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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报告的基本结构和写法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审计报告要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宣读,报告的签注包括三个内容,一是会议的名称,二是会议的时间,三是报告人姓名及职务。这是对审计工作报告正文写作内容的明确、具体、规范的规定,也是审计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应当具有的内容。按照这一规定,审计工作报告的正文部分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计报告的主体是核心部分,一般由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审计内容、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审计建议等方面组成。

审计报告是表述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的文体。内容比较复杂,写法比较规范的审计报告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审计报告的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写法。

1.完全式标题,由审计对象(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名称)、期限、审计内容(事项)和文种名称组成,并在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前面加上“关于”、“对”等介词,组成介词结构,作为文种的定语。如《关于省民政厅2005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省略式标题。可以省略审计对象,如《关于200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可以省略期限,如《关于省民政厅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还可以省略审计对象、期限、审计内容(事项),只写文种,如《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的签注

如果审计报告要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宣读,报告的签注包括三个内容,一是会议的名称,二是会议的时间,三是报告人姓名及职务。分两行写明。

第一行写会议的时间和名称。前用破折号标出,其顺序是:破折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在破折号后,用“在”,在会议名称后用“上”字组成。如:


——2005年5月26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湖南省审计厅厅长 吴宗源


在题注之下,居中署上报告人职务全称和报告人姓名。

(三)审计报告的称谓

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审计报告,必须写明听取汇报的与会人员的泛称,一般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一般写在题注或署名之下,空一行左起顶格书写。

(四)审计报告的正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二)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组织预算收入的情况;(三)本级国库办理预算收支业务的情况;(四)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作出的审计评价;(五)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机关依法采取的措施;(六)审计机关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工作的建议;(七)本级政府一切报告的其他情况。”这是对审计工作报告正文写作内容的明确、具体、规范的规定,也是审计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应当具有的内容。按照这一规定,审计工作报告的正文部分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报告的导语

导语是审计报告的开头部分,可对审计工作基本情况作一概括性的介绍。要求写明审计的依据、审计的目的、审计的对象、审计的期限及审计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等。导语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末尾要用过渡语“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或“现将审计结果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来引起下文。

2.审计报告的主体

审计报告的主体是核心部分,一般由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审计内容、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审计建议等方面组成。

(1)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是简要介绍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情况,使人们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有个初步的认识。当然,也可以省略这部分。

(2)审计内容和结果。这部分是审计报告的重点部分,要反映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应写得详尽、具体、准确。要写明在审计中查证、查实了哪些被审计的事项,事实过程如何,尤其是这些事项中存在什么问题。要将审计事项按不同的类别分别写明,或者将问题按性质进行整理分类然后逐条逐项地写清楚。如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吴宗源2005年5月26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0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写了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写预算执行的审计基本情况。因为是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所以应集中写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情况,通常有要用精确的数字反映各项经济指标。第二部分:审计工作情况。(1)财政审计;(2)行业及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第三部分:今后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这一部分要求既有观点,又要有材料。要做到观点和材料的统一。材料是审计人员根据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在审计中反复核查的具体事实和数据;观点是将具体事实和数据分析研究概括出来的结论。特别是要用具体事实和数据详细说明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这是审计报告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如果在审计中没有发现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存在什么经济问题,则只要详细写明查证、查实了哪些被审计事项及其情况即可。审计内容和结果即是后面的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提出的依据,也是衡量审计报告质量高低的重要部分。

(3)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审计结论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事实,针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各项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所作的明确的看法和结论性的评语。对审计中未发现严重问题的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要作肯定性的评价。反之,对那些审计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乱纪、管理混乱等问题的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要作否定性的评价。正面的肯定性的评语,要写得简明扼要。反面的评语要写得突出重点,明确具体。处理意见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存在的问题的而提出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是在查明问题、弄清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的,因此,要写得具体明确。依照问题的不同性质和程度,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审计处理一般有经济处理、行政处理和法律处理等三种。

(4)审计建议。审计建议是审计机关为了帮助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改进工作,针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措施或办法。一般在写完总体结论评价或处理意见后,根据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具体建议。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审计报告的结尾

审计报告的结尾一般写表示今后工作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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