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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教育衔接职教集团化办学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积极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平台作用,建立校企合作双赢机制,以合作办学促发展,以合作育人促就业,实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如何标准化、系统化地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此外,政府作为职业教育集团化的主要受益者之一,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

所谓职业教育集团,是指以一个或若干个办学综合实力强的职业院校,联合相关的行业企业、兄弟学校,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实现双赢、共同发展为主要目的,以资产联结或契约合同为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而构建的多法人联合体。教育部2011年出台的《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引导和鼓励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与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立紧密联系,创新集团化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切实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整合优化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积极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平台作用,建立校企合作双赢机制,以合作办学促发展,以合作育人促就业,实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因此,成立职业教育集团成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经之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如何标准化、系统化地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一、中高职教育衔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之路

“集团化”作为一个经济学范畴,它要求通过集团的形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配置最优化,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提升竞争力的目的。它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职业教育要实现集团化,主要需要涵盖两大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外部衔接,即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建立相对稳定且紧密的合作关系,以实现资源互补,配制优化。现阶段构建职业教育集团,中职与高职的紧密衔接显得尤为重要。其次是作为教育集团内部的职业教育院校之间的层次衔接,即中职与高职教育的衔接,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等的联盟。2009年4月,原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指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沟通和衔接不够”。社会发展、岗位需求、学生个人发展的需要,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都呼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高职教育衔接系统。这种衔接不仅有利于中职学校与高职学院的发展,而且赋予了校企合作新的内涵:校企合作双方除承担原有的责任之外,还必须为中、高职的衔接服务。中、高职衔接涉及资源共享与优化问题,如何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合作效益最大化,也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因此在中、高职衔接中,校企合作由以往的一个学校与一个或多个企业合作,变为包括中职与高职在内的多所学校与多家企业的同时合作,即由“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模式变为“多对多”的合作模式。

(一)办学各自为政

目前,我国各区县,不仅有自己的职教中心,同时还并存着很多中小型的职业学校。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办学规模小、办学水平不高。再加上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很容易导致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同时各职业中学所属的行政区划分不同,地区之间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日益突出,师资薄弱、生源紧。学校之间竞争的不是教学质量大战而是招生大战。学校的主要精力上半年放在招生上,下半年放在就业上,而学校的核心工作教学却被忽视了。

(二)专业设置重复

为了扩大学校的招生面,紧跟市场,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盲目设置专业。根据调查,我国占70%的学校都开设了电子技术、计算机管理、文秘等很多专业,连比较生僻的专业,如畜牧兽医、园林等专业、中医等都是设而不“专”。不仅专业不“专”,专业教师也“不专业”,专业设置变化快,学校的编制又限制了教师的引进,只能把现有的教师经过培训之后上岗,培训“多面手”、“万金油”,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各个学校专业设置多而杂,又没有特色,教学水平上不去,不仅严重浪费资源(包括师资、教学实训场所等),同时也给各校每年的招生带来极大的压力

(三)课程设置不规范

中高职在课程设置时,没有经过统筹协调、各自为政。高职的学生是高中毕业参加高考而来的,中职的学生主要是由初中毕业生构成的。但在同一种专业里面,他们开设的很多课程是相同的。学生对教学的接受效果完全不同。这就是中高职职业院校对人才培养目标把握不准确,只是以市场需要为指挥棒的结果,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综合职教的特点,我们只有克服办学盲目性,不片面追求本校的入学率,让集约化、联合式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树立“大职教”理念,打破行业界限,打破区域限制,将零散的资源整合起来,发挥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实现中职和高职在整合中创新创优,在整合中焕发生机,开创职业教育新局面。

二、中高职教育衔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前提条件

成立职业教育集团,可以突破职业教育发展的障碍,使其走上快速发展之路。职业教育集团主要涉及政府部门、中高职学校与行业、企业等几个主体。成立职业教育集团特别是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需要各个主体的支持与配合。

