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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产业受控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比如,在石油上游产业链仍为“三桶油”垄断的情况下,即使“三桶油”拿出下游零售渠道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民企也会心存担忧。2014年5月,中石化公开表示将以油品销售业务板块进行重组为推动混合所有制的首要步骤,引入民资,实现混合经营,吹响了新一轮国企股权改革的号角。但是,中石化这一混合所有制方案推出后,民企却应者寥寥。究其原因,首先,此次中石化所推出的混合所有制项目,并没有将附加值最高的项目推出来。

石油勘探开采与原油进口批发皆被“三桶油”垄断的情况下,仅仅放开下游成品油零售领域,对于民企其实意义不大,因为对于石油行业来说,上游产业天然地卡住了下游产业的命脉。

长期以来民企与国企的差距,有时不仅体现在资金规模、股权大小等财力方面或市场资源上的悬殊,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国企尤其是巨无霸央企,往往垄断了一个产业的上中下游,而在这种全产业链垄断的格局下,国企即使放开了局部产业链,民企亦不敢贸然参与混合。比如,在石油上游产业链仍为“三桶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垄断的情况下,即使“三桶油”拿出下游零售渠道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民企也会心存担忧。

2014年5月,中石化公开表示将以油品销售业务板块进行重组为推动混合所有制的首要步骤,引入民资,实现混合经营,吹响了新一轮国企股权改革的号角。

其实,成品油销售业务相比其他石油业务,盈利能力稳定、资产回报率也可以。一般而言,如此质量较好的业务一旦宣布公开招标,肯定会吸引不少民资进入的。

但是,中石化这一混合所有制方案推出后,民企却应者寥寥。究其原因,首先,此次中石化所推出的混合所有制项目,并没有将附加值最高的项目推出来。因为,相较于中石化勘探开采业务高达40%的毛利率,此次向民企开放的成品油零售渠道的毛利率仅有6%。

由此可以看出,其实勘探开发、原油进口这样的中上游利润更大,国企向民企开放的空间很小。中石化此刻拿出油品销售板块,而非最核心的上游勘探和中游炼化板块向社会和民营资本放开,不排除其看到了下游销售未来利润将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但是,即使向民企开放了整个产业链,尤其是上游产业链,依然会有很多发展阻力。2014年3月份,中石化宣布下一个改革计划目标是页岩气开发。页岩气这样的上游开发项目其实是一个砸钱的项目,民企在资金、技术、人才上均没有优势,开发模式、运送渠道、销售方式等核心难题也没解决,产业内部也存在诸多问题,页岩气领域的政策也不明确。这深深打击了民企的热情,让民企担心即便侥幸进驻也恐难“全身而退”。

不仅如此,此次中石化股权改革对股权的放开上限仅为30%,并且还是在下游成油品零售领域,这表明了民营资本即使能参股享受利润分成,但在公司治理问题上,依旧没有充分的话语权。更何况,在石油勘探开采与原油进口批发皆被“三桶油”垄断的情况下,仅仅放开下游成品油零售领域,对于民企其实意义不大,因为对于石油行业来说,上游产业天然地卡住了下游产业的命脉。

同样属于能源行业的煤炭行业亦是如此。煤炭上游的勘探开发需要巨额资金和雄厚技术支持,民企一般承担不起上游成本,产业链也掌握在政府、大型国企的手里。1998年煤炭业大萧条,山西重点大型煤矿亏损额占全国工业企业亏损额一半,自那之后引入了很多民资,进而到2008年煤矿业又面临政府调控,陆续很多民企都参与到与国企的重组合并中去。但后来政府各种合理不合理的税费占到了煤炭售价一半以上,煤炭企业盈利困难。虽然山西省政府开始削减煤炭企业税费以达到救市的目的,但地方GDP仍需企业税费拉动。继而大部分企业转向产业链下游,用煤电一体化来抵御煤价下跌,才暂时化解了这种窘境。

要真正探究石油行业由“三桶油”垄断的历史源头,追溯导致石油流通领域两大集团垄断地位的“源头”,就绕不开“38号文件”。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经贸委的《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简称“38号文件”。“38号文件”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的批发企业经营,除此之外其他企业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这一下子就把民营油企的命脉完全控制。此后,地方政府进行了大面积的彻底清理整顿,取消了中石油、中石化以外的许多企业的经营资格,其中不少企业被两大集团收购、兼并或者直接划转。

而“38号文件”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1998年到2008年十年间,民营油企每年上缴利润缩水了400多亿元,80%左右的民营石油批发企业都垮了。

可见过去产业链垄断的政策给民企带来多大的伤害,改革政策的变动对石油民企来说影响深远且非常重要。而且从国外石油改革的先行经验来看,其实国内改革仍具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因而此次中石化股权改革的步伐其实可以迈得更大一些。

如果仅限于成品油零售渠道(也就是加油站)的股权改革,中石化完全可以更大胆些,因为,尽管石油业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产业,但在上游业务国有垄断的情况下,即使下游销售股权改革突破50%,也不会导致国家对石油业失控的局面。因为原油的勘探开采业务以及成品油批发业务,仍由“三桶油”完全掌控,在这种格局下,即使更大幅度放开成品油零售渠道的股改比例,国家也完全可以将石油业的命脉牢牢抓在手中。

实际上,过去数年间,国际油企巨头壳牌、康菲和BP(英国石油)等,已将油品销售业务分离开来,全产业链已是石油行业发展的过去式。进一步来讲,未来中石化完全可以牵头相关部门,将油品销售领域完全向社会和民营资本开放。这样比起上限仅为30%的股权改革更加彻底、有效,不仅能提升中石化上游勘探开采业务的核心竞争实力,更可为新一轮国企改革奠定实践基础。

在过去十年间,我国事实上存在的“国进民退”现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相关战略产业的集中度,并在全球市场赢得了一定的话语权,但是以行政手段使得政策资源过度倾斜,以牺牲市场公平竞争为代价,对民企发展大失公平,也破坏了市场运行规律。

因此,希望未来国企改革能以中石化作为阶段性榜样,出台与自身业务结构相匹配的股权改革方案,切实破除“官本位”思想,更希望政府能够开明政策,走向完善股权机制、尽量开放产业链的道路上去,既切实保障民企的股权利益,又提高产业竞争实力,从而实现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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