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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钢集团办社会职能剥离后亟待解决的问题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这些问题, 通化调查队对通钢集团及其办社会职能剥离单位开展了专项调查。其中, 通钢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改制设立通化益信公司, 承担职工家属住宅用气、 用水、 供暖及物业职能。截至目前, 通钢集团尚未完成剥离的社会职能有两大部分: 一是通钢矿业板石矿承担生活区供水、 供热、 物业、 消防等办社会职能。
通钢集团办社会职能剥离后亟待解决的问题_民生视角话吉林:吉林调查队系统调查成果集.2017卷

张丽丽

自2002年国家实施 “国企改革” 政策以来, 通化市把改制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加强规范和管理, 增强改制企业发展活力, 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 “十一五” 期间, 通化市继续深化国企改革, 完成商贸、 交通、 建筑和林业等非工领域的国企改革任务, 切实解决社保接续、 分离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 改革十多年来, 国有企业是否真正达到瘦身健体? 办社会职能剥离后企业运转状况如何? 存在哪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 通化调查队对通钢集团及其办社会职能剥离单位开展了专项调查。

一、 通钢集团办社会职能剥离概况

通钢集团于2005年企业整体改制时, 在省国资委协调下, 基本完成了冶金区教育、 公安、 医院、 物业、 供水、 供电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社会职能向属地政府移交。 其中, 通钢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改制设立通化益信公司, 承担职工家属住宅用气、 用水、 供暖及物业职能。 成立通化兴华教育中心 (事业单位, 由通化市教育局主管), 负责通钢集团原有教育职能。 其他办社会职能也相继完成剥离,通钢医院正式改制为通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通钢公安处改制为通化市公安局东华分局 (行政单位, 由通化市公安局主管); 通钢游泳馆由国资委移交至通化市文体局。

截至目前, 通钢集团尚未完成剥离的社会职能有两大部分: 一是通钢矿业板石矿承担生活区供水、 供热、 物业、 消防等办社会职能。 二是通钢矿业大栗子矿承担管辖区域内的生产和公共消防管理工作。

二、 剥离后企业运转状况

国企办社会职能剥离10年来, 原有职能部门均能正常履行职责, 稳定职工就业, 深化改制成果。 市委市政府在加强规范和管理的同时, 增强改制企业发展活力, 使其更好地服务于通化市百姓, 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通化益信公司是通化市二道江区一个公益性企业, 同时也是一个极具通钢特色的服务与保障性企业。 该企业负责通钢家属住宅区供气、 供水、 供暖及物业,供气310栋楼2.1万户, 供水近4万户, 供水能力达到3.2万吨/日, 供暖270栋住宅楼1.6万户, 供热面积120万平方米, 承担427栋住宅楼的物业管理, 解决就业300多人。

通化兴华教育中心, 由通化市教育局主管, 负责原通钢幼儿园至高中的全部教育工作, 剥离后人员全部得到安置, 除两所幼儿园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拨经费外, 其他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教育领域取得丰硕成果, 高考先后获得省和地区状元, 中考在市直范围内成绩突出, 小学特色明显, 幼儿园生源稳定, 实践中心技能培训到位。

通化市公安局东华分局, 由通化市公安局主管, 剥离后一直以服务通钢冶金区及维钢经济为主要形式的治安分局,2015年起全面接收通化医药高新区户籍管理及社会面治安管控等工作, 在加强消防管控的同时, 加大了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确保辖区治安和谐稳定。

三、 剥离后出现的实际问题

在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后,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 但同时也暴露出运营上的问题。

(一) 改制预留费用占用生产经营资金及缺口较大

2005年通钢集团产生改制成本22.4亿元,2010年与首钢公司重组时一次性核定追加费用5.5亿元, 改制总成本达到27.9亿元, 几年来靠挤占生产流动资金进行支付, 截至2015年末累计支付改制成本19.7亿元; 根据 《关于印发吉林省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电 也2011页 12号文件要求, 还需追加预留费用1亿元, 此项费用改制时未预留。

