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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机制研究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的一个显著表现,就是学位论文质量的急速下滑。不过,对如何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研究,实证型的分析较少。对此,我们对重庆高校学位论文过程管理进行实证分析,提出完善建议。

——基于重庆高校的实证分析[1]

曹兴权 谢一君 罗 璨

(西南政法大学)

摘 要:近年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连续发布若干重要文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出了新要求,并引入“过程管理”的概念。本文从“过程管理”入手,对重庆市十所高校的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机制进行了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的考察分析,总结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中的经验以及不足,探索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机制的建构与保障。

关键词: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静态机制;动态机制

一、背景与问题

近年来,全国研究生招生规模急速扩张。1999年,研究生招生人数为9.22万人;2007年增加到42.4万人;2009年,在校研究生规模已突破100万人大关。在迅速跨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的同时,我国研究生教育也面临如何防止质量滑坡、着力提高培养质量的突出问题。2013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指出:“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加大考核与淘汰力度。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强调“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强化学位授予单位、导师和研究生的质量意识”。上述几份重要文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出了新要求,并引入“过程管理”的概念,使学位论文质量以新的高度重新进入人们视野。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最直接的反映,是衡量研究生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它能有效保障并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是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根本所在。近年来,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的一个显著表现,就是学位论文质量的急速下滑。目前,教育理论和实务界对学位论文存在问题已经有较为深刻的认识。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学风浮躁,写作能力欠缺;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研究手段与实验设计不够完善;选题陈旧,创新能力不够;论证乏力,资料准备不足;结构凌乱,逻辑思维混乱;拼凑剽窃,学术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国内大学教育高中化、研究生教育本科化[2],对研究生教育的负面评价层出不穷,以致媒体发出了“搞不懂,研究生教育图的是什么”的追问[3]

当前影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主要问题,除“与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科研水平有关”外,“在质量观念、政策导向、学科水平、导师责任、培养机制、管理措施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4]。”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学者们提出很多观点,例如招生环节的“提高生源质量、改革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5],导师角度的“改革导师遴选制度,建立导师竞争上岗机制,打破导师终身制”[6],选题开题环节的“严格论文选题,建立开题报告抽查与评估制度”[7],评阅环节的“建立标准化专家库”[8],答辩环节的“增设预答辩制度”[9]等。以上建议都从过程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如何加强论文形成各环节的控制来提高论文质量提出了有价值的对策。不过,对如何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研究,实证型的分析较少。而且,这些建议多从方便管理、落实检查的角度展开,仍旧没有脱离“检查”式管理理念的窠臼,多聚焦在输入和输出的各环节增加或者完善质量检查程序上。如果无法得到研究生和导师的认同,这些管理措施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质量下滑的问题。当然,对于某些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因素,例如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学科状况等,在一定时期内对于一所特定高校来讲,所能够提升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在导师、研究生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学科建设基本情况等要素变量恒定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内生化的过程管理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对此,我们对重庆高校学位论文过程管理进行实证分析,提出完善建议。

二、样本选择、调查因素与方法

(一)样本选择

课题组共走访了10所重庆市内高等院校。其中,包括两所综合性高校(重庆大学与西南大学)、5所理工科为主的高校(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以及3所文科类高校(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是地处重庆市的两所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均建有研究生院,分别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和21个。

在5所理工科院校中,重庆医科大学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重庆交通大学是重庆市属院校,现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重庆邮电大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和优势的高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重庆工商大学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应用经济学),拥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50余个二级学科点);重庆理工大学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

在3所文科类高校中,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领域;重庆师范大学拥有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中职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高师硕士学位授权点。

10所高校在研究方向和研究生教育培养等方面各有特色,涉及的领域基本涵盖了重庆市高校的所有学科门类,综合性、理工科为主、文科为主等高校类型齐备。因此,虽然仅以重庆的这10所高校为样本进行调查,但样本本身具有全面性、代表性,相关学校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方面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国内整体情况。

(二)调查因素与调查方法

各个高校本身已经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的过程管理,已设计了较为体系化的管理措施。不过,制度与规范的存在本身并不意味着必然产出优秀的学位论文。“法的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法有自身的历史,这不仅显性地表现在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包括违法、犯罪)等‘行为法’(笔者称之为‘行为法律文化’)上,而且隐性地表现在法律概念、法律判断、法律、法律体系与法系等‘制度法’(笔者称之为‘制度法律文化’)上。”[10]如同法制建设一样,文本的法不等于实践的法。从文本的制度转化为实践的制度,不仅需要考察制度本身,而且要考察制度实践的行为以及影响这些行为的文化。制定出来的论文质量过程管理措施最多称为静态控制规范或静态管理机制,而这些静态机制要真正地发挥作用,不仅要通过规范执行者有效地利用起来,而且还必须确保存在制度具有本身合理性的前提。并且,如同制度具有非中性一样,学位论文质量的过程管理制度本身也是非中性的。“同一制度对不同的人意味着不同的事情,在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人或人群所获得的往往是各异的东西,而那些已经从既定制度中或可能从未来某种制度安排中获益的个人或集团,无疑会极力去维护或争取之。”[11]就此而言,在建立和完善论文质量的过程管理机制上,必须关注这些机制本身对相关主体的影响以及这些主体由此而产生的反应。因此,从文本上的静态控制机制转化为社会生活中的良性动态机制之间的道路是相当漫长的。基于此,课题组在对重庆高校的论文质量控制机制进行实证分析时,将制度规范分为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

