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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美国学者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爱默生出身于波世顿的牧师世家。可惜威廉牧师42岁正当盛年之际被疾病夺去了生命,其时爱默生年仅8岁。1817年,爱默生进入哈佛学院。此后,他在兄长威廉创办的女子学校任教,为期三年。事业的不顺,加上结婚不到两年的爱妻爱伦因痨病不起而不幸逝世,使得爱默生万念俱灰,身心俱疲,宛如帆船失去了航向。1833年10月,爱默生结束了欧洲大陆及英伦三岛的游历回到美国,旋即开始了他后半生辉煌的演讲生涯。

爱默生出身于波世顿的牧师世家。他的祖先托马斯·爱默生早在1635年就漂洋过海来到美洲大陆,并凭借自己的勤劳和节俭挣下了一份产业。到了他的父亲威廉·爱默生牧师手中,其家族财富已到了相当令人羡慕的程度,据说牧师本人临终前的薪俸已达每年2500美元,并拥有大片果园、树林等产业,牧师同时还是“哲学研究会”(Philosophical Society)的创始人和“文选俱乐部”(Anthology Club)的主要成员,而这个俱乐部后来不仅开设了一系列的人文讲座课程,也兴建了一座图书馆和一座博物馆,甚至还创办了一种杂志——《文选月刊》——即《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的前身。

可惜威廉牧师42岁正当盛年之际被疾病夺去了生命,其时爱默生年仅8岁。以后他的命运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于父亲的病逝,家道中落,本来衣食无忧的富家子被迫走上了勤苦自立的生活道路。爱默生讲演及论文集中屡屡提到自立(Self-reliance)和自尊(Self-esteem)的话题,显然与他早年卓越奋斗的经历不无关系。

事实上,爱默生早在3岁时就被送到当地的拉丁学校,开始了他一生中漫长的求学历程。不过综观其整个求学经历,他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成绩平平,丝毫也看不出成名后那种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气势。他的生性羞怯,再加上不合群(据说他的叔父瑞普利曾问过他为何不讨别人喜欢并和别人争吵)[65],可以想象,学校生活并不能给他带来开心和愉悦的感受(爱默生在后来的文章中常借题发挥痛砭当时学校教育的种种弊端,很明显也是有感而发)。

到了1814年,由于波士顿地区物价腾越,爱默生的母亲不得已率领全家迁居康科德,虽然一年后,举家又迁回波士顿,但康科德地区的田园风光无疑在少年爱默生的头脑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1817年,爱默生进入哈佛学院。依靠一笔奖学金以及他在叔父瑞普利学校的兼职授课所得的微薄收入,爱默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虽然仍旧成绩平平(仅在全班59名学生中位列中等)。此后,他在兄长威廉创办的女子学校任教,为期三年。

爱默生自幼体弱多病(或许部分得自于他的家族遗传),这样的一种体质自然很容易滋生出多愁善感的情愫,他也承认自己是个天性羞怯之人,甚至有些懦弱,他的朋友赫奇称他“不苟言笑,慢言细语”,而且“行动迟缓,从未见他大步快跑”[66],也许是由于长期饱受风湿和肺病折磨的缘故。

照我们看来,这样的一种体格状态和性格特征明显不太适于从事繁重的教学工作,而实际上,他自己也坦承教学对他而言仅是“敷衍塞责的例行公事”(perfunctory),他本人对此毫无兴趣,更谈不上激情。他的强项在于诗歌和散文写作,他也很想在课堂上向学生展示并讲解他所欣赏的历代诗歌佳作,哪怕允许他讲授修辞学或演讲术,也比他实际从事的数学法语更令他感到开心。后来他时常痛苦地回忆踏进学校,步入法语课堂的那一种恐慌(terrors);至于数学,照他自己的说法,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傻瓜”(hopeless dunce),7乘以12是多少,他也毫无把握,更无论其他了。究其原因,他半开玩笑地解释,多半是由于大洋彼岸那位同族的数学家将他们家族遗传的数学细胞都攫取殆尽了[67]。他在后来的《日记》里曾抱憾缺乏友人梭罗那样的实践技巧和动手能力,多半也是数学不济的缘故。

在唯一神教(Unitarianism)领袖钱宁博士的影响下,爱默生开始为进入哈佛神学院而作为准备。1825年2月,他终于如愿以偿获准进入哈佛神学院中班学习,不久即由于眼疾发作而被迫中断,次年(1826)完成学业,转而开始了作为唯一神教牧师的布道生涯。

