝治疗

时间:2022-04-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提示,INR在2.0~3.0时对VTE的治疗有效,能够充分阻止血栓复发,同时出血并发症较少。对于确诊的PTE病例,大部分禁忌证属相对禁忌证。达稳定治疗水平后,改每天上午测定1次APTT。对合并有血小板减少的VTE和HIT的病例,可使用重组水蛭素和其他小分子血栓抑制剂抗凝。一般先予重组水蛭素抗凝,直到血小板数升至100×109/L时再予华法林治疗。若行长期治疗,约每4周测定INR并调整华法林剂量1次。

一、历史回顾

1937年,Crafoord首次报道普通肝素(UFH)预防VTE。1938年,Murray和Best首次报道了应用UFH治疗PTE与VTE。1960年,Barrit和Jodan报道利用随机对照试验(RCT)评价UFH的疗效,证实了UFH在临床上的有效性。1986年,首次报道了低分子肝素(LMWH)治疗VTE。1992年,Thery等首次采用LMWH治疗急性PTE。1997年,Columbus调查组(Columbus Investigators)首次报道了LMWH与UFH治疗VTE比较的RCT。LMWH与UFH相比有明显的优越性,它可以按体重固定剂量使用,不需实验室监测;可以皮下使用,使院外治疗VTE成为可能。

1941年,梅厄总医院(Mayo Clinic)的Butt等首次报道了双香豆素的临床研究,1959年,Sevitt和Callagher等报道了口服抗凝药预防VTE的第一个安慰剂对照试验,证实了双香豆素的有效性。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国际敏感指数(ISI)等方法的应用,促进了口服华法林治疗VTE有效性的评价。研究提示,INR在2.0~3.0时对VTE的治疗有效,能够充分阻止血栓复发,同时出血并发症较少。

二、我国制定的抗凝治疗方案(2001年)

主要参考了2000年欧洲心脏学会发表的《急性肺栓塞诊断与治疗指南》。

(一)适应证及禁忌证

1.抗凝的适应证 临床疑诊PTE时,即可安排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进行有效的抗凝治疗。

2.抗凝的禁忌证 活动性出血、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减少、未予控制的严重高血压等。对于确诊的PTE病例,大部分禁忌证属相对禁忌证。

(二)肝素的推荐用法

给2 000~5 000U(欧洲心脏病学会推荐5~10kU)或按80U/kg,静脉注射,继之以18U/(kg·h)持续静脉滴注。在开始治疗后的最初24h内,每4~6h测定APTT,根据APTT调整剂量,尽快使APTT达到并维持于正常值的1.5~2.5倍。达稳定治疗水平后,改每天上午测定1次APTT。使用肝素抗凝务求达有效水平。若抗凝不充分将严重影响疗效并可导致血栓复发率的显著增高,根据APTT结果调整肝素剂量(表27-2)。

表27-2 根据APTT监测结果调整静脉肝素剂量的方法

(三)低分子肝素(LMWH)的推荐用法

根据体重给药。不同低分子肝素的剂量不同,每日1~2次,皮下注射。对于大多数病例,按体重给药是有效的,不需监测APTT和调整剂量,但对过度肥胖者或孕妇宜监测血浆抗Ⅹa因子活性(plasma anti-Ⅹa activity)并据以调整剂量。

(四)重组水蛭素(lepirudin)和其他小分子血栓抑制剂

重组水蛭素较肝素抗凝作用更为有效。对合并有血小板减少的VTE和HIT的病例,可使用重组水蛭素和其他小分子血栓抑制剂抗凝。一般先予重组水蛭素抗凝,直到血小板数升至100×109/L时再予华法林治疗。

(五)华法林

可以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开始应用后的第1天至第3天加用口服抗凝剂华法林,初始剂量为3.0~5.0 mg/d。由于华法林需要数天才能发挥全部作用,因此与肝素或低分子肝素需至少重叠应用4~5d,当连续2d测定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达到2.5(2.0~3.0)时,或PT延长至1.5~2.5倍时,即可停止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单独口服华法林治疗。应根据INR或PT调节华法林的剂量。在达到治疗水平前,应每日测定INR,其后2周每周监测2~3次,以后根据INR的稳定情况每周监测1次或更少。若行长期治疗,约每4周测定INR并调整华法林剂量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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