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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事而学”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更好地使学生掌握“事情本身”的显现方式,我们在教学内容问题上必须辩证地对待建构主义和传统知识观。此类建构认为作为教学内容之载体的语言只是游戏,可以随意地建构,而没有想到要使“事情本身”显现出来的使命。我们不是拒绝知识,而是反对不能使“事情本身”得以显现的知识。

一、以事定学:“为事而学”

在陶行知看来,教学应以“事”为中心,教学法是由“事”这个中心来决定的:“事怎样做便怎样学,怎样学便怎样教。”这种“为事而学”的“以事定学”关系至少包括如下三层含义:

(一)为做事而学习

学习根源于生活的需要,而生活是由各种各样的事情构成的,事情无论大小,都是一件一件的,都需要一个一个具体的人去做。要想成功地做事必须具备做事的能力。做事能力是一种综合性的能力,也被称为实践智慧,它在逻辑上可以区分为三个维度:规范性实践智慧、效能性实践智慧和存在性实践智慧。规范性实践智慧涉及“做事”行为的合法性(legitimacy)问题,常常指向合法性的做事能力,它使行动者能够要合乎行为规范地去做事;效能性实践智慧涉及“做事”行为的效能(effectiveness)问题,常常指向有效地把要做的事情做好的能力,它使行动者能够有效地去做事,即能够有效地实现某种目标;存在性实践智慧涉及“做事”行为的意义(significance)问题,常常指向能够实现个体人生存在意义的“做事”能力,它使行动者能够做有存在意义的事情。做事的目的在成事,成事的关键在筹划。筹划是一种认知,但不同于理论之知:理论之知即是通常所说的认知,它以解释世界为己任,其主要目的在于把握事情的本来面目;筹划则是实践之知,它以理论之知为基础,以改变世界为己任,以“成事”为目的。(35)筹划的关键在于依据主体需求和事物的“道理”来建构“应然”并设计将“应然”实然化的途径。要想有效地利用事物的“道理”,就必须通晓各种事物的“道理”,而通晓各种事物“道理”的关键在掌握让事物“道理”显现的方式。总之,社会是由事情构成的,事情是人做出来的,培养做事之人构成了教学的根本任务,为做事而学习成了学生的终极目的。

(二)学习内容是“事”

第一,学习的首要内容是“事情本身”的显现方式。实践智慧的基础是理论智慧,理论智慧即是通晓各种事物“道理”的认知能力,培养这种认知能力的关键在于让学生掌握事物“道理”——“事情本身”——的显现方式。所以,“事情本身”的显现方式成了学习的首要内容。让“事情本身”显现的方式主要有三:现象学方式、诠释学方式和实践论方式。现象学方式主张以意识为媒介通过“现象学还原”回到“事情本身”;诠释学方式则主张以语言为媒介通过“理解语言”回到“事情本身”;实践论方式则强调实践方法的本体性,主张以体验为中心通过主体与世界的交互作用回到“事情本身”。为了更好地使学生掌握“事情本身”的显现方式,我们在教学内容问题上必须辩证地对待建构主义和传统知识观。我们不是拒绝建构主义,而是反对不切实际的任意建构。此类建构认为作为教学内容之载体的语言只是游戏,可以随意地建构,而没有想到要使“事情本身”显现出来的使命。这种玩弄语言游戏的自主建构没有表达或者是没有正确表达我们想要理解的“事情本身”,因此,必须遭到禁止。我们不是拒绝知识,而是反对不能使“事情本身”得以显现的知识。知识必须就证于“事情本身”:知识必须涉及“事情本身”,必须将所涉及的“事情本身”显现出来。没有涉及“事情本身”的知识就是虚假知识,没有使“事情本身”显现出来的知识就是虚假知识,这些知识则是我们所要反对的。

第二,学习的核心内容是做事。做事是“在劳力上劳心”:做事首先是一种身体行为,但不仅仅是身体行为,做事还内含着与身体行为一道发生的心理活动。作为身体行为,做事意味着个体生命与环境之间的连续的交互作用:周围环境影响我们的行为,反之,我们也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周围的环境,并根据自己对未来的筹划而积极地改造着周围的环境以便产生更多的有利于成功做事的积极条件。作为个体生命与环境的交流活动,做事行为相应地包括两方面因素:主动因素和被动因素。在主动方面,做事就是指主动尝试(trying),即解决问题的各种试验;在被动方面,做事是指承受结果(undergoing)。当我们经验到某物时,我们是在作用于它,我们是在利用它,随后我们要承受或经历其结果。(36)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两方面的任何一方面都构不成一个完整的行为,只有当行动者把自己的主动尝试和他承受的结果建立起非人为的联系时才构成真正的行为。这就意味着做事行为包含着思维在内的心理运作。做事行为带有明显的探究性质:它是在不确定的情境中分析真正的问题所在,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并展开实验性操作以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假设通过实验行为来检验,失败的假设被修改或抛弃,成功地假设则被证实,但并未作为永恒的真理,而是作为工具被用来引导下一步的探究,并在未来的探究中接受进一步的检验。(37)在做事过程中,情感总是在场,它拥有着我们,支配着我们,从我们中穿过,并带着我们一起前行;在做事过程中,意志常常伴随其左右:在日常行动中,行动者常常会体验到一种力图实现某种状态的意图,这种意图常常和克服困难相联系,并在行动中常常表现出行动的自主性、坚定性、果断性和自制性。

