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青少年违法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比率逐年上升,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低龄化趋势的问题已越来越严峻。尽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层次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在于他们的心理方面。本节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因素,提出心理预防综合矫正措施,以期为社会、家庭以及学校提供一些有效的防治依据。青少年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综合反应。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比率逐年上升,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低龄化趋势的问题已越来越严峻。青少年犯罪的根源何在?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有效地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这是人们所关注的社会问题。尽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层次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在于他们的心理方面。本节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因素,提出心理预防综合矫正措施,以期为社会、家庭以及学校提供一些有效的防治依据。

青少年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综合反应。从年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发育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青少年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在心理上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内部产生矛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青少年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的理论

有关解释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的理论观点很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有以下几种。

(一)不同接触理论

认为包括少年犯罪在内的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与关系密切的群体的接触交往过程中,通过交互作用学习得来的。又译为“不同交往理论”。由萨瑟兰于1939年提出,后来,D·格拉泽补充萨瑟兰的理论,提出了“不同认同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不但可以通过直接接触、交往而获得,而且也可以通过对别人意见、态度及行为方式的认同获得。

(二)体型理论

由美国学者谢尔登提出,并由格卢克夫妇加以发展。认为少年犯罪的产生与其具有一定的体型及其相适应的性格有关。谢尔登将人的体型分为4种类型,并认为每种体型都有相对应的性格特征:①内胚层体型。这种人身体圆润肥胖,其性格特征为喜爱娱乐,外向,柔顺,几乎对任何体育活动和冒险活动都不感兴趣。②中胚层体型。这种人骨骼发达,肌肉健壮,其性格特征为喜欢冒险,爱好运动,专断大胆,争强好胜。③外胚层体型。这种人身体单薄,身材瘦长,其性格特征为心理抑郁,沉思内向。④均衡型。这是一种综合型体型,没有任何单一类型的突出特征。

谢尔登在研究了波士顿的200名少年犯罪人之后,发现有60%的人属于中胚层体型,而在作为对照组的一般少年中仅有30%的人属于中胚层体型。以后,格卢克夫妇又根据谢尔登的人体类型说,对少年犯罪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发现在犯罪少年中,中胚层体型者最多,占60.1%(在非犯罪少年中为30.7%);其次为外胚层体型者,占14.4%(在非犯罪少年中为39.6%);接着为均衡型者,占13.5%(在非犯罪少年中为14.7%);内胚层体型者最少,占11.8%(在非犯罪少年中占15.5%)。

格卢克夫妇谨慎地解释这种现象,认为从体型、性格和气质是一个稳定不变的整体来看,并没有使某人成为犯罪少年的犯罪人格。不过,由于中胚层体型者体格健壮,血气旺盛,不愿受约束,因此在处于不利的环境时,如果其他条件相同,中胚层体型者更有可能采取犯罪行为,而成为犯罪少年。

(三)机会理论

美国学者克洛沃德和奥林(1961)认为,下层社会少年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剥夺了他们获得生活目标或取得成功的机会,使他们没有机会以合法的手段达到目的,而只能以非法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愿望。

(四)亚文化理论

美国学者科恩等人提出,少年犯罪是下层社会少年中亚文化发展的结果。下层社会的青少年渴望达到中上层社会的生活目标,但是由于本身种种条件的限制,使得他们在学校或社会上的竞争中经常遭到失败或挫折,但是又无法忍受或妥善处理这些挫折,因而逐渐形成了不同于普通社会的价值观念,以此来克服社会适应中的失败与挫折,并且逐渐认为他们不属于正常的社会。于是,这些青少年自己结合起来,形成亚文化群,共同用反社会的行为来应付社会适应中产生的问题,这样的亚文化群常常被称为“帮伙”。

(五)遏制理论

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认为,对人的行为的遏制(或抑制、控制)有两种:一是外部遏制(主要是社会压力),二是内部遏制(主要是内在控制力)。当具有良好的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能力时,就能约束人们不致产生犯罪行为;当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减弱甚至消失时,犯罪行为就会发生。

(六)标定理论

由美国犯罪学家贝克尔、E.M.李默特等人提出,认为少年犯罪是社会对有过错的儿童贴上坏的标签的结果,当他们第一次被贴上坏的标签之后,就放纵自己的不良行为,以此来对抗社会对他们的不良标定,从而使他们不断向违法犯罪的方向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者。

(七)社会学习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A·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通过观察学习、聆听周围社会环境中人们的言行或直接体验犯罪活动获得的。获得犯罪行为的外部条件是家庭成员的示范和鼓励,亚文化群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中言语、文字、图像等符号的示范;犯罪行为由于得到外部强化而得以保持;犯罪行为由于模仿、不利处境的逼迫、诱因的作用、命令与强迫、妄想、酒精作用等因素而被激发。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因素

