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德法”兼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德法”兼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力图从“德法”兼治,来谈谈遏止腐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着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行为的要求,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的要求。所谓“身正”就是指为政者的道德人格,它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按照朱熹的解释,“为政以德”就是无为而治。就是说统治者、为政者的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情操所形成的人格影响力,就像风一样所向披靡,无不折服。

“德法”兼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徐惠婷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杭州 310014)

摘 要 进入新世纪,我们党肩负着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历史使命。面对党所处的地位、环境和肩负任务的重大变化,怎样有效防止权力对党的侵蚀,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成为今天党的建设要解决的根本性课题。本文力图从“德法”兼治,来谈谈遏止腐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关键词 执政能力 法治 德治

遏止腐败,一方面要健全法制,加大执法力度,以法治国;同时也要加强德治,以德治国。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是二者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法治治人,德治治心;法治治近,德治治远;法治禁恶于已然之后,德治禁恶于将然之前。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着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行为的要求,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的要求。国家靠法院、警察机关等带有强制性的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强调用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用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是“法治”的主要内涵。从维护社会的秩序、保障社会的稳定来说,法律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道德也是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和法律不同,道德的实施不是依靠强制性的手段,而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使人们自觉地遵守这些行为规范。道德是由一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以善恶为标准,依靠人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力量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因而它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与阶级性。

总之,从维护和保障社会的稳定来说,法律和道德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共同发挥作用。有了良好的道德素质,人们就能自觉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

一个社会的政治是否清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国家行政机构的官吏或官员的道德。官员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关心大众的疾苦,社会就能清明与谐和;相反,官员贪污腐败,寡廉鲜耻,社会就“无道”而不稳定,治民先治吏。中国历代都十分重视官吏的道德品质。古人说,天地之间人为贵。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就存在着形形色色的民本思想,从盘庚的“重民”到周公的“保民”再到孔子的“爱民”,从孟子的“民贵君轻”到荀子的“君舟民水”再到汉唐以来的“民为邦本”,可以说在关于民本思想的问题上,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古人论述得这样多,这样精深和富于哲理。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明鉴“民本”之紧要的当政者不能说没有,但因阶级的局限,其所作所为往往离“民本”相去甚远,甚至完全背道而驰。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当数秦王朝。秦统一六国,可谓上应天意,下顺民心,但面对百废待兴的残局,秦王朝却不是使百姓各得其所,百官各安其位,而是一味地奉行严刑峻法,加重人民负担,从而激化了社会矛盾,结果只有短短15年便改朝换代。以致后人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后代的一些思想家和政治家经常用“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等警语来告诫当政者要善待民众,爱护百姓,用以揭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的道理。

儒家认为,为政者的关键是要“正”,“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如果为政者自己身正,其所管辖下的各级管理人员以及民众就没有不正的。所谓“身正”就是指为政者的道德人格,它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勿从。”为政者自己“身正”,其人格影响力就能达及于下级和民众中去,他们就能够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而不需要命令他们去做什么,才去做什么;相反,为政者自己身不正,你下命令去强制他们做什么,他们也不会服从。孔子还说:“苟正其身矣,於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为政者自己身正,管理国家就没有什么困难,如果自己都身不正,又有什么资格去教育别人、端正别人呢?所以孔子说,只要为政者自己身正了,就能像北极星那样众星拱护在它的周围,得到民众的拥护。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朱熹注释说:“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如此。程子曰:‘为政以德,然后无为’。范氏曰:‘为政以德,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所守者至简而能御烦,所处者至静而能制动,所务者至寡而能服众’。”按照朱熹的解释,“为政以德”就是无为而治。孔子也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论语·卫灵公》)这里说的“无为”是为政者的道德人格力,它与道家讲的“无为”是有很大不同的。为政者用他们的道德人格力来实施管理,发挥其人格的示范作用和榜样的功能,就像是“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这样一种势态。就是说统治者、为政者的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情操所形成的人格影响力,就像风一样所向披靡,无不折服。

新型的社会主义“德治”观强调“以德治官”,但决不能把道德说成是“万能”的,而是要给予道德在国家的社会生活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应有的地位,使它与“法治”并驾齐驱,共同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德治”是以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为其基本内容的,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服务的,同中国古代儒家所谓的“德治”有着根本的区别。

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我认为首先要立德,要立足于教育,特别要教育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官德规范体系。要始终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守共产主义道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御各种腐蚀的能力,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其次,要修德,采取各种手段扶掖美德,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崇高道德并视为光荣的良好社会风气。对于一般群众仅仅提倡无私奉献,而对于领导干部则要求必须做到无私奉献,造就无私无畏,淡泊名利,甘于清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优秀品格。古人尚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代表中国最广大群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必须“虚功实做”,必须为群众做实事。第三,要他律,建立监督机制。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加强监督、制约权力是防治腐败的关键。要完善制约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发挥综合治理、惩防结合的整体效能。要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必须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保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第四,要进一步加大反腐败的力度,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严惩那些敢于触犯,突破道德底线的腐败官员。

参考文献

[1]《论语·颜渊》.

[2]《尚书·尧典》.

[3]《论语·为政》.

[4]《管子·牧民》.

[5]武树臣.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

[6]马小红.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

【注释】

[1]王雷(1968~),男,浙江天台人,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讲师。研究方向: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

[2]王 雷(1968-),男,浙江天台人,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讲师,研究方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