做事能力不是在“坐而论道”中获得的,而是在做事之中生成的。因此,教学应该把学生投入到做事之中去,让学生通过做事获得社会与个人所需要的做事能力。学习做事包括两种方式:亲自做事和观察做事。亲自做事实际上就是通过亲身体验来学习做事。在这个过程中,师生变成了事件的参与者:他们自己的身体投入到其所参与的事件中来,通过身体行动与他人和事物发生关系,并产生各种各样的交互作用。师生通过身体与世界的相互作用而与世界发生关系的过程是一种亲身体验过程。我们的范畴、概念、推理和心智不是外部现实客观的、镜像的反映,而是由我们的身体经验形成的,特别是由我们感觉运动系统形成的,后者为日常的思维活动提供了认知基础。身体与外界事物的各种联系反复作用于我们的身体,在心理形成丰富的意象,并被大脑抽象出各种图式。这些图式构成我们再次应对外部世界的工具。(38)在亲身体验过程中,学习者的整个身心也都参与事件过程的运行:不仅包含着认知活动,而且还渗透着情意活动。在亲身体验中,整个事件被行动者的生命整体所支持。亲身体验成了学生学习的一种本体性学习方式:亲身体验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而且这个出发点不只是你出发之后就离开它了,而是说这个出发点被理解为一个源头。你永远需要这个源头、给你生命、甚至给你原初的关系和形式。(39)亲身做事是学生学习做事的本体性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也不是学生学习做事的主要方式。学生学习做事的主要方式是观察做事。这不仅因为:个体的“生平情境(Biograghical situation)”决定了个体亲身体验的狭隘性:个体亲身经历的事情在“生活事件之流”中微乎其微。更是因为:个体生命不能孤立地、单独地存在,它总是在世界中存在,与世界处于一种浑然一体的关系之中,个体生命始终以人类生命为背景,个体生命发展必须突破个体亲身体验的狭隘性,将自己的生命体验提升到普遍的生活经验的高度,才能获得生命体验的真谛。提升的途径就是对他人亲历行为进行观察。观察可以用肉眼观察,也可以用心眼观察。用肉眼观察学习,意味着学习者作为观察者,通过肉眼观察做事者的做事过程而学会做事的过程;用心眼观察学习,意味着学习者作为观察者,通过心眼——想象——观察做事者的做事过程而学会做事的过程。无论是肉眼观察,还是心眼观察,都是一种再体验过程,它以自己的亲身体验为基础,以他人的亲身体验为中介,以肉眼和心眼为工具,以肉眼观察和心眼观察为途径,将他人的亲身体验感同身受,从而学会做事的过程。通过观察学习而产生的“再体验”使我们摆脱了个体生命体验的特殊性和短暂性,进而把我们的个体生命体验提升为一种更为普遍的和更为恒久的人类生命体验的境界。

(三)学法模仿做法

第一,“做法”的本体性。从哲学角度讲,做法是指人类的实践方式。人类所生活于其中的生活世界,不同于纯粹的自然界。在纯粹的自然世界中,各种自然事件都是与人无涉的:在那里,各种实际存在物不断地产生,一种机体转化为另一种机体,每个实际存在物都在不断自我创生,这一切都是与人无涉的自然选择过程。人类的生活世界虽然也是一个由各种事件构成的过程,但这些事件却不是自然事件,而是人类自己创造的社会生活事件(简称生活事件)。所有的生活事件都是做出来的。这就意味着实践对于生活世界来说具有一种本体地位:实践决定着社会世界的生成,人类怎样实践,人类的生活世界也就怎样。换句话说,人类的实践方式决定了生活世界的样子。马克思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得出“人类的社会生活在其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哲学命题。人类创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目的的:人类总是根据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构建人类未来世界的“蓝图”,并依据“蓝图”来改造世界。这就意味着由世界观和价值观所构建的实践方式从根本上决定了生活世界的面目。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历史学家柯林伍德坚持“一切人类历史都是观念史,历史过程都是观念的展开过程”。从这种意义上讲,一个人的未来决定于这个人所选择的实践方式,一个社会的未来决定于这个社会所选择的实践方式,一个国家的未来决定于这个国家所选择的实践方式。东西德的发展历史证明:不同的发展道路——实践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历史命运。此外,实践方式还决定着“事情本身”的显现,外部的客观世界在实践中向人类显现自身:实践作为一种感性活动,就是跟世界打交道;人类跟世界打交道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世界就是在这种打交道的过程中显现自身的,并且在不同的实践方式面前显现自身不同的方面。这就意味着在生活实践中要不断地创新实践方式,以便让世界的本来面目更多地显示出来。

第二,“学法”是“做法”的“摹本”。学生的根本任务在于学习“做事”,而要学习“做事”必须有事可做。学生要学做的“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来源于社会。社会是由各种事情构成的,学生并不是把所有的事情都拿来学,而是具有选择的:学校首先把人类的各种事务划分成若干主要领域,然后在各种领域中挑选出要学习的具体事务作为学生的学习对象,目的是通过学习“做事”提高学生的“做事”能力,从而能够有效地处理人类的各种事务。这意味着教学内容是“事情本身”的摹本。“事情本身”与教学内容的关系是原型与摹本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事情怎样做便应该怎样学:不同事情的做法不同,不同事情的学法也不同;同一事情有不同的做法,同一事情也有不同的学法。正所谓“实践方式决定学习方式”。另外,正如摹本具有使原型得以显现和继续存在的功能一样,教学内容也具有使“事情本身”得以显现和继续存在的作用。学习过程就变成了“事情本身”的再生产运动:一方面,学生在学习“做事”的过程中,“事情”成了师生教学活动得以不断进行下去的媒介物,在此过程中,学生的“做事”能力得到了不断地提升,从而实现了教学目的;另一方面,学生在学习“做事”的过程中,“事情”作为教学活动的媒介物,其自身也得到了再生产,这使得跨越时空的实践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正所谓“学习方式重演实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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