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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纠纷的现状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显示:2005年全省共发生医疗纠纷1 709起,2004年1370起,2003年1 102起。

1.医疗纠纷的数量逐渐增多,涉及范围逐步扩大,但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途径和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比例反而有所下降。

2.以经济赔偿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处于主导地位,患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越来越大。

3.医患矛盾日趋尖锐,病人及其家属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赔偿数额过分要求,处理难度日渐增大。

4.外科纠纷比内科纠纷的多,医疗后果严重的比医疗后果较轻的多。

5.社会影响增大,有些医疗纠纷因病人高额赔偿的要求不能满足,则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及相关媒体投诉,更甚者聚众闹事,破坏医院财物,打骂、恐吓医护人员,或动用地方势力给医院施加压力;加之有些媒体缺乏医学知识,不明事实真相,盲目炒作,使医疗纠纷很快传及社会,给医院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中国医师协会2006年调查了114家医院,发现医疗纠纷数量以倍级增长,2005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30起,2006年增加到66起;赔付金额上涨,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额92万元,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额1 0181万元,三甲医院医疗纠纷赔偿费平均达到100多万元。2001年北京医师协会对71家二级以上大中型医院调查结果表明:3年来共发生殴打医务人员事件502起,其中致伤、致残者90人,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事件1 567起,病人欠费达115亿元。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显示:2005年全省共发生医疗纠纷1 709起,2004年1370起,2003年1 10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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