(一)青少年的内在特征

1.认知能力差,受暗示性强 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低,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欠缺,所以极易受外界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或者受不良社会环境的感染,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2.情绪情感不稳定,情景性强、易受感染 青少年的情绪不稳定,容易为外界诱因的驱使而激发冲动,而当他们冷静下来,一般也感到后悔和恐惧。这一重要的情感特点就决定了他们违法犯罪的盲目性,偶发性和残暴性。

3.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 青少年文化水平较低,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品质和行为,思想简单,行为盲目,因而喜欢模仿别人。加上一些不良影视的影响,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好奇心强,喜欢寻求刺激 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精力充沛,对大千世界觉得神奇、新鲜、充满着求知欲和探索的欲望,对什么事情都想试一试,有时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会有不顾后果的冒险行为。

由于青少年具有以上的心理特点,因此他们一旦受到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就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环境及教养方式的因素

1.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影响家庭环境因素包括

(1)家庭结构破损。在青少年犯罪中,出身于结构破损家庭的占30.5%,表明家庭结构的残缺对青少年犯罪有重要影响,并且年龄越小,影响越大,同一地区14~18周岁年龄段这一比例要高出8.5%。

(2)家庭内部不和谐。父母之间关系紧张,经常吵骂,无暇顾及青少年子女,甚至将不满转嫁于子女身上,虐待子女。子女在家庭中感受不到爱,不愿意回家,有的选择晚归,有的选择离家出走,增加了犯罪的风险。

(3)家庭其他成员的失范行为。家庭其他成员行为不端,有不良嗜好甚至有违法犯罪纪录,对青少年产生负面示范作用,容易导致青少年形成不良的个性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在农村以及城市中所占的比重都较大,家庭经济困难导致人口流动性增强,父母外出打工,无法照顾子女。或者家中住房紧张,居住环境差,导致青少年缺乏自信和归属感。

2.家教方式对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

(1)过分溺爱。子女提出的任何要求,父母均予以满足,尤其在独生子女家庭,易导致子女骄纵、蛮横、缺乏责任心。

(2)对子女放任不管。在一些双亲在外打工或忙于经商的家庭,父母无暇或无力对子女进行管教,导致子女的行为无人监督、指导、纠正。

(3)控制过于严格。目前仍有一部分家长信奉棍棒式教育,对子女的管教态度较为严苛、粗暴,易导致子女一方面逃避家庭,另一方面在家庭之外任意表现攻击行为,以作为发泄内心焦虑的渠道。

(4)父母对子女的要求和管教缺乏一致性。对子女相同的行为,管教态度前后不一,有时禁止,有时宽恕。或者父母之间的管教态度不一,父亲禁止,母亲放纵,使子女无法产生适当的认同,情绪困扰甚为严重。

3.问题家庭对青少年个性的影响 在一般正常家庭中,父母子女的亲子三角关系结构平衡,父母婚姻幸福,认知水平较高,对儿童采用民主型的教养方式,注意与儿童的情感交流。儿童在这样的家庭中,心理冲突较少,即使有心理冲突,也能在家长帮助下得到化解,个性能够得到健康的发展,在青少年时期能够较好的社会化,并逐步走向成熟。虽然这种正常型的家庭中也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但是这些矛盾与不良家庭相比,在时间跨度上和强烈程度上都有质的区别,对儿童的个性形成负面影响较少。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不良个性是如何在家庭中形成的呢?据对媒体报道及心理咨询中接触的一些个案分析发现,绝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个性,都是在不良家庭(即问题家庭)的影响下形成的。其影响模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父母认知水平偏低型:农村青少年是青少年犯罪人员的主要群体。农村人口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外界信息来源狭窄,这就决定了家庭中,父母对子女教养认知水平偏低。当然,在城市家庭中,甚至在知识分子家庭中,对如何教养子女的问题显得很茫然的也大有人在,家庭教养中的溺爱、保护过度、要求过严,或放任不管,都会对青少年个性的养成起不良影响。

(2)父母粗暴争吵型:这一类父母由于自身个性上的问题,常常为生活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儿童常常处于恐惧状态,要么形成懦弱的个性,要么攻击性极强,在外面极易惹是生非,通过破坏性行为达到宣泄的目的。父母不和、意见分歧,儿童便不能(至少很难)形成评价事物好坏的统一标准,而是形成冲突的价值观,极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粗暴争吵本身也会成为榜样,被儿童学习和模仿,易使儿童形成残忍好斗的性格。

