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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海洋生态保护的重点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政府部门作为海洋综合管理的主要实施者,应首先在各涉海相关部门确立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理念,加深各方面对海洋生态文明和海洋生态系统的认识,形成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要性、重要性的共识,从而保证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活动能够在各部门间顺利进行,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各个领域中得到有效的实施。

海洋生态系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不仅具有丰富的经济价值,而且还具有巨大的生态价值。在传统的海洋管理理念中,更多的是强调对海洋资源的索取和对海洋的开发,造成了长期以来人类对海洋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和服务处于低价或无偿的索取阶段,对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十分严重。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以实现人类、社会、海洋和谐发展为核心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当前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内容,而为满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传统的海洋管理也必须开始向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首先要在全社会确立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理念,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中形成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普遍共识,即建立起以海洋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在海洋的开发利用保护中要以维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为核心,以解决好开发中的环境与资源问题为前提,协调好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政府部门作为海洋综合管理的主要实施者,应首先在各涉海相关部门确立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理念,加深各方面对海洋生态文明和海洋生态系统的认识,形成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要性、重要性的共识,从而保证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活动能够在各部门间顺利进行,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各个领域中得到有效的实施。

(1)确立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的政绩观。改变传统的只注重海洋开发的经济效益,强调海洋经济规模总量的政绩观,将全面协调统一的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尊重海洋生态系统自身演变发展的客观规律等海洋生态文明理念纳入到涉海部门的政绩观中,对涉海部门的考核要兼顾海洋环境、海洋产业、海洋资源之间的协调关系,注重地区海洋生态系统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将地区与海洋生态系统的和谐共处、协同发展作为涉海部门工作的最高标准。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已明确建立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调树立六个理念,又详列了要建立和坚持六项制度。

(2)加强对海洋生态文明在海洋综合管理实施中的认识理解。政府部门不仅是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的实施者,也是管理制度、体制的重要设计者,因此要对海洋生态文明在海洋综合管理实施中的地位、作用等有充分深入的认识。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是传统部门管理发展的高级形式,立足于海洋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对海洋进行的全方位的、整体的协调管理,目标集中在海洋开发与保护工作的系统功效,达到海洋可持续性利用的目的,关键在于管理体制的确立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等,确立一种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协调管理机制,使各种有关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提高管理的效率与水平。

第二,社会公众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博弈分析的结果证明了社会公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部门、企业在海洋开发管理活动中的行为选择,因此,必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的海洋价值观

长期以来,人类与海洋的关系都是定位于人类向海洋的不断索取,只认识到海洋的经济价值,忽视了它的生态价值,这是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体现。这种观点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始终是掌控自然的主宰者,只要服从人类的利益和需求,对自然界的任何行为就有价值,可以任意剥夺自然生物的需要和生存权利,这些理念成为导致地球生态危机的思想根源。[1]

因此,确立以海洋生态文明为核心的海洋综合管理理念就必须向社会公众宣传正确的海洋价值观,广泛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和海洋生态文明价值观教育,核心是要使社会公众认识到海洋生态系统的客观性、脆弱性,其不仅为人类提供资源,同时也提供服务,海洋不仅具有经济价值,同时还有巨大的生态价值,而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必然会导致海洋资源的枯竭和海洋生态系统功能的严重破坏,引发近海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海洋灭害频发等环境问题,应通过对人与海洋和谐共存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等的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海洋生态文化,力争把社会公众对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意识转化成为自觉、有序的行动,打造全民关心、参与、支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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