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行EN
1.如在入住ICU的最初7d内不能进行早期EN,无需进行营养治疗(标准治疗)。对于既往健康且无营养不良表现的危重病患者,应当在住院7d后(仍无法进行EN)再开始进行PN。
2.如入院时存在营养不良,且无法进行EN,则可在入院且复苏充分后尽快开始PN。
3.如果患者计划接受胃肠大手术而无法使用EN,则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进行PN。
(1)如果患者存在营养不良,应在术前5~7d开始PN,并持续到术后。
(2)术后即刻不应开始PN,而应推迟5~7d(如果仍无法进行EN)。
(3)疗程≤5~7dPN不能改善预后,而且可能增加风险。因此,仅在预计疗程≥7d时才应当开始PN。
(二)肠内营养的剂量
1.应当在开始进行营养治疗时明确EN目标(定义为能量需求)。能量需求可以根据预测公式计算,或间接量热法测定使用预测公式应慎重,因为与间接量热法相比,预测公式对个体能量需求的判断欠准确,对于肥胖患者如果没有间接量热法,预测公式的准确性更差。
2.住院最初1周内应努力使EN提供能量≥50%~65%的目标能量,从而发挥EN的优点。
3.如果在7~10d后单纯通过肠内途径无法满足能量需求(100%的目标能量),可以考虑添加PN。对于已经使用EN的患者若在7~10d开始补充PN,并不能改善预后,反而可能对患者有害。
4.应当对提供蛋白的充分性进行持续评估。由于标准肠内营养制剂非蛋白热氮比值很高。因此,通常补充额外蛋白对于BMI≥30的患者,蛋白需求应为1.2~2.0g/(kg·d),而烧伤或多发创伤患者可能更高。
5.对肥胖的危重病患者,推荐经EN进行允许性喂养不足或低能量喂养对于BMI≥30的所有肥胖患者,EN的目标不应超过能量需求目标的60%~70%,或0.046~0.058MJ(11~14kcal)/(kg·d)或0.092~0.105MJ(22~25kcal)/(kg· d)Ⅰ类和Ⅱ类患者(BMI 30~40)的蛋白入量应≥2.0g/(kg·d),Ⅲ类患者(BMI≥40)的蛋白入量应≥2.5g/(k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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