所谓静态管理机制,就是依据教育规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条例等所进行的管理。这种管理便于管理者有章可循,具有稳定性、可预测性,能使高校工作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所谓动态管理机制,即是指高校管理的客观过程而言的。通常说来,这个客观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是由若干阶段所构成,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发展。把这些程序整理、归纳,加以标准化,最主要的环节或程序就是计划、实行、检查和总结。它们的有机结合、有序运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运动过程——管理循环。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各具特征、各具功能,二者相互依存,又存在着矛盾。动态管理要求革新、创造、变动,而静态管理则要求稳定、确定、保持,这是二者对立的一面。同时,二者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为有效搜集、整理这10所院校对于研究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的现行静态机制和动态机制,课题组将调查问卷法和访谈调查法相结合,努力全面把握论文质量过程管理机制的现状,便于开展比较、原因探究并且从中得到可以借鉴的经验。

三、静态管理机制之调查

如上文所述,这部分主要就调查研究所搜集到的关于质量过程管理机制的规章制度进行分析、探讨。各高校的过程管理的环节主要包括选定题目、写作过程、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审查、专家评审和答辩六部分。前3个环节中,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从题目、提纲到逐渐成形;后3个环节中,主要由管理部门或同行专家审定论文是否达到获得学位的标准。

(一)选题

选题是一篇学位论文形成的起点,也是论文能否符合质量要求的关键因素。对于选题,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证其理论性和实践性。在重庆市各高校中,重庆大学对于学术型学位论文未作明确规定,而对于专业型学位论文则要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对于各种不同的专业学位硕士又有具体的规定。

重庆工商大学在《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的统一规定》中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提倡研究生全面参与导师主持的课题研究工作,在导师主持的课题中选择论文题目。”并指出选题应当具有开拓性、先进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重庆交通大学规定学位论文选题应从本学科出发,选择既有较深学术研究内涵,又有较大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也可选择与生产实践、重大实际问题相关的课题。选题应考虑到有一定的先进性和适当的难度,使研究生通过研究能提出新见解、新发现。

西南政法大学在其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规定:“博士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法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先进性,可与有关科研项目相结合;硕士论文选题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密切结合,紧跟学科发展前沿,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等未作明确规定。

在规定了选题要求的高校中来看,相关规定多为鼓励选题与科研项目的结合。这种结合使学位论文工作有了基本资金的保障,又能促进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因此,该类要求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

(二)写作准备

这个阶段大致可以分为题目论证(开题)和导师方法指导等步骤。

1.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高校多采用开题报告会、答辩以及论证会等形式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一般是对论文文献综述(对主文献的查阅、分析和总结)、选题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的检查。

西南大学规定:“根据研究生选题情况,按二级学科成立若干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对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对博士生,则要求:“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1个月,在教育部科技查新站进行选题查新工作。查新报告作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主要依据之一。”

重庆工商大学规定了开题报告的内容、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准备材料、组织、审核等内容。

重庆理工大学将开题报告放在中期考核中进行。“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并按《重庆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要求,在各学院的组织下进行公开报告,由开题报告专家组给出考核结果。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学位论文开题时开始进行。”

另外,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规定研究生选题报告、论文开题以开题报告会、公开汇报等形式进行;重庆医科大学规定博士生须在二学期末,硕士生须在三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则是由学科组在第三学期后半期安排进行,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学科组应在第四学期(两年制研究生为第三学期)结束前安排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开题。

对于理工科而言,可以借助教育主管部门科技查新站(如西南大学)来对学位论文新颖性进行审查;而对于文科而言,由于人文社会学科的特殊性,无法对其新颖性、创新性进行技术层面的审查,只能凭借同行专家的经验和积累。从这个层面来讲,文科类的学位论文开题审核尤为重要。

2.导师指导

写作过程除研究生本人的因素外,最重要的因素应当是导师的指导,包括指导方式、指导次数和指导内容等。

西南大学规定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由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的硕士生导师组,由组长统筹硕士生的日常培养、指导和管理。硕士和导师组之间应建立定期交流和汇报制度,组织开展报告会和各种研讨会。鼓励和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方式或与国内外同行学者、学术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的方式。

