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外部性社会成本社会收益曲线

外部性社会成本社会收益曲线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外部性的概念最早是由马歇尔1890年在其所著《经济学原理》一书提出。在书中马歇尔将外部性定义为:任何产品的生产规模的扩大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划分为两类:第一类经济取决于产业的一般发展,第二类经济取决于从事工商业的单个企业的资源,它们的组织以及它们管理的效率,前者称为外在经济,后者称为内在经济。

外部性的概念最早是由马歇尔1890年在其所著《经济学原理》一书提出。在书中马歇尔将外部性定义为:任何产品的生产规模的扩大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划分为两类:第一类经济取决于产业的一般发展,第二类经济取决于从事工商业的单个企业的资源,它们的组织以及它们管理的效率,前者称为外在经济,后者称为内在经济。[41]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并不一致,两种成本之间的差距就构成了外部性。[42]外部性主要是指一种向他人施加其并不情愿的成本或者效益的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其影响无法完全地体现在价格和市场交易之上的行为,主要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43]简单来说,外部性就是指某个个体由于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对自身的影响称为内部性因素,对自己以外的他人产生的影响称之为外部性因素。这种影响分为正面的影响和负面的影响,因此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或称外部经济性),即正面的、积极的、有益的影响,例如养蜂人的蜜蜂在替主人采蜜的同时还帮助了旁边果园授粉,从而提高了果园的产出;负外部性(或称外部不经济性),即负面的、消极的、有害的外部性,例如化肥厂生产化肥获取经济利益,但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染物却污染了环境,影响了周围居民的健康。环境资源保护活动中外部性主要是外部不经济性主要体现在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对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而又未将这些影响计入市场交易的成本与价格之中。[44]

在以往的行政强制性命令模式下,市场主体超出减排标准的减排行为虽然能带给社会更多地正面影响,自身却难以从中获利,也就是自身的正外部性行为难以使自身获利。也就是说虽然减排行为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但是减排行为带来的利益并不能独享,却要独自承担环境改善的全部成本,如甲企业通过花费10万元研发的技术改进可以减少乙企业花费50万元实现的减排目标,但是在行政控制模式下甲企业的改进并不能获得任何补偿,而却需要自己花费研发费用,乙企业却可能由于地区总的排污量的减少而不必降低自身排污量,减少在排污技术改进方面的支出。所以,如果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就会产生“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即市场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都不愿为环保行动付费而更乐意坐享其成。这必然导致环境保护行为供给的严重不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