(一)政府主管部门支持

通过制定并健全法律法规,要求或提倡建立职业教育集团,明确集团内部各成员的职责与权益,均衡并保障各方利益,使政府部门在职业教育集团化中承担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政府部门还应加大对中、高职教育的统筹发展力度,对有条件建立中、高职衔接关系的职业教育集团给予支持。此外,政府作为职业教育集团化的主要受益者之一,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特别就中等职业教育而言,目前政府投入的比例偏低,即使一些经济较发达的省份,“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职业教育只占23%”,而德国与日本职业教育与普高教育的投入比例分别是7:1和5:1。因此,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还亟待加强。

(二)职业学院企业参与

职业教育集团的成立,不仅需要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院的积极组织与参与,也需要行业与企业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建立中、高职相互衔接的集团,更需要中职学校、高职学院与企业的热情参与,并要求企业积极为该项衔接服务。就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的发展现状而言,普遍校方参与兴趣较大,企业作为付出多、回报少的一方,热情明显不够。提高企业参与比例,成为职业教育集团能否成功组建并切实发挥作用的关键。

(三)明确集团发展方向

集团的核心发展方向,是集团的追求目标与核心利益,更是吸引各方加入集团的重要原因。因此在组建集团的过程中,应当确立集团的核心发展方向,并依托行业发挥集团主体的龙头作用。作为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其主体首先可以选择职业学校,特别是特色鲜明、有发展潜力的学校,以确保职业教育大规模快速发展。

(四)完善管理体制与监督机制

职业教育集团作为一个多方参与、多方共赢的合作体与共同体,需要建立完善的包括集团内部成员的互相监督,政府对集团执行力度的监督,以及中介科研机构对集团的监督与反馈。

三、中高职教育衔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措施

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是职业教育集团化的关键。这不仅需要加强职业院校与相应管理机构的联系,更需要加强中职学校与高职学院之间的衔接与沟通,从标准化、系统化的角度出发,全面考虑中、高职教育的特色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顺利衔接,建立一个相对完整而全面的衔接措施体系。

构建职教集团的基本思路是以地方高职院校为龙头,以专业为纽带,以行业为主要服务面向,联合区域同类专业的中职学校和相关行业、企业,组建以支撑区域产业的区域性职教集团,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多赢共进”的职业教育的新格局,在专业建设、师资交流、学生培养、招生就业、科研实训、继续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积极探索开展区域中、高职衔接“三方联动”模式的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具体措施表现在以下六方面。

(一)衔接目标

实现中、高职教育的衔接,首先需要明确各自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实现人才培养层次的衔接。作为两种不同层次的教育,教育部明确规定了两者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别: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即中职教育主要培养中初级专门人才与劳动者,高职教育则主要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这种人才培养的目标层次差异,要求中高职院校在建立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时,明确各自的人才培养目标,避免因目标设置错位而造成衔接的脱节。

(二)衔接内容

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内容可从专业设置、标准化课程、实训实习及职业资格与技能入手。

1.专业设置的系统化

2010年3月教育部修订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使其更加合理,更加吻合岗位需求。但从中职学校专业目录与高职学院专业目录的关联性来看,二者的衔接并不紧密,缺少整体性把握,从而造成了中、高职专业衔接的错位。此外在实际运行中,也不乏存在一些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混乱的情况,某些中职学校一味追随社会效应,专业设置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专业设置作为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基础环节,应严格把握,既考虑学生与社会的实际需求,又从大局入手,统筹安排,使它既具备导向性与相对稳定性,又可以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2.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标准的系统化

在统筹专业设置之后,需要明确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其相应的课程标准。从我国现有的情况分析,中职与高职的专业课程体系并不完善,特别是缺少标准化的课程划分,造成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内涵混乱。据调查,我国中、高职院校在同一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上重复率较高,如湖南省的统计数据达到30%以上,上海有些专业则高达70%。提倡中高职课程设置与课程标准的衔接,一方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相对统一的标准,使中、高职跨越区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另一方面也可以节约教学资源与学生的智力资源,避免资源浪费。