重庆大学实行博士生的主、副导师制,聘请校外专家为博士研究生副指导教师,协助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生;重庆理工大学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重庆工商大学规定:“在论文写作中,导师需指导研究生选择研究方向,有意识地培养研究生独立科研的能力和克服困难的毅力。在指导方式上,一般应采取定期见面答疑、研讨等方式。”论文指导分为初期、中期、后期3个阶段,初期指导主要是在研究生选题前后向其指明方向;中期阶段导师要重视帮助研究生做好总结、分析、引导、纠偏等工作,在加强学术指导的同时,还应指导帮助研究生创造有利条件,为研究生克服具体困难提供方便。中期指导每月不少于一次。后期指导导师要认真审阅研究生阶段小结和论文初稿,引导研究生进一步总结提炼。同时,还明确规定:“学校对硕士学位论文指导质量实行导师负责制。”

西南政法大学对博士研究生的日常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由学科根据师资情况和实际需要成立以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的导师组。

导师指导方式与整个学校的导师制度密不可分。目前,单独的导师指导和导师组仍是最为常见的两种制度形式。对理工科来说,导师组制更有利于发挥导师团队在知识、技能方面的结合,故理工科相较于文科,更倾向于配备主、副导师或组建导师组。

(三)预答辩

大部分高校并未将此阶段规定为获取学位的必经阶段。例如西南政法大学和西南大学只要求博士学位论文需要参加预答辩,对硕士学位论文未作要求。

而重庆工商大学则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须进行预答辩,规定:“预答辩最迟应在论文匿名评审前半个月进行。在预答辩中应向研究生提出论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通过’‘原则上通过’或‘不通过’的建议。对预答辩小组提出‘原则上通过’的论文,研究生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须经2/3以上预答辩成员同意,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重庆医科大学同样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须参加预答辩,论文预答辩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硕士生专家组由3~5名副教授组成,博士生专家组由5~7名教授组成。还规定博士生在预答辩前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自我评价,自评表同论文一同送评阅专家审查。

重庆师范大学在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试点的基础上,于2012年起全面实施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重庆交通大学也着手在博士培养管理环节中设置预答辩环节。

(四)学术不端行为审查

大多数高校的学术不端行为审查环节,是利用TLMC系统,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和系统数据库中的文章进行比对,从而计算重合率,根据重合率的大小认定该论文是否存在剽窃、引用过度等学术不端行为。但是每所高校认定的比例、实行的范围、救济的途径等都有所不同。

西南大学规定博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应小于15%,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小于30%。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规定比例的学位论文,应进行学位论文修改,否则推迟半年以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重庆大学在学校层面没有明确规定学术不端行为审查的具体制度,而是由学院自己操作。部分学院用重复率来界定,比如,要求学位论文全文低于20%;部分学院则仅要求论文的核心部分不应低于某一比例,而对于综述、目录、致谢、参考文献等部分不列入检测范围。

重庆工商大学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中规定,所有学位申请人必须参加该检测,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象为除目录、致谢、参考文献之外的学位论文主体部分,“全文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视为检测通过,方能进入论文盲审环节。首次未通过者在匿名评阅送审前享有救济的机会。

西南政法大学同样要求所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对象为论文主题部分。对于章节文字复制比概念,博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章节均不得高于2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章节均不得高于25%。初检不合格后还享有一次申请复检的权利,如复检仍未通过则无法参加本次答辩,必须修改论文后(不少于6个月)重新提交答辩申请。

重庆交通大学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重合比不超过30%,博士学位论文重合比不超过15%。

重庆理工大学检测结果以总文字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A.论文总文字复制比≤20%的为通过,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B.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大于20%的为不通过,再按以下方式处理:

a.20%<总文字复制比≤30%,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导师负责督促修改后,重新参加查重。如再次查重的总文字复制比≤20%,通过查重环节;否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推迟半年提交论文。

b.30%<总文字复制比<40%,取消本次申请资格,推迟半年提交论文。

c.40%≤总文字复制比<50%,取消本次申请资格,推迟一年提交论文。

d.总文字复制比≥50%,则认为该论文有抄袭嫌疑,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的专家认定为抄袭的,作退学处理。

重庆医科大学没有专门文件规定该类措施,只通知要求超过20%的学位论文不得答辩。首次检测为20%~30%,返回修改后再次检测,若低于20%,则通过;若仍高于20%,则延迟半年。首次检测在30%以上者,直接延迟半年。

重庆邮电大学则是随机抽取比例不低于25%的申请答辩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另外,重庆邮电大学还随机抽取比例不低于3%的申请答辩论文进行“查非”检测,即非学术型错误。论文中的非学术型错误主要包含错别字、格式错误、图表错误、参考文献格式错误、序号列表错误、排版问题等被普遍认为的非学术型的低级错误。未通过检测且需要二次检测的论文非学术型错误数量为20~50处,该生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于一周后再次提交检测;未通过检测且判为延期半年答辩的论文非学术型错误数量为50处以上。

重庆师范大学规定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复制比小于20%且重合字数不超过一万字。超标者须整改后再次提交检测;严重超标者原则上将予以延期答辩。