(3)感情失衡型:家庭中由于沟通不够,导致夫妻感情失衡。情感天平失衡后,为寻求新的平衡,有的人把精力完全放到儿童身上。把精力放在孩子身上原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是,在感情失衡的家庭中,这些行为只不过是满足自己需要的一种代偿,一方面有被爱的需求,而同时对对方主动的爱却又不足,因此将爱的需要转向孩子。特别是女性,她们渴望从孩子那里得到爱,似乎只有孩子对她们的忠诚、驯服和一刻不离,才能止住她们感情上的饥渴。有些母亲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她们把本人的不安全感转移到孩子身上;有的有强烈的占有欲,没有其他形式的满足,就只好把占有对象转向孩子,这都会导致对孩子的溺爱、过度保护。

感情失衡家庭中,由于家长自身个性可能被扭曲,孩子在这样的家庭三角关系中受到这种扭曲个性拉力的影响,心理上长期处于矛盾状态,同样会形成各种有缺陷的个性,如,抑郁、紧张、怨恨、自卑、自责、自私、敏感多疑、对人不信任、社会关系恶化,最终形成犯罪心理。

(4)单亲家庭型:由于丧偶或离婚所致的单亲家庭中、父亲或母亲在遭受丧偶或离婚之后,心灵上留有创伤,加上生活的重负,心情往往处于压抑状态,这无形中就带给孩子生活的阴影。生活中有些人喜怒无常,弄得孩子无所适从;有的人觉得欠孩子太多,过度溺爱;有的想在孩子身上寻求补偿,对孩子要求过于严格;有的离婚后,双方都对孩子不管不顾,让孩子有遭遗弃的感觉,从小流浪在外,衣食无靠,易形成冷漠、怨恨、漠视社会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个性,很容易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离婚家庭的单亲家长还可能会把怨恨的种子埋入孩子的心中,以致孩子易形成反社会心理。

另外,大多数的单亲家庭,孩子由于母亲或父亲的缺失,有强烈的自卑感,性格孤僻,他们常常会远离好孩子,从差孩子群中寻找自尊,慢慢染上各种各样的恶习,形成犯罪心理。

(5)其他亲属代养型:由于失去双亲或父母放弃责任把孩子寄养在其他亲属家中(大多寄养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家中),这些被寄养的孩子由于与父母的感情剥离过早,不安全感较强,极易形成冷漠的个性,自卑,自私,缺乏同情心,对人不信任,还可能成为具有破坏性和攻击性的人。而由祖辈抚养的孩子,往往娇宠有加,容易形成任性、贪图享乐、不负责任、有冲动性和攻击性的个性。

(三)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学校对青少年犯的影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1.教育管理方面 目前中小学在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忽视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忽视对差生的教育管理。导致一些不良的倾向在青少年中间滋生而没有被及时加以正确引导。这些不良的倾向易引发青少年犯罪。对于差生,往往不注重教育方法,轻则听之任之,重则歧视之。这样的教育管理方式,容易导致这些失意青少年逃学甚至辍学,游荡于社会,结交不良的同龄朋友形成交际圈。而同辈群体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尤其是在青少年时期,同辈群体的影响日趋重要,甚至有可能超过父母和教师的影响。萨瑟兰的差异交往理论指出:一个人的行为主要是由他的社会交往所决定的,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主要是他与一个有犯罪行为的人交往结果。差生在社会交往中,不仅与违法乱纪的青少年交往,也与遵纪守法的同龄人接触,但是与行为不端的青少年的接触程度超过了与正常青少年的接触程度,故而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教育方法方面 有些教师在教育的过程中,采用一些简单、粗暴的教学方法,他们在教学过程中缺乏与学生的交流,为提高学生学习成绩采用体罚、讥讽等方法刺激学生。这些错误的教学方法容易导致青少年产生情绪障碍。而根据美国精神病学家、少年犯罪研究的著名先驱者Healy和Bronner于1936年所提出的情绪障碍犯罪说,情绪障碍是引起少年犯罪的最主要原因。

(四)社会的影响因素

1.网络的影响 网络不良文化的传播,导致青少年心理扭曲,并加快犯罪的进程。具体表现为:网络传播西方价值形态文化,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与人生观;网络的淫秽站点泛滥,对青少年危害极大,导致青少年性犯罪与暴力犯罪增加;网络暴力文化的传播,对青少年的行为产生误导,导致校园暴力和有组织犯罪的增加。

