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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支点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教育厅依照国家要求,于2009年2月,正式成立了“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委员会”,设立了“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挂靠在甘肃省教科所。2013年11月,甘肃省教育厅又成立了“甘肃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挂靠在西北师大。通过成立专门机构,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靳建设

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基于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分析反馈指导,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并力图通过教育质量监测及其分析反馈指导,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是当今国际基础教育发展基本趋势。近十年来,甘肃省积极争取并参与国际国内的教育质量监测项目,认真分析和利用监测结果,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对基层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分析反馈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我省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参与项目研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可喜的成果。

一、质量监测项目开展的践行历程

新世纪初,甘肃省就引进和整合国际国内项目,以项目为抓手,建立质量监测评估的常态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教育监测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领导下,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直接参与主持和组织实施了以下的监测工作。

1.2006年5月和2009年6月,连续两次组织我省平凉市崆峒区和陇南市西和县18所小学的校长、900多名教师、3000多名学生及其家长,参加了教育部—联合国儿基会“爱生学校”子项目——“学习者能力与互动式教学”的监测分析工作。对项目县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设计学生编码方案,了解国际先进的评价理念,即“可观察的学习结果的结构”(SOLO Taxonomy),熟悉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和测试框架等内容,提交了30多万字的《甘肃省基线调研报告》和10万多字的《省级数据分析报告》。

2.2007年初开始,甘肃省作为中西部唯一省份,参与了教育部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的国家“建立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反馈与指导系统”项目。我省47个样本县的424所小学、182所中学,36977名学生和相关教师、校长参加了此项测试工作。2008年5月,国家项目组向甘肃省提交了《2007年甘肃省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报告》,首次向我省公布了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的学业表现。紧接着,组织专人,深入研读国家报告,发布了《〈2007年甘肃省中小学学生学业质量分析报告〉解读》,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分片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监测省级推进会”,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甘肃省人民政府提出了改进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3.2008年4月,我省与中国教科院合作执行高中学校增值评估——“改进中国教师发展和教育质量”项目。该项目为期五年(2008—2013),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逐年采集武威市全部29所普通高中、3811名教师、12403名学生的相关数据,进行匹配技术处理,发现每所学校的增值情况,适时提供反馈指导。该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学校效能增值”评价方法和理念,运用“多层模型分析技术”测量处于不同发展条件的学校和学生的进步幅度,有助于转变传统的以分数为中心的单一尺度评价,科学、客观和全面地对学校和学生进行评价。

4.2009年8月至2012年10月,在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重建更美好”项目支持下,创新机制,融合已有监测技术和方法,采用随机分层抽样技术,对西和县13个乡镇的39所项目学校、96103名学生、2262名小学和学前班教师进行了为期三年的监测和评估,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反馈报告24份15万字,客观、准确、详细地向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甘肃省教育厅以及项目学校等提出监测发现与项目建议50多条,弱化评判和排队倾向,强化评价的诊断、预测和激励功能,为最终促成援助项目顺利进行产生了积极的功效,受到了儿基会驻华代表的肯定和赞赏。

5.2010年,我省积极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获得国家批准立项。该项目的总体目标:一是建立符合时代发展和教育规律的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二是把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实施有效教学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甘肃省义务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整合各级政府督导部门与基教、教研部门的力量,成立省、市、县三级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形成强有力的行政领导和专业支持核心,研制出符合甘肃实际且可以辐射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该项目已于2014年完成,基本实现了项目目标。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充分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的教育质量监测理念和经验,基于各学科课程标准,聚焦学科核心能力,开发研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四个学科的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基于学科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开发出学科质量监测工具,对试点市县样本校实施监测并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落实了项目任务。本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之一——《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分册)已于2016年3月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

二、质量监测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

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实施中,坚持科学评价、探求规律、服务教学、促进发展的理念,认真分析解读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2008年以来对甘肃省的监测结果报告和其他各项监测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指导督导评估,改进督导评估方法,使督导评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指导学校、教师、学生超越个体经验,转变教育理念,改进教与学的方法和过程,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一)强化“四个注重”,持续不断地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1.注重机制建设。甘肃省教育厅依照国家要求,于2009年2月,正式成立了“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委员会”,设立了“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挂靠在甘肃省教科所。2010年3月,又出台《甘肃省基础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与反馈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向省政府提出促进和提高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的建议,寻求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2013年11月,甘肃省教育厅又成立了“甘肃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挂靠在西北师大。通过成立专门机构,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2.注重项目引进。借质量监测项目的东风,促进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我省开展了一系列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项目,这些项目,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监测理念和技术,还培养锻炼了本土监测队伍。为我省持续健康地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了智力和人才保障。