四川外国语大学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检申请答辩论文,文字复制比小于20%为合格;文字复制比大于20%且小于40%为不合格,申请人可对学位论文修改1次并申请重新检测,复制比降到20%以下为合格,可正常参加论文答辩;仍不合格者,推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论文答辩。文字复制比大于40%,由研究生部聘请两名同行专家进行复审。若被确定为整体抄袭,推迟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论文答辩。

从比例的要求来看,5所高校的合格基本线为20%;两所高校规定博士不超过15%、硕士不超过30%;一所高校规定博士不超过20%,硕士不超过25%;另一所高校规定合格基本线为30%。总体而言,理工科的文字复制比规定相对较低,文科则相对较高,这也是与学科特色密切相关的。另外,西南政法大学的“章节文字复制比”、重庆邮电大学的“查非”检测,都是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引导学术规范的有益尝试。

综上所述,10所高校均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了规定,一方面反映了各高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制度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目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堪忧,致使不得不通过复制比或重合率检测的方式来避免抄袭、雷同等现象的出现。然而,是否单纯以复制比或重合率的规定来界定学术不端行为,仍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五)专家评审

从各高校的做法来看,双向匿名评审已经成为各高校采用的主流措施,而双向匿名评审的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

西南大学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全部盲评;全日制硕士论文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抽样盲评,个别专业继续进行跟踪盲评;全日制专业学位按类别各抽5~10篇盲评;其余研究生按毕业人数的5%抽取盲评。

重庆工商大学规定所有学位申请人的论文都实行匿名评审,“聘请两位相关学科的校外专家评阅论文”,“硕士论文只有在两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达到学术水平、同意答辩时,才能组织答辩。若有一位评阅人认为不合格,须增聘一位校外评阅人对论文进行评阅。若增聘评阅人认为论文合格,申请人可参加答辩;若两位评阅人均认为不合格或增聘评阅人认为不合格,申请者必须对论文作出修改,于三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

重庆大学尚未实行全覆盖的匿名评审制度,对于硕士学位申请人,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匿名评审;对于博士学位申请人,如若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质量较高,经申请审核可以免于匿名评审。

重庆交通大学实行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校外匿名评审制度,对于硕士学位申请人则采用随机抽取和全部双盲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论文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校外盲评,由校学位办聘请5名校外博士生导师为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意见中至少有3份同意,方可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不能组织论文答辩,论文作者须重做论文或修改论文,在半年之后两年之内(自申请人第一次提交论文盲评的日期起计算)提交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办重新组织论文盲评。逾期者,则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对需要随机抽取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按各学院各学位点毕业研究生人数10%(不包括新增硕士导师指导的第一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的比例随机抽取,西南政法大学实行全覆盖的匿名评审制度。对于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聘请5位校外具有教授职称的评阅人双向匿名评审;对于硕士学位论文,则由学院分别聘请校内和校外各1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重庆医科大学2013年起对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实施盲评(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全日制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此外,2014年起,对学术型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也实施学位论文盲评。

重庆师范大学采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送审与校学位办抽查送审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川外国语大学也实行了双盲送审;重庆理工大学自2011年起实现了学位论文的全部匿名评审。

(六)答辩

重庆市内的各高校大都明确规定了论文答辩的相关事项。

西南大学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由各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5人以上(单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各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符合教指委的要求,有1名行业领域的高级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其他高校,例如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都规定了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原则、答辩程序、答辩的通过票数等问题。重庆工商大学规定:“论文答辩通过,是指经答辩委员会2/3以上成员表决其论文答辩合格。首次答辩未通过者,申请者须于3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须有半数以上原有成员。”

(七)小结

虽然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研究生培养相关联,但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在本质上属于学术质量控制的范畴。学术质量控制本属学术活动主体的自觉行为,但因社会环境和学术文化氛围理性的缺失,加强外在控制也是不得已的次优选择。正因为定位于次优选择,这些控制机制本身也应当是理性、全面、系统的;否则,不仅无法实现其目标,反而可能带来不利影响。从制度文件看,重庆高校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的静态规范体系。无论是论文的选题还是写作、从专业机构的检测到行业专家评价审核,都有相应的规范对应。毕业研究生是论文质量形成的主体,因此,如何确保研究生素质以及完成论文的内生积极性应当是质量控制的起点。当然,研究生导师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全程指导之责任,确保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能力以及指导积极性,则是第二个立足点。至于其他环节的控制,诸如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审查、专家评审和答辩乃至评选优秀论文,要么是外在的强制约束,要么是事后诱导。如果研究生及导师的整体素质是可信的,那么其他环节控制措施的意义将显著下降。从目前教育环境看,这种假定难以如以前那样普遍性地成立。就此而言,适当增加其他环节控制措施是必要的。在此基础上,也可以适当针对研究生的论文写作过程及导师的指导过程作适当的要求。