爱默生选择牧师职业,正如他从前选择教书一样,其实并非是他的初衷,因为他的天性向往的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富有想象和活力的生活方式,因此教条、刻板的宣教和枯燥乏味的教书一样,也激不起他的兴趣。虽然1829年他被正式聘为波士顿第二教堂的初级教师,他本人还是怏怏不快(irksome)。与其他人相比,他的业务不够熟练,与教区内教民的关系也不算融洽,甚至教堂的执事也断言他天生就不是做牧师的材料(not born to be a minister)[68]

事业的不顺,加上结婚不到两年的爱妻爱伦因痨病不起而不幸逝世,使得爱默生万念俱灰,身心俱疲,宛如帆船失去了航向(like a ship adrift)。几乎与此同时,他提出的改革圣餐仪式的要求,又被拒绝,这一切挫折乃使他萌生去意,遂于1832年做题为《圣餐》的布道后,毅然辞去牧师之职,踏上了首次去往欧洲游历的旅程。

那不勒斯、威尼斯、巴黎和伦敦等欧洲名城的游历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欢欣鼓舞和激动人心。“对于同一个人而言,在那不勒斯消磨一个钟点跟在波士顿花费同样时间具有同等价值”,他在《日记》里说;至于巴黎,不过是别一个较为喧闹、摩登的纽约而已。他所谒见的英国名流耆宿如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柯尔律治及卡莱尔(他与后者结下了深厚的情谊,终生与之书信往还并深受其思想影响),在他眼中都称不上具备“绝对一流的头脑”(a mind of the very first class),与他们相比,他在理解力和判断力方面毫不逊色。也许是由于年龄的关系,他所拜见的文化名人其时大多垂垂老矣,无论思维判断较其盛年都不可同日而言,而这无疑大大增强了他的自信(甚至还变得有些自大)。当他后来在《美国学者》中大声发问:“能教莎士比亚的老师在哪里?能指导富兰克林、华盛顿、培根或牛顿的导师又在何处?”[69]时,估计他头脑中浮现的定是老态龙钟的华兹华斯或柯尔律治的形象。

1833年10月,爱默生结束了欧洲大陆及英伦三岛的游历回到美国,旋即开始了他后半生辉煌的演讲生涯。倘若说前两次是由于少不更事,择业不慎导致半途而废的话,则这一次选择以演讲谋生显然经过了深思熟虑,而且他自恃这样的表达方式可能更适合他的天赋——尽管有批评家攻击他的文风晦涩(vagueness),时常小题大做(frivolity),有时甚至还有些卖弄饶舌的味道(glibness)[70]。但无论如何,爱默生作为美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一流演讲家这一事实是毋庸置疑的:他嗓音洪亮,面色和善,演讲时能引经据典,随意点化,而激情四溢,神采飞扬,使得观众如痴如醉,如奉天音——其情形可能惟有多恩(John Donne,1572—1631)主教、或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1703—1758)牧师的布道场面才能与之仿佛。

就在他的职业演讲生涯起步之前,长期饱受生活重压的爱默生终于获准拥有他妻子爱伦所继承的家族遗产——这意味着他每年可以增添1200美金的收入。既然此时已衣食无虞,雄心勃勃的爱默生便开始计划创办一份能够“无私无畏说出真理”(speak the truth without fear or favor)[71]的杂志,即《日晷》。这份被誉为“超验主义喉舌”的杂志要等到数年后(1840年)才出版第一期,然而其影响之巨,一时却无出其后:当时的撰稿人,如梭罗、富勒、阿尔科特等,都可以说是具备“一流头脑”的杰出人士。

随着被称为“清教土壤里的浪漫主义”的第一份文件《论自然》(Nature,1836)汇集成书并正式出版,爱默生名望大增。之后的系列演讲如《美国学者》、《代表人物》等,不仅使他成为新英格兰地区家喻户晓的人物,也使他成为全美著名的思想家与文学家——他的《美国学者》(American Scholar,1837)被当时著名的文学家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1809—1894)誉为“美国人思想上的独立宣言”——而他巡回演讲所到之处,也受到了民众热切的欢迎和英雄般的礼遇。

像他的前辈富兰克林一样,虽然出身寒微,但凭借毕生不懈的追求,最终实现了他们的道德理想和个人价值。爱默生的经历,堪称“美国梦”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自然也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后来者,效法他们的楷模,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天赋才能,自觉承担其历史使命,致力于改善社会现状和提升人类精神——或许这就是爱默生所盛赞的“伟人的作用”。

作为当时知识界的精神导师,除了国外旅游和巡回演讲,大部分时间,他在康科德精心修改润饰其文稿,并与包括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人在内的文坛后起之秀谈诗论艺。同时他对高涨的废奴运动和女权运动以及普及国民教育等问题仍高度关注。通过发表文章和演讲,呼吁社会的民主与民生的改进,成为名副其实的美国“公共知识分子”——直到1882年,病魔夺取他的生命——他因为肺炎病逝于家中,享年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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