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专利申办的基本知识

专利申办的基本知识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2001年7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的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在《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对照符合的话,就有可能获得专利申办的成功,而取得专利权。

二、专利申办的基本知识

(一)申请专利应具备的条件

1.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1)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在2001年7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的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这一条规定了凡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是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有益于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发展的发明创造。

(2)职务与非职务的发明创造的申请条件

在《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第六条还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申请专利之前必须把以上几种情况的规定搞清楚,然后,再按照职务与非职务的发明创造的规定进行申办专利。

2.须具备申请专利的科研成果方面的条件

(1)科研成果内容须有别于已获得专利成果的内容

通过查询各个专利网站,看是否有相同的或相似的专利成果。如有,就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如没有,就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

(2)须通过修整科研成果,以便达到申办专利的条件

申请专利,需写作很多书面材料,其中对发明创造的某物件必须画出其总体结构图和分析结构图,而且所有图须符合统一的标准。所以,在准备申办专利的成果材料中如果缺少这种图的话,要补齐。并且每一张图须配上比较详细的说明,这种说明须用科技专用的标准语言(如果这方面缺乏经验的话,可以到专利代理部门去找专利工程师咨询)。

(3)科研成果的关键性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那么,应该具体达到什么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呢?《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门作了如下解释: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如果你想申请专利,那么,你的科研成果必须符合以上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的要求。对照符合的话,就有可能获得专利申办的成功,而取得专利权。

(二)申请专利的方法

1.可以自己直接申办

自己申办须学会掌握撰写和填写专利申请书(不同的专利类型有不同专利申请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画出标准的附图)、摘要附图(须根据说明书摘要的要求画出标准的附图)。

2.可以委托申办

通过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请专利所或专利公司进行代办申请专利。到时你只要提供相应的符合申办专利条件的科研成果的所有资料和交纳相关的费用。

(三)申办专利的程序

申办专利的基本程序如下:个人或组织(单位)准备符合申请专利条件的科研成果资料→进行填表撰写相关的专利文书(须符合国家的统一标准与要求)→赴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处(各省、直辖市均有代办处)进行办理专利申请登记手续同时交纳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费用→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将专利的主要内容登入《中国专利公报》进行公示→发送审核结果通知单(其中有未通过审核者,如果通过审核,将会收到相关的专利证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