基于以上考虑,在论文的选题和学生的写作过程、导师的指导过程的管理方面,各高校的现行制度还存在很多提升空间。比如,在论文的选题及论文标准上,学术性与专业性学位论文之间应当有差别。在论文选题的来源上,可建立选题指导与导师课题内容相结合的机制。调查问卷和访谈结果反映,无法通过检索文献、调查社会实践获得有效选题的研究生的比例事实上越来越大,无法对选题进行有效指导的导师比例也是如此。故相关学科可针对本校和本学科的特色优势,建立论文选题库,在导师没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项目或有项目但不愿提供相关论文选题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引。目前,各高校还缺乏此类制度设计。在导师的指导上,有必要建立起可以操作的导师团队或者导师小组工作机制。

关于预答辩,本身是一种质量保证的重要措施,但该制度本身的合理性有待提升,比如,预答辩的时间、参加预答辩的条件等。如果预答辩与提交论文的时间间隔过短,该制度是难以发挥实效的;如果对参加预答辩的条件不作要求,该制度也是没有意义的。对于学术型学位论文,建议全面引进预答辩制度,实施时间应当在提交论文之前的半年或更长时间,以确保研究生能够根据导师组的意见及时修改。参加预答辩的论文,应是已经初步完成的论文,学校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加强管理。目前尚未发现高校在这方面的管理措施。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而言,很多高校或专业要求,参加答辩的前提是发表论文。本来有发表论文要求是提升论文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但是,从逻辑上考虑,学生已经发表论文不等于能够写作出高质量学位论文,当然也无法得到已经写作出高质量论文的结论。因为已经发表的论文并不一定与论文选题有关,而所谓的发表论文也并不一定是高质量的。检索各高校的规定,发表的论文与毕业论文的关联性要求不多,而且在实际操作中,认定已发表论文与学位论文存在相关性与否,在认定主体和程序上都不具备逻辑自洽性。

通过技术手段检测论文的重复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检测出学生学术态度,但不能检测出学生的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就此而言,如何定位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程序的地位以及设计出可行的实施机制尤为重要。对于文科学生而言,文献检索是写作的前提。为鼓励做文献综述,最好将该部分排除在不端检测考核指标之外。在重庆高校,已经有个别学校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大多数高校甚至一些文科类的高校,还没有明确规定。在检测中,查重和查非、合格与优秀应当是区分开来的。对于前者,重庆邮电大学的做法值得肯定;对于后者,西南政法大学的做法比较可行。不过,学位论文不端检测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仅仅依靠此类机制来监测学位论文似乎不甚合理。目前,各高校在论文评审和答辩阶段均有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弥补技术检测的不足。但是,论文评审和答辩阶段均的评价毕竟遭遇很多文化和心理的局限。就此而言,似乎有必要建立诸如论文向全社会公开之类的机制,即在提交论文之后、答辩之前通过一定程序公开论文,让学生、专家乃至社会对此进行监督,或许是一种有意义的论文质量保障机制。

双向匿名评审已经成为各高校的主流做法,但双向匿名评审的范围、匿名评审专家的选择、评审结果的公开机制与学生救济机制等各高校有较大差异。如果匿名评审的范围过窄,管理人员选择匿名评审论文以及确定匿名评审专家的机制受人为控制的风险较大、评审结果无法有效公开、学生救济机制不到位,仅进行简单的逻辑推理就可以得到匿名评审制度的实际效果不会很好的结论。

各高校对论文答辩都有比较完善的规定,但从制度设计看,似乎也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地方。比如,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与毕业证书发放的关系,学生再答辩的条件、再次答辩的答辩委员会成员资格等。为有效建立淘汰机制,最好将学位论文答辩与毕业证书发放二者分离,避免给答辩乃至评审专家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很多学校规定,答辩不通过者,须6个月后才能够参加再次答辩,该时间间隔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商榷。如果为督促学生及时修改论文、舒缓答辩淘汰机制的压力,那么最好降低到3个月甚至1个月。再次答辩是对学生论文的再次检阅,督促学生修改论文应当是其中的一个目的。因此,如果没有前一次答辩专家的参与,那么该目的很难得到有效实现。重庆工商大学的做法值得借鉴,该校规定: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须有半数以上原有成员。

四、动态管理机制之考察

如上所述,所谓动态管理机制,即是指高校管理的客观过程,它由若干阶段所构成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发展。最主要的环节或程序就是静态管理机制的计划、实行、检查和总结。下面,就各高校在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的动态机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选题和开题

就调查和访谈的情况来看,多数高校存在的问题是选题不够新颖和不够明确。一般来讲,学位论文的题目多是由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共同选定。对于理工科而言,可以借助教育主管部门科技查新站来对学位论文新颖性进行审查;对于文科而言,由于人文社会学科的特殊性,无法对其新颖性、创新性进行技术审查,只能凭借同行专家的经验和积累,这就使得文科类的学位论文开题审核尤为重要。在实践中,文科学生学位论文选题的新颖性与可行性与导师及导师组的有效指导有明显的关联性。如果导师的学术素养较高、工作态度认真,导师组的合作机制顺畅,那么学生选题的质量是有保障的。调查和访谈结果显示,人文社科类学科的导师和学生对学位论文选题质量下降现象的担忧较多。从此结果看,关于选题和开题制度的静态设计和动态实践过程可能都存在问题。