(二) 人员老化、 缺员现象严重

通化兴华教育中心两所幼儿园, 人员编制至今没有完全落实, 改制时按照“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划拨经费, 由于编制原因一直没有招聘正式教师; 通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改制后设备落后、 患者少导致人才流失, 人员老化、 缺员现象较为严重, 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医院发展。 为保证医护力量, 在贷款购买医疗设备的同时, 临时聘用医生和护士, 不仅承担较重的经济负担, “临时” 意味着对工作的责任和态度没有保障。

(三) 办公楼房老化、 管网管线破损严重

改制前这些问题统一由通钢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改制后由于各部门经费的限制, 无法开展维修和维护。 据了解, 只有通钢游泳馆在2014年由市、 区文体局经费支持进行了维修、 维护工作, 其他楼房老化、 管线破损等情况得不到有效解决。

(四) 经营条件变化, 企业生存困难

通化益信公司在设立初期使用通钢余热水不需要支付费用, 以余热水供暖收入抵顶供水、 供气及物业的亏损, 以收养支推进公司整体改制。 自通钢2008年实行改革以来, 使用通钢余热水需要5000余万元的高额费用, 该公司无力支付。面对通钢减产、 余热水温度降低、 水量减少的实际情况, 企业积极向二道江区政府汇报、 协调二道江电厂热源解决居民供暖问题, 随之而来的就是购买热源的经费来源问题, 企业将失去原有以收养支的生存条件。

(五) 管控范围扩大, 经费凸显不足

通化市公安局东华分局改制后, 经过考试录用, 现有正式民警52人, 一直以服务通钢冶金区及维钢经济为主要形式的治安分局,2015年起全面接收通化医药高新区户籍管理及社会面治安管控等工作, 职能增多、 管控范围扩大, 人员经费、 执法用车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等已严重不足, 给执法办案带来诸多困难。

四、 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为使国企办社会职能剥离后企业正常运转, 继续为通化市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建议政府帮助企业解决以下几个历史遗留问题:

(一) 土地使用权问题

通化益信公司所有办公场所、 公用设施均建设在通钢职工家属生活区内, 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 使用权为通钢所用, 改制时未变更土地性质, 致使该公司改制至今十余年依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板石矿业公司八家改制单位、 辉南恒通实业公司等单位, 在办理房屋产权证、 银行抵押贷款、 工伤营业执照年检以及投资、 改造、 新建、 合作等诸多方面形成障碍, 制约了改制单位的生存发展。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尽早解决此历史遗留问题。

(二) 经费核定问题

通化市公安局东华分局成立初期, 省财政厅、 公安厅、 国资委依据分局2004年12月财务报表上发生的公用经费为核定标准, 总计302万元, 其中人员工资230万元, 公用经费72万元, 不予拨付中央政法经费。 此经费核定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不仅人员经费极其紧张, 公用经费也常常入不敷出。 为保证基层警务工作,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重新核定该分局经费标准的同时, 加大对基层警力和物力和财力的支持, 保障执法办案取得实效。

(三) 编制落实问题

通化兴华教育中心两所幼儿园, 改制时按照 “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划拨经费, 经费足额按时发放, 但是人员编制至今没有完全落实。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好两所幼儿园人员编制遗留问题, 合理招聘优秀教师, 改善人员老化、 缺员现象。

(四) 管网管线改造问题

改制前, 通钢物业管理公司全年亏损额度在3000万—4000万元。 主要原因是该厂建于1958年, 生活基础设施较落后, 形成的老旧管网维护、 维修费用高,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改制后, 通化益信公司不具备 “面向市场、 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的条件, 没有经费维修和更换老旧管网管线, 目前已严重影响通钢家属区生产生活。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以百姓生活为基本原则, 一次性投入解决老旧管网管线改造问题。

(五) 现存未剥离职能问题

对于通钢矿业公司下属的矿山等企业仍承担的办社会职能, 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协调移交,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将其剥离企业, 使国有企业真正达到瘦身健体的改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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