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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关系与病人利益的伦理冲突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病人利益至上,这是我们医护人员的共同服务原则,医师、护士的密切配合,能够最大限度地医治患者,符合医疗伦理道德。密切合作,协同一致的原则,是指在临床诊疗护理过程中,医护之间、护际之间、护理工作者与各科室之间相互团结一致,密切合作。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整体观念,以病人的利益和健康为重,科室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取长补短,不能医护相轻。

病人利益至上,这是我们医护人员的共同服务原则,医师、护士的密切配合,能够最大限度地医治患者,符合医疗伦理道德。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疗卫生服务方式的改变,护士职责范畴不再局限于作为医生的助手打针、发药,已扩展至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和协助康复等方面,并为实施护理过程中所作出的护理诊断承担独立责任,但离不开医护之间的合作。

患儿,男,3岁,因误服5ml炉甘石洗剂而到急诊室就诊,医师给予25%硫酸镁注射液口服导泻,在处方上误写成注射,治疗护士心想:25%的硫酸镁可以注射,但又拿不准,最后想,反正医师开了处方,我只执行医嘱,于是予以注射,注射后患儿呼吸急促,嘴唇发绀,15分钟后死亡

护士在临床诊疗护理活动中虽有分工,但都必须共同遵守临床诊疗护理活动中的基本道德原则。密切合作,协同一致的原则,是指在临床诊疗护理过程中,医护之间、护际之间、护理工作者与各科室之间相互团结一致,密切合作。它是临床诊疗护理工作的客观要求。现代医学发展的分化趋势,导致临床诊疗中专业科室的分工越来越细,护理工作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对于一个患者来说,其诊疗护理过程需要各方面协作。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整体观念,以病人的利益和健康为重,科室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取长补短,不能医护相轻。在普通疾病的诊疗护理过程中应该这样,在攻克疑难病症、进行复杂的手术和抢救危重病人时更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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