3.实训实习及职业资格证书的系统化

从中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可发现,职业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使其满足社会的需求。它通过实训、实习等途径,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并鼓励学生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职与中职作为职业教育的两个不同层次,对学生实训、实习的要求不同,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要求也不同。但从中高职的衔接现状来看,社会普遍认为中职的实训实习体系更加成熟,甚至超越了高职。同时,我国也缺少系统的职业资格认定与职业证书的等级划分体系,甚至出现部分学生在中职阶段已取得某一类证书的最高等级,就读高职后缺乏相应的动力机制。如何完善高职的实训实习系统,并建立系统的职业证书认证体系,是中高职教育衔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衔接形式

除了内部的内涵衔接外,中高职教育衔接还需从外部的形式衔接入手。这包括招生考试政策与制度的衔接、学制体系管理与学分制实施、学校的教学制度衔接、成立高职预科班等。

1.招生考试政策与制度的改革

首先,扩大对口招生比例。国家政策虽然提倡中高职教育衔接,并加大对口招生比例,但有两个关键词必须引起注意:“应届”、“5%”。在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文件中,明确规定高职对口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为计划人数的“3%”,2006年教育部将对口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的比例扩大至“5%”。这意味着将占高中阶段教育半壁江山的中职毕业生想参加对口考试,只有唯一一次机会,并且只占计划人数的5%,难度相当大。应届中职毕业生受年龄、心理成熟情况、经验、经济等条件的制约,对“对口考试”难免有理解片面或准备不足之处。这种考试只针对应届毕业生,错过就没有机会再次参考,使大多数学生失去了继续获得全日制学习的机会。直到2009年及2010年,教育部才把这两个关键词去除,要求招生人数“在年度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衔接的进步与发展,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改革力度,并逐步扩大招收比例。其次,建立全国联考机制。在统筹专业设置、规范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对口考试制度,使中职毕业生可以突破地域的限制,更加丰富、灵活地选择就读学校。最后,采用一定比例的学校推荐制。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能力,衡量学生各方面的表现,综合班主任、科任教师、实习企业等意见,推优入读高职。

2.学制体系管理与学分制实施

目前国内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学制体系较复杂,有独立学制,也有一体化学制如四年一贯制、五年一贯制、六年一贯制等。如何规范学制体系,在考虑专业需求的同时,兼顾学生就读年限的均衡性也迫在眉睫。此外,真正贯彻实施学分制并逐步完善学分制体系,也有利于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一方面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就读方式,如半工半读,在研究与探索方面学生可以根据爱好与需求自由修读课程;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已修学分申请免修同类课程,避免重复学习,充分发挥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满足了学生的知识需求。

3.校际教学制度衔接

一般来说,中职学校与高职学院是相对独立的两种单位,在衔接时需特别注意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与整合,考虑中职毕业生与普通高中毕业的差别。教学管理部门也应加强沟通,各司其职,从政策上加快中高职教育衔接的进程。

4.建立高职预科班

三个月至一年期限的高职预科班,可以满足中职毕业生的文化知识需求,也可以解决普通高中毕业生对职业教育的疑虑与困惑,从而使中职毕业生与高中毕业生以同等水平入读高职。

(四)衔接途径与方法

中高职教育衔接的方法有两种:全日制学历教育衔接、非学历或非全日制教育衔接。学历教育衔接包括中职与高职的衔接,及其更高层次的衔接。除中、高职独立结构与一体化结构的衔接之外,还可以广泛采用合作办学的模式(如城乡合作,区域合作,中外合作等),发挥集团化的优势。从长远来看,职业教育集团应该包括职业中专、职业大专、职业本科、职业研究生几个层次。非学历或非全日制教育方面的衔接分为职业技能认证或培训的衔接,中职教育与函授、成人教育等的衔接。如对中、高职学生职业技能认证的不同要求,也体现了中高职教育衔接的目的。