(二)写作过程中的指导

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论文进行过程性指导,是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指导学生写作论文是导师的天然职责,按理不应对此作专门规定。基于导师的素质不一、学生态度不一的客观现实,很多单位对此有专门规定。比如,有的学校要求对论文必须修改多少次,并且建立网络管理或者书面管理系统,要求导师签字确认。但是,该类规范的实施效果很差。一方面,研究生特别是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的时间被就业等现实问题大量挤占,很多学生不仅无法开展必要的调查或实验,就连最起码的理论梳理和思考也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很多导师即使有心加强指导也难以实施,且不说很多导师没有时间甚至不愿在此花太多时间。就此而言,这些所谓的控制措施在实践中流于形式,甚至还有鼓励导师和学生作假的嫌疑。可以认为,此类监管要求本身是不适宜的。过程性指导的刚性规范与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客观规律的吻合度较差,不作规定比作明确规定要明智一些。

(三)预答辩

从重庆的高校来看,预答辩较少在硕士研究生中采用。就访谈结果而言,多数被访谈的管理人员和研究生表示,开题、中期考核和筛选、预答辩等繁多的管理环节让研究生无所适从。复杂的管理过程本意欲使研究生专注于学位论文的写作,但目前的学制安排和巨大的就业压力使得研究生,甚至导师不再重视这些环节,往往用一份材料搪塞所有检查。从这个角度来讲,设计较为简明和严厉的过程管理环节,要比目前种类名目繁多却收效甚微的做法,在质量监控方面要有效得多。

(四)学术不端行为认定

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发布《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通知列举了必须严肃处理的7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伪造注释;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由以上通知可以看出,学术不端行为与目前高校普遍使用的“检测比例”内涵和外延并不相同。所以,单纯以复制比或重合率的规定来界定学术不端行为,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比较特殊的现象。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2011—2014年未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人数分别为5、15、5、5人。2011年12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出台并实施,导致2012年未通过检测的人数较上年度增长了200%,而在接下来的两年,人数又骤降至2012年的1/3。导致检测不合格论文比例下降的,可能并不是学位论文质量普遍得到提高,而可能是学生的一些主动规避行为。比如,寻求中介机构检测,就检测出来存在问题的文字内容逐一加以调整;或者,通过变换表达的方式进行抄袭。这些规避,无疑是以非正当手段来达到非正当目的。目前,如何有效消除这些不当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各高校还缺乏有效对策。

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在一些高校已经出现了学术不端技术检测替代论文质量导师负责的现象。本来,研究生导师负有指导研究生论文写作,确保学位论文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的职责。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学生反映,一些导师认为只要学术不端检测通过论文即合格,无须再行修改。

笔者认为,应区分“过度引用”和“抄袭”两种行为。对于“抄袭”或类似行为,应当将学位论文中加以明确标注引用的部分剔除在外,单独计算非标注引用部分的重合文字占非标注引用部分的比例。这个比例作为“抄袭”或“不当引注”的比例,并且这个比例应当比现行的复制比或重合率要求要低;同时对现行的复制比或重合率重新要求,可规定超出某个比例属于“过度引用”,这个比例可适当高出现行比例。用“过度引用”和“抄袭”两种比例来控制学术不端行为,再加入研究生的申诉救济程序,可以使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和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两者达到更有效的平衡。

(五)专家评审

这个环节主要有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参加评审的学位论文范围;二是对同一篇论文的评审意见完全相左;三是对同一专业的不同学生学位论文评阅时各专家的评审标准差距大;四是对专家评审意见的处理。针对第一个问题,全覆盖的双盲评审已经成为主流,所以,部分还未全部实施盲评的高校,必须扩大其参加盲评的论文范围。对同一篇论文的评审意见完全相反的问题,这属于专家的自由裁量。不过,虽然理性的学生会正确对待评价结果,但也不排除评阅专家的评阅水平和态度不足的因素,而此类评价也将给学生带来无所适从等不利影响。因此,建议增加对同一篇论文进行评阅的专家人数。调查和访谈结果显示,博士论文的评阅专家多在3人以上,5~7人的居多;但硕士论文的评阅专家多在2人,人数偏低。同一专业的不同学生学位论文评阅是各专家的评审标准差距大,也本属于自由裁量问题,但同样不排除评阅专家的评阅水平和态度不正的因素。在现实中,导致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一方面与论文评阅指标体系与评阅标准设计不合理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专家库内专家筛选机制不足有关。如果能够在这两方面有所优化,那么此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对于出现评阅异议的情况,是否驳回研究生本次学位申请或再次送审处理,取决于各所高校的学科特点和制度安排。“人情”依然是评审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可考虑借助独立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力量来开展论文的评审。社会中立机构的独立性和营利性保证了论文评审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六)小结