2.学校教育的失误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中国目前至少有约1 000万闲散未成年人,而这一群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发源地,未成年犯中闲散未成年人比例高达61.2%。闲散未成年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盲、小学和初中水平的占97%,在校期间56.7%的人经常逃学旷课,57.1%的人学习成绩中下或根本赶不上,50.3%的人表示很少或从未受过老师表扬。由此可见,这些闲散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成绩普遍差,大多数人纪律亦差为双差生。而学校在双差生的转化问题上,教育力度明显不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失误。双差生由于经常遭受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会逐渐产生自卑感、无助感、逆反心理和嫉妒心理,甚至会厌学、自暴自弃,走向社会的对立面。

3.人才高消费 所谓人才高消费是指用人单位过分依照学历选择人才的一种情况。目前我国就业市场待业人口多,就业渠道少,劳动力相对过剩。但社会上人才高消费的现象却无处不在,大多数用人单位招聘时一味追求高学历,将招聘门槛抬得高高的,结果导致了两种弊端:一是招来的人大材小用,不适合岗位需求,不能人尽其用;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低文化阶层的就业难度和生存压力,致使众多文化程度不高的青少年对通过正当途径满足个人需要产生了怀疑和失望,他们摆脱不了这种苦恼,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如果几经努力仍无法找到出路,便可能产生破罐子破摔心理,通过采取非正当手段乃至犯罪来实现自己的意愿、达到目的。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

(一)社会、学校应为青少年成长创建良好环境

1.改善和净化社会环境,构筑社会防线

在全社会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有关部门要对当前文化市场中的不良现象进行依法治理,持续开展电子游戏机、互联网上网服务专项治理;对宣扬暴力、凶杀及淫秽的图书、音像制品不断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构筑社会防线,杜绝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清洁、文明、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

2.加强青少年法制、道德、心理健康和性教育 青少年正处在由儿童向成人转变的过渡期,社会阅历浅,缺少必要的是非观念,易受诱惑,走上邪路。应不断加强青少年的人生观、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准,增强抵抗犯罪的自制力;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性知识教育,及时解决因生理成熟而产生的心理问题;针对他们的心理特点,适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人格素质,增强面对困难与挫折的勇气;学校教育应摒弃重智轻德的教育理念,积极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使差生或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青少年在空间上与犯罪亚文化群隔离开来,减少犯错误的机会。

3.变人才高消费为人尽其才、各尽所能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用人单位如果能从实际需要出发,因岗找人(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招聘不同层次的人才),既能发挥员工所长,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又能减少追求高学历给单位带来的招聘成本、高薪成本,还能多给低文化青年创造就业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用人单位如果能经常从基层员工中提拔人才,进行培训,逐步提升,这不仅对激励员工工作热情有帮助,更对那些因“通往社会上层的机会被剥夺,不能合法的达到自己的意愿和目的,从而使用非法手段以致陷入犯罪”的低文化层次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

(二)家庭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

1.从家庭这一宏观体系去分析问题孩子身上出现的各种偏差甚至是犯罪,常常是由于自身的不良个性所导致的。但我们的着眼点不能光放在孩子身上,这些不良个性常常是因为父母的认知水平偏低、感情不和、事业不顺等问题折射到孩子身上所致,因而要以家庭系统为着眼点,去寻找问题的症结。

2.要用系统的思想去拉动家庭成员的互动 任何大系统的变化,会影响到小系统的状况,反之,小系统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大系统的状况,互相彼此往来,影响、改变原有的平衡。父母的认知、夫妻关系以及其他心理问题会影响家庭气氛、影响儿童的心态和行为;反过来,儿童的心态和行为又会影响父母的情绪,影响父母教养方式的选择。因此,治疗者要注意到全家每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的调节,要依赖全家人的协力合作,在互动的状态下达到改变个性的心理和行为的目的。

3.要以“情”为重 有问题的家庭,由于长期的冲突,往往情绪、情感很恶劣,面对治疗者会争着数落、说理,要求评断是非。而治疗者决不能充当法官,判断出谁是谁非,反而更伤感情。要想办法让他们去注重解决眼前矛盾,尽量避免翻旧账,要淡化缺点,发现亮点,树立当事人的自信心。

4.积极引导,充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与交流 夫妻间出现矛盾、家长对子女要求过严、子女对家长逆反,常常是由于互相缺乏理解所致。而缺乏理解的根源就是当事人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不能了解彼此间的思想及行为,甚至相互之间还有许多误会。这种情况,有时当事人并没有意识到,或者虽然意识到了但没有进行有效地沟通。家庭治疗最突出的优点是可以当着全家的面,让当事人倾诉心声,在治疗者的帮助和分析之下获得家人的理解和同情。

总之,只要我们在认识和研究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心理辅导,并积极地为他们心身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心理就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矫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