(五)衔接检验与考查

在提出与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培养目标、内容、形式与方法之后,还需要检验考查衔接的实效性。首先,学生方面。考查要素包括学生是否顺利毕业或升学、就业后获得的社会认可程度、学生家长的满意度调查、学生工作后能再次获得升学机会等。其次,学校方面。包括学校是否培养出合格的学生、学生的升学率与就业率、社会包括企业对学校的满意度等。再次,企业及用人单位方面。主要包括企业在与教育的结合中是否获得预期回报,是否满足了企业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等。最后是社会效应方面。这种中高职教育衔接模式是否给社会上其他中高职教育衔接的研究与实践带来示范作用,并带动学校与教师、学生与家长、企业(包括用人单位)及社会与学校的良好互动。在具体评价时,需综合考虑述四个方面的平衡关系,并制定相对具体的细则,作为衔接成功与否的评价标准。

(六)衔接探索与调整

在上述五个方面的基础上,还需定期全面总结与评估中高职的衔接现状,客观、如实地做好记录与总结,并根据考查标准,检验各方面的衔接成效。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方法,修改中高职教育衔接体系中的各具体要素,形成新的衔接方案,并组织集团成员和专家对新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最终实施新一轮的衔接实践。包含上述六大要素的衔接体系,可以实现中、高职的相互衔接,并解决了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内部需求问题。这种衔接模式,还对校企合作提出新的要求。职业教育集团化除了涉及教育内部的纵向衔接(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普通高校等)及横向联盟(职中与普高)外,还包括校企合作。经前文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企业不仅在职业教育集团化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中、高职教育衔接方面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中、高职衔接与校企合作关系密切,校企合作的程度与规模,直接影响了中、高职衔接的实效性。既然企业在专业设置、课程改革、教学改革、人才需求的规格与数量预设、接纳就业、提供实训实习基地与指导等方面为中高职教育衔接提供有利帮助,那么校企合作也就成为实现中高职教育衔接的重要因素之一。这种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赋予了校企合作新的内涵与责任。

首先,中、高职衔接使企业的服务对象范围更大,层次更广。在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中,企业的服务对象既有中职学校,又有高职学院。如何针对两种不同层次的学校,提供合理且切合实际的服务,成为企业面临的新挑战。如在参与专业设置时,企业如何提供更科学、更富有前瞻性的建议;在参与课程改革中,企业如何帮助学校划分具体课程模块,以适应中高职学生的不同需求;在参与培养计划及教学计划制订时,企业如何适应中高职教育衔接的需求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在信息反馈时,如何根据中职与高职培养目标的差异,及时向学校反馈与评价实习生、毕业生的工作与能力情况,使学校能更有针对性地改善培养方案等。这些新要求的提出,使校企合作在中、高职衔接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职业教育作为一项投资成本远大于普通教育的教育事业,集团化无疑成为一条有效集约资源的途径。现阶段我们应该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抓牢中职与高职教育相互衔接这一关键点,逐步建立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实现培养优秀人才、加速教育发展的目的。

其次,校企合作模式的变化,可以解决中、高职衔接的资源需求。建立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赋予了校企合作新的内涵,使其合作模式由“一对一”或“一对多”变为“多对多”。这种新的合作模式,使合作双方都能获得更大收益,解决了中高职教育衔接在校企合作方面的资源需求。按照以往校企合作的模式,中职学校需要单独寻找企业方面的合作伙伴,高职学院也是单独寻找合作伙伴。因此在建设实训实习基地时,很可能存在同地区同类型的中职学校与高职学院都建立了相同的基地,只是合作对象不同。这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使企业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资源重复建设同样的基地,无法达到效益最优化的目的;同时,由于一所学校特别是规模不大的学校,对一类实训基地的需求往往有限,造成了基地实际使用率不高。通过建立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可以使集团内部的中职与高职院校经过统筹协商,共同与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实习基地,避免资源空置与浪费,使合作双方获得更大收益,解决了校方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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