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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面对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的新任务新要求,仍需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管理活力和管理绩效,为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中小学校长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政治思想强、工作作风正、教学业务精、管理水平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学校领导班子,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和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县委发〔2010〕1号)的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就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保证学校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县致力于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划的新任务新要求,仍需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管理活力和管理绩效,为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2.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把思想政治建设与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确保学校管理上层次上水平。

3.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目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科学考评,形成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促进学校管理队伍建设与教育改革协调发展,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建设“经济强县、文化名县、生态优县”、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培养大批的优秀人才。

二、领导班子结构及其成员任职资格要求

4.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227所,其中高中3所,职业中学2所,初级中学19所,小学149所,教学点45个,幼儿园9所;正县级建制学校1所,正科级建制学校5所,副科级建制学校8所。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人员职数根据教育层次和学校建制设置,具体应按照县编委会制定的“三定方案”确定。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独立的办学思想和明晰的办学理念;懂得办学规律,富于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2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6.中小学校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①具有相应学段所要求的教师资格;②小学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高中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③在教育系统工作2年以上;④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曾担任过校级副职或处室负责人;⑤符合任职回避制度的规定和要求;⑥身体健康。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和任用

7.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体现年轻化、专业化的基本要求,着力构建以45周岁为主体、梯次明晰、专业配套的学校管理队伍。

8.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方式: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原则上从进入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后备库的处室主任、班主任、骨干教师队伍中选拔,学校的中层管理人员从进入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后备库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及骨干教师队伍中选拔。也可以采用领导推荐、自我推荐、公开竞聘、外地选聘等方式,并经过民意测评、政治考核、业务考核等程序,选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9.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任权限: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和提名,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申报任用。其中学校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由教育局向县委提名,讨论后由县委报请市委按程序考察任用,学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由教育局向县委提名,县委讨论后按程序考察任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教育局直接任用。各级校长由教育局签发聘书,副校长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校长签发聘书。

四、领导班子的考评和日常管理

10.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中学校长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原则上,在同一学校任职满3年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交流调整,在同一学校任职满6年的,应当交流调整,在同一学校任职满9年的必须交流调整。小学校长每届任期为6年,在同一学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11.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校长根据学校章程,提出任期内质量管理、队伍建设、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总体奋斗目标,报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教育局与校长签订《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校长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并按年度分解任务,确定实施步骤。原则上要求校长任期内要实现学校管理和谐规范、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教育质量逐年提升、安全管理无事故、财务管理公开民主、办学条件稳步改善的目标,师生及社会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12.实行中小学校长考核制。中小学校长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采取民主评议、民意测评等方式,并对照《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逐项检查,重点考核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核时,校长要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及考核组述职,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客观公正地分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要有教师、学生、家长、乡(镇)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考核结果要结合阶段性督查及综合督导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分类排出名次。

13.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内和离任审计制。学校一把手在同一岗位任职3年以上,进行任中审计;学校一把手离任,进行离任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调整和继续任职的重要依据。

14.建立督查落实制度。教育局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跟踪督查学校校长在执行政策、落实目标责任、清正廉洁及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对出现问题较大的校长,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采取其他措施予以处理。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组应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为当地教育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五、后备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15.完善培养方式。采用岗位锻炼、岗位轮换、优秀校长传帮带、到高一级学校挂职锻炼、到外地学校挂职锻炼、党校脱产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选拔一批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使其积累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提升领导水平,为建立一支优秀的学校管理队伍搭建平台,为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实现教育家办学拓宽渠道。

16.建立人才后备库。加大对后备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人才储备库,实行滚动发展、动态管理。由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定期考试、考核、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方式,按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职位1∶3的比例选拔储备后备人才,全县至少建立500人以上的学校管理人才后备库,为选拔学校管理工作者提供坚实的人才储备。学校校长要认真履行培养后备管理人才的义务,积极发现和培养有管理潜力的对象,建立校级管理人才后备库并及时向县级管理人才库举荐后备人才。

17.严肃培训纪律。中小学校长原则上要先培训后上岗,因特殊原因岗前未培训的,上岗一年内必须接受一次培训。一般情况下,每3年必须参加一次培训。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应当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18.足额保障培训经费。培训经费从全县干部培训专项经费中按规定列支,并适当给予倾斜,重点予以保障;县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每年至少拿出100万元用于培训工作,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

19.强化实践锻炼。教育局应重视和强化学校管理人员的能力培养,重点督促校长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高管理学校的水平和能力。中小学校长要深入教学一线任主要课程,任课节次必须在本校教师平均任课节次的一半以上;带头实施教学改革,探索积累教改和教学管理经验,教育局要通过举办论坛、征文和研讨会等方式,注意发现和掌握观念新、懂管理的优秀人才。

六、奖励与惩处

20.实行校长岗位津贴制度。县级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作为校长岗位津贴拨入教育局津贴专户,由教育局负责按学校所属区域及等次,分为基础津贴和奖励性津贴两部分评定核拨,每学年发放一次。

基础津贴按统筹城乡,适当提高边远艰苦地区待遇的原则确定:第一区域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包括城区学校,驿马、熊家庙、白马、赤城学区各小学及中学,庆城学区各小学,西川中学、马岭初中、阜城初中、卅铺初中、贾桥初中。第二区域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包括马岭学区、卅铺学区、玄马学区、南庄学区、高楼学区各小学,玄马初中、南庄初中、高楼初中,蔡口集、土桥、太白梁、桐川、葛崾岘、蔡家庙、翟家河学区各小学及中学。

奖励性津贴根据教学成绩及综合考核名次分等确定:陇东中学以全市市级示范高中为参照评比,取得前3名为一等,4至6名为二等,7至9名为三等,10名为四等;驿马中学、西川中学以全市农村高中为参照评比,取得前5名为一等,6至10名为二等,11至15名为三等,16至17名为四等;庆城职专、太白梁林中以全市职业中学为参照评比,取得前4名为一等,5至8名为二等,9至13名为三等,14至15名为四等;初级中学在全县19所初中范围内评比,取得前5名为一等,6至10名为二等,11至16名为三等,17至19名为四等;小学在全县小学部评比,排名小学部前50名的学校为一等,51至100名的学校为二等,101至140名的学校为三等,140名以后的学校为四等。一等至三等学校的校长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四等学校不享受校长奖励性岗位津贴。若因布局调整等原因导致各类学校总数产生变化,则划分等次的名次区间可按适当比例予以调整。

21.健全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每年通过推荐考核,评选奖励10名优秀校长。对素质好、会管理、成绩突出的优秀校长,可分别由低一级学校提拔到高一级学校任职。对特别优秀的校长,可推荐到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担任领导职务。今后,教育局及内设机构任用的科级干部,原则上都要有校长工作经历。

22.实行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奖惩制度。由教育局每年对各学校实施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学校负责人工作成效和兑现奖惩的依据。严格落实教学质量奖惩,高考、初中和小学质量检测及各类学科竞赛的评比与奖惩,参照《庆城县中小学教学质量奖惩办法》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凡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违犯财经纪律、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实行责任追究。

23.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自愿辞职和引咎辞职制度。确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自愿申请辞职;任期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和责任事故的,可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直接免职。任期内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予续聘。

24.进一步完善“能上能下”的任用工作机制。完不成任期目标,社会满意度低于60%的校长,实行解聘;不适合担任正职的,改任副职;不适合担任副职的,让其从事教学及相关岗位工作。

(此文件于2010年11月起草,2011年3月18日由中共庆城县委、县政府审定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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