3.注重力量整合。将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联合起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围绕监测、分析和反馈指导,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活动,搜集数据,解读分析,反馈指导,为政府和学校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4.注重专业培训。质量监测工作专业性很强,仅靠行政推动还不够,必须有专业队伍专业眼光。有鉴于此,不论项目大小,都认真对待,在专业培训上下气力。如2007年参加国家“建立中小学学生学业质量分析、反馈与指导系统”项目后,反复邀请国家级专家给我们进行互动式培训,反馈监测结果,帮助分析解读数据,还组织省内行政人员和专业人员开展大规模的二级、三级培训,分片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监测省级推进会”,全面、充分地领会国家精神、汲取先进理念,指导我们的实践。

“四个注重”为甘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持续开展的《甘肃省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分析反馈与指导实践研究》项目成果于2012年获得“甘肃省第八届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特等奖”,2013年获得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成果三等奖”。

(二)强化“四个结合”,促进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的不断建立

1.把教育信息采集监测与教育重大决策相结合。及时掌握全省义务教育信息动态和资源配置情况,强化对义务教育的管理和调控,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2.把国内外监测项目实施与监测结果的解读、分析和反馈相结合。近年来,通过实施各类监测项目,利用监测结果,帮助项目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查找问题,促进整改,提高了管理水平,增强了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3.把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与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和制度相结合。结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试点项目,组织有关专家研制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和评价办法,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制机制改革。

4.把中小学考试评价改革与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相结合。通过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更加科学地掌握了评价策略和技术,了解了影响学生发展的各种因素,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考试和评价工作,促进了教育考试制度与评价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逐步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三、质量监测项目发展的推进推广

甘肃省虽然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与教育发达地区相比、与我省基础教育发展对质量监测的要求相比,体制和机构还不健全,机制还不够完善,监测队伍专业水平还很低,所开展的监测工作主要依靠国内外项目的实施仅限于部分样本县区和学校,还未形成常态化,仍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新常态背景下,为了加快甘肃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为理念,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工作体系。笔者以为,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可探索以下发展路径: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省、市、县三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已成为世界发达国家进行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我国许多发达地区和教育改革力度大的省份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监测可以了解教育质量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基础教育重心重点转移的过程中,为政策决策的修订完善提供客观依据;通过对教育质量问题做出分析和判断,引导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解决好改革发展的重点和方向问题。

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是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教育管理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要认识到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对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整合政府督导与教研部门的力量,成立省、市、县三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构,形成强有力的专业支持力量,建立省、市、县三级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体制和机制,并在政策、机制、机构、队伍、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整合资源,完善机构,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建设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明确要求:“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评估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只有独立于政府和教育行政体系之外的专业监测与评估机构,才能确保监测实施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为了实现甘肃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建议甘肃省政府盘活现有教育资源存量,建立独立的具有第三方性质的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构,将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的有关教育评估、评价、评审、督导等专业工作剥离,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中职教育质量评估、示范性高中评估、陇原名师(还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审、德育示范校、体艺示范校评估等等,划归由专门的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构实施。这是推进甘肃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建立这样的专业中介机构将成为一个为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服务的支持体系,他应超越某一具体的教育部门或系统,它代表政府行使权力,工作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受政府行政体系的干预。基于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监测标准的权威性是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保证,政府不再直接干涉或直接介入教育质量的监测过程,而是侧重于监测目标的制定和监测方法的管理,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宏观调控。唯此,构建起“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专业评教育”的新格局,才能既促进教育公平,又提升教育质量。

(三)加强培养,提升水平,打造一支德业精良的专业化监测队伍

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涉及专业领域众多,专业性强,难度大,要求高,需要强有力的学科团队与专业监测评价队伍支持。要整合省内外专家力量,吸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中小学骨干教师等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业人士,建立甘肃省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专家库,形成一支专业的研究团队。要建立一支专职的教育质量监测骨干工作队伍,加强专业培训和培养,加强研讨交流,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与国际组织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寻求国家专业监测机构的培训,提升监测理念,提高专业水平,培养锻炼一支事业性强、专业水平高的专兼职质量监测工作队伍。

(四)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助推甘肃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要加大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将教育质量监测的结果真正转化到提升甘肃省教育质量上来。要加大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力度,通过设立专题研究、联合开发工具、组织国际国内专题研讨等形式展开实质性的合作,为选择适合我省实际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模式和技术探路。要开展相关质量指标体系的研究,既要关注学生学业质量,更要关注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要研发高质量的监测工具,要从监测目的、内容、方式上着手,组织省内外专家力量加强对监测工具的开发研究;要加强对监测程序、监测结果的应用研究,以最少的样本量获得最有效的代表性,坚持“不比较、不排队、不奖惩”三不原则,使被监测的对象成为教育质量监测的合作者,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真实,保证监测结果的公正性、权威性、有效性;要开展诊断性的监测评估,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学生进行监测,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问题、类型及其原因,并及时反馈给学校和老师,帮助他们改进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以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要开展终结性的监测评估。对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六年级和九年级学生进行抽样性的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对普通高中进行分市州的学校增值评估,了解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并进行市县比较研究。在制度的设计上,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我省面临的现实问题上,建立一套政府宏观监控、学校自我评估、社会积极参与的具有西部特色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靳建设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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