综上所述,从制度运行的实践看,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机制的很多制度规范能够有效运转,对于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有一定价值。不过,如同课题组之前的推测一样,或者是因为制度不配套,或者是因为制度本身规范体系的不完善,或者是因为制度本身缺乏合理性,这些制度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各个高校已经试图努力进行调整,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调整还不足以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最后,我们也应当注意,即使这些过程性控制机制的问题都得以克服,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下降甚至提升的目标恐怕也难以完全实现。任何制度从文本到实践的路都很长,并且,回到质量控制的原初逻辑,学术问题本身应当回归学术,自我约束、社会软约束的效果要比刚性约束的理性程度高得多。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过程管理机制的完善

较高水准的学位论文,不仅体现了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同时反映出培养单位在学科建设领域的实质性进步。建立一整套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但是,任何制度的建立都是两面性的,我们应当关注制度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比如过度的规范化等。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处理好规模指标与效益指标、条件指标与过程指标、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之间的关系。通过逐步的积累和完善,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机制会在研究生教学当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这些机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一)研究选题与学位课程或科研项目对接机制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建立在研究生对问题的长期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在各类学位课程的学习中发现研究对象、选择研究论题,或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导师科研项目密切关联,是提升学位论文选题质量的必要措施。

研究生的选题质量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是整个研究生群体的培养结构。调整培养结构需要很多方面的努力,学位点的设置、院系管理模式和学位管理的组织体系之间的关系处理、导师的研究方向的不断更新,对调整学科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资金投入政策等。从更为宏观的层面来看,只有培养结构符合当代科技发展、国家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及遵守科学本身发展规律,整个研究生群体的培养质量才能展现比较高的水平。

就一个具体课题而言,高水平的选题是高水平论文的基本前提,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是导师发挥指导作用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确定论文课题,特别是博士生的课题并不容易。一个好的选题也许要占到整个成果的30%或者更多。这是因为,首先,选择的课题要为学生留有相当的创造空间;其次,课题应该或者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或者具有工程和开发应用的价值;第三,课题要在规定的时间、给定的研究条件下可以完成。最后,选题的难度应当与学生的自身水平相当,这样才能创作出真实的成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导师科研项目的密切关联,既有助于科研项目的完成,也有助于在科研项目的实际操作中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促进学生科研成果的形成。

其次,是与教学内容的关联性。研究生课程的特点是没有教科书约束,其有利的方面是授课教师可以根据一门课程的知识、理论和思想的要求,编制教学内容,使一门课程能够成为既高于本科生课程的水准,又自成体系且具有逻辑关联的研究生课程。因此,研究生课程具有前沿性的特征。这是选题考虑的重要因素。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新一轮课程改革将围绕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充实学业质量、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展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课题,尤其是专业学位论文的课题,可从课程改革中寻找突破点。

除此之外,选题还可以考虑一些其他因素,如与学校已有的研究基地、学科发展的关联性。但核心前提还是要尊重学生自己的选择,外在的因素核心点在于保证学生的研究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价值。

在论文写作的准备阶段应区分导师与学生的责任。导师应注重在思路开拓、方法指导、实证调研方面给学生提出建设性的建议;而学生则侧重于完成开题的核心部分即论题的证成。此时,导师的功能是启发式的,既不能替代学生开展资料搜集工作,更不能替代学生完成题目的论证思考。

当然,如前所述,以学科或者研究领域的名义建立学位论文选题库也是可以考虑的。该选题库可以充分考虑本单位本学科的特色优势及发展规划并充分结合教学内容。本来选择适宜的学位论文题目是研究生学习能力、研究能力考查的基本要求,论题选题库在一定意义上将取消该要求。因此,该措施是不得已的最后选择。同时,为有效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建立选题库时,可建立充分发挥学生智慧的机制,考虑扩大学生的参与度。

(二)研究生导师工作机制

此机制包括研究生与导师的对接、选择、指导,也包括双导师、导师团队的运行等。如何发挥导师团队的作用,履行导师职责、实现全过程指导,是这一环节的关键。

论文的写作过程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大多数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所涉及的知识与理论范围并不全面熟悉。因此,为了避免出错,应该就选题所涉及的内容,在与研究生平等交流中给予指导。因为研究生对所写的选题已经有了至少半年时间的积累,在大多数情况下,研究生对所写选题的内容可能比指导教师熟悉,指导教师不对选题进行初步了解与研究,就只能零散地“指导”。从已有的指导工作来看,这样的指导容易误导,对研究生完成论文并无实际帮助。调查和访谈结果证明,经过这样的指导之后,研究生仍然不会写。平等交流可以使指导教师向研究生深入了解选题的内容与写作意图,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的指导。因此,全面具体的指导只有在平等交流中才能实现。全面、具体的指导包括指导研究生拟定选题、分析选题的意义、拟制写作提纲、运用研究方法、融贯写作思路、论证理论观点或创新点。这样指导之后,研究生得以流畅地写作,一篇优秀的学位论文在较短的时间里就可完成。在研究生本人对选题资料已较为熟悉、资料准备已较为充分的前提下,完成全面、具体的指导工作时间也较短。而在此之前的资料准备与研究工作、在此之后的论文修改工作,均应由研究生本人完成。

