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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法》简史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图法》的前身可追溯到《中小型图书馆分类表草案》。1956年4月底,中央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主持召开了“全国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座谈会”,讨论编制统一的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问题,随即成立了编辑工作小组。鉴于分类表中的这些问题,1979年在长沙召开了有关《中图法》修订的工作会议。第一阶段为1983年至1984年,主要是对《中图法》的实用性进行调查。至1990年2月由书目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该版即为《中图法》第三版。

第一节 《中图法》简史

《中图法》的前身可追溯到《中小型图书馆分类表草案》(以下简称《中小型表》)。建国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图书分类法的编制工作,早在1950年,我国政府部门就主持召开过有关图书分类法问题的座谈会。1956年4月底,中央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主持召开了“全国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座谈会”,讨论编制统一的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问题,随即成立了编辑工作小组。1957年8月,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以《中小型图书馆分类表草案》的名称,由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予以公布。《中小型表》的问世,标志着我国图书分类法初步走上了由政府领导下的集体编制的道路,并为编制统一的大型分类法打下了基础。它所确立的“五分法”基本体系和混合制标记符号为《中图法》所继承。

《中小型表》公布后,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有组织地进行修订,致使其实用性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扩编成大型表的设想也未能实现。与此同时,各大型图书馆和专业图书馆迫切要求编制一部适合它们需要的图书分类法。这一议题在1959年举办的“全国省市图书馆馆长进修班”上进行了集中的讨论,随后在中央文化部和教育部的主持下,由北京图书馆牵头组成了图书分类法编辑组,着手编制《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后俗称《大型法》)。1964年图书分类法编辑组内部出版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草案》(下册),下册中包括自然科学和附表部分。1966年3月初又油印公布了其上册的未定稿,内容包括哲学和社会科学部分。由于当时的一些原因,草案与未定稿都没有最终的结果。《大型法》虽然是一部未完成的图书分类法,但其体系结构、标记制度以及编表技术为《中图法》所借鉴。

1971年2月,在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国务院原图博口领导小组)的关怀和支持下,北京图书馆倡议以大协作的方式编辑一部新图书分类法,这一倡议随即得到全国各系统图书馆的积极响应,先后参加编表工作的有省、市、自治区图书馆,高校图书馆以及中国科技情报所等36个单位,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于1973年3月完成草表并由北京图书馆以试用本的形式印出。1974年7月至11月,由编辑组在京6个单位共同参加,在广泛征求各地图书馆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试用本进行了修订、补充,于1975年10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产生了《中图法》的第一版。

《中图法》1975年出版后,陆续为全国许多图书馆和情报文献单位所采用,它较好地解决了大型图书馆的图书分类问题。但是由于当时的客观条件所限,特别是当时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形势的影响,致使分类表中出现了相当多的政治口号乃至在后来可视为观点性错误的问题。鉴于分类表中的这些问题,1979年在长沙召开了有关《中图法》修订的工作会议。会上确定了修订方针、原则和修订重点,并成立了经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批准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编辑委员会(简称《中图法》编委会),以接替原来的《中图法》编辑组,负责对《中图法》第一版进行修订。第一版修订工作始于1979年4月,具体由《中图法》编委会下设的《中图法》修订组承担,修订组用4个月时间完成修订稿,后经《中图法》组编委会全体会议审定通过,由书目文献出版社于1980年6月出版,此为《中图法》的第二版。

1980年12月在南宁召开了“全国分类法、主题法检索体系标准化会议”,会上,全国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会建议“以《中图法》第二版为基础,通过修订完善、充实提高,以作为国家标准分类法”,国家标准总局采纳这一建议,以国标发字304号文通知有关单位。从1983年开始,《中图法》编委会着手分阶段地对《中图法》第二版进行修订。第一阶段为1983年至1984年,主要是对《中图法》的实用性进行调查。为此,先后在全国分区召开座谈会,并将座谈会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发表于期刊上的有关《中图法》的评论文章选编成《关于〈中图法〉修订意见摘要汇编》,另外还征收到22个《中图法》各学科、专业类表的修订稿,这些材料成为修订《中图法》第二版的重要依据。第二阶段为1984年底至1986年,1984年11月在南京召开了《中图法》编委会扩大会议,会上研究并决定了《中图法》第二版修订方针、原则、重点、方法、步骤,随后成立了55个专业修订小组。各专业小组积极工作,于1986年上半年陆续完成了各类的修订初稿。第三阶段为1986年7月至1987年7月经编委会全体会议审定通过。第四阶段为1987年8月至1988年6月,主副终审定稿交出版社付印。至1990年2月由书目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该版即为《中图法》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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