为有效解决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不足、精力不充分的问题,建议全面推行导师小组、双导师等团队指导机制。

(三)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机制

此机制包括论文评阅的指标、组织和救济,论文答辩的指标、组织和救济等。

评阅和答辩都应有一套适合于本学科特点又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明确论文评价的指标体系,杜绝评分的随意性,力求做到评分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建议评阅专家选择淘汰机制,并且扩大每篇论文评阅的专家数量。应建立答辩督导小组,对答辩小组从名单的确定到答辩过程实行抽查,保证答辩会的严肃和认真。应当在扩大匿名评审范围、优化论文评阅标准和严格评审程序的同时,针对评阅不通过论文设计救济机制,让该类论文有另选专家参加再评阅的权利。

为提升研究生论文评阅环节的实效性,可以在匿名评阅的基础上引进网上评阅制度和答辩前的论文公开机制。为此,可建立学位论文网络评阅系统。通过该系统,组织专家开展匿名评审和公开评审结论,集成了对论文评阅流程的监控和评阅结果的评估。通过该系统,导师也可依据评估结果,调整指导研究生方法和论文评审标准,实现自我管理。[12]

(四)学位淘汰机制

为了从源头上提高学位论文的写作质量,在充分调动导师责任意识和逐步完善科学的论文评审体系的基础上,应该对不合格学位论文进行淘汰,不合格者不授予学位。并实施灵活、有弹性、配套的管理模式和实施淘汰机制的善后措施。建议将毕业证书发放与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分开,确保无法通过学位论文的学生能够毕业;同时,对评阅不通过、答辩不通过的研究生,取消再次申请学位的程序要求,学生不必再为此负担程序成本和金钱成本。最好将间隔期缩短到3个月甚至1个月,一方面缓解研究生论文被淘汰的压力;另一方面督促学生修改论文。对于再次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也应当有原答辩委员会成员参与的要求。

(五)社会监督机制

此机制即引入独立于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当满足现实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变化,由社会中立机构建立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价系统,来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监督。社会中立机构的独立性和营利性保证了评估的可靠性和权威性。鉴于目前的论文控制机制主要针对研究生个体、忽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及学位授权点的问题,建议建立学位授权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估机制和质量报告机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纳入学位点评估、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当建立学位论文整体质量评估体系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也可委托质量评估机构,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专项评估。在已经开展的学位点评估、学科评估中,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纳入主要的评估观测因素。

(六)质量问题问责机制

此机制即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一定程序来追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评审、答辩、指导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由于没有履行规定的职责,出现学位论文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研究生自己负起本人学位论文质量的责任。

高质量的研究生,特别是培养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师资、办公和生活条件、研究经费等条件),都远高于本科生培养所需要的条件;而且,良好的学术环境与交流平台更是难以急功近利地创造。一个一流大学的优秀研究生的培养,重视的是综合素质的养成。要积极创造各方面条件,使学校成为一个人才熔炉。创造出浓厚的研究气氛,让各种类型的学生进来之后都能像一个矿石进入高炉,被有效锻造和熔炼,最后就成为社会所认可的人才成品。

总之,我们国家目前正面临着转型期间的教育改革,科教兴国的政策被前所未有地重视与落实。这样的形势固然激动人心,但是,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研究生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大胆创新。虽然,高校本着对社会和学生负责的态度,必然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在扩大研究生规模的同时保证培养质量。但是,不可否认,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扩大规模和保证质量毕竟是有矛盾的。仅凭高校这一方面主体并不能妥善地解决现实问题,研究生的规模如何和可能得到的投入更加协调地同步增长是一个必须引起我们充分注意的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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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春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状及提升措施[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2(6).

[3]李安萍.地方院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调查分析——以某校为例[J].当代教育科学, 2008(15).

[4]宋明.全面质量观下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优化策略[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2(1).

[5]杨德齐.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控制——基于过程管理的视角[J].知识经济,20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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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兴权,李芳平,胡忠辉,等.学位论文网络评阅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探讨[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2(6).

【注释】

[1]本论文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经费资助,课题立项编号为B2-2013Y10-149。

[2]摘自中科大常务副校长侯建国教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第四次会议上的发言。

[3]唐昊.搞不懂,研究生教育图的是什么?[N].中国青年报,2006-10-18.

[4]摘自陈至立在2007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5]王志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制度创新和体系的建立[J].中国成人教育,2012(5).

[6]李春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状及提升措施[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2(6).

[7]李安萍.地方院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调查分析——以某校为例[J].当代教育科学,2008(15).

[8]宋明.全面质量观下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优化策略[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2(1).

[9]杨德齐.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控制——基于过程管理的视角[J].知识经济,2012(3).

[10]倪正茂.法律的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J].法学,2002(1).

[11]张宇燕.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M]//载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59.

[12]李兴权,李芳平,胡忠辉,等.学位论文网络评阅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探讨[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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