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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的起步与中国农村落后面貌的初步改变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农村改革的启动过程中,安徽和四川等省成为先行者。为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责任制,作为家庭联产承包的基本形式,是中国农村基本制度的重大变革。邓小平的这些讲话进一步推动了农村改革的步伐。家庭联产承包制由此在农村迅速得到发展,而且突破了文件规定的范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得到普及和推广。

一、农村改革的起步与中国农村落后面貌的初步改变

自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形成的农村经济体制,严重地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经济长期处于徘徊落后状态。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农业生产基础脆弱,从根本上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解放农村生产力,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当务之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对广大农村的控制和管理相对薄弱,农民改善并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具有极强的迫切性,这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

在农村改革的启动过程中,安徽和四川等省成为先行者。早在1977年11月,安徽省在省委第一书记万里的主持和领导下,从落实政策入手,逐步突破“左”的思想禁区,强调要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提倡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组织形式。1978年,面对百年罕见的特大旱灾,安徽省委实行“借地度荒”,即将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社员耕种;鼓励多开荒,多种多收;国家不征统购粮,不分配统购任务。这一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引发了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突破旧体制的禁锢,采取了包产到组、到户,包干到组、到户等做法进行生产自救。在此前后,四川省部分地区也在解放思想的推动下,大胆调整农村政策,鼓励农民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允许实行包产到组、到户等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此外,广东、贵州、甘肃、内蒙古等省区也出现了名称不一、但内容大体相同的包产到户责任制形式。这些措施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并进而推动着对农业管理体制的初步改革。

为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全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着重强调,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放宽政策,对于农民“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这一思想成为农村改革的精神动力和基本思路。会后,生产队和农民的自主权得到保障,许多农村逐渐突破“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的限制,纷纷恢复和创造了多种形式的以“包”字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其中最受欢迎、增产效果又最为明显的,就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党中央对此采取了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并在实践中加以引导的方针,允许农民的探索和创造。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把“不许包产到户”的规定,改为“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实际上是对“包产到户”的有限度认可。

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责任制,作为家庭联产承包的基本形式,是中国农村基本制度的重大变革。它打破了原来生产队的集体统一核算制度,改为生产队统一经营与各户分散经营相结合、以各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制度。1980年4月,邓小平针对在此问题上的激烈争论说:“要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有的可包给组,有的可包给个人。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76] 5月,他又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主体现在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77] 。邓小平的这些讲话进一步推动了农村改革的步伐。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搞好集体经济,同时指出: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社队以至在同一个生产队都应从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出发,允许有多种经营形式、多种劳动组织和多种计酬方法同时存在。对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78] 。这个文件尽管把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限制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但正式肯定了双包责任制,打碎了几十年来在包产到户问题上的思想枷锁。家庭联产承包制由此在农村迅速得到发展,而且突破了文件规定的范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得到普及和推广。到1982年6月,全国实行这种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已经发展到生产队总数的86.7%。[79]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198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作为当年的中央1号文件下发。文件在对“包”字的定性上,又有了进一步突破,明确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的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这一文件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标志着党内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基本达到统一,加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巩固和发展。

1983年1月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了进一步肯定,指出这种责任制由于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既可适应当前手工劳动为主的状况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又能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这种经营方式下,分户承包的家庭经营只不过是合作经济形态的一个经营层次,是一种新型的家庭经济。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新发展。该文件下发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在许多原以为不适合推动的牧区、半牧区、林区、渔区和国营农垦区等地得到推广。原来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实行责任制后,经济发展态势更加活跃。到1983年底,全国有98%以上的农户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制,其中实行大包干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4.5%。 [80]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则宣布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以上。

在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负面问题,如对集体财产和农田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缺乏足够的重视和保护,土地迅速呈现出分散化的趋势而不利于使用机器与灌溉等,承包户对土地资源实施掠夺性生产或挪作他用等。针对这些问题,党中央及时研究并积极引导群众完善生产责任制,强调必须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要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要正确处理统与分的关系,建立健全合同制;把完善生产责任制工作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目标密切结合;建立健全农村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岗位负责制等等,从而保证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良性而健康的发展方向。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为标志,农村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同时,由于党在1979年后采取了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允许农民在完成上缴任务后到市场上出售农副产品等措施,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迅速解放了长期被抑制的农村生产力。我国农业生产迅速扭转了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获得了连年丰收。1979年到1984年的5年中,我国农业总产值以平均递增8.9%的速度发展,其中种植业年增长6.61%,平均每年增产粮食170亿公斤,棉花1300万担,彻底摆脱了粮棉生产长期徘徊不前的状况。1984年全国人均占有粮食从1978年的319公斤增加到400公斤,人均占有棉花从1978年的2.2公斤增加到5.9公斤。全社会库存粮食1984年比1978年净增加750亿公斤,远远超出了当时全国的粮食仓容,这在中国近代以来还是第一次。由于主要农副产品的大幅度增长,市场供应发生了根本性改观,一举改变了我国农产品供给长期短缺的被动局面。

随着农业生产的连续大幅度增长,农民收入也逐年增加,生活得以明显改善。1984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63.3元,比1978年增长1.4倍(已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273.8元,增长1.4倍,平均每年递增15.4%。平原、丘陵和山区的农民收入都有较大提高。农民收入的增长使生活消费质量也逐步提高。从1978年到1984年,在饮食结构方面,细粮所占的比重由49.4%上升为78.4%,粗粮则由50.6%下降为21.6%,肉、油、蛋、鱼虾、家禽等消费量由9.6公斤增加到20.4公斤,农民的营养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在穿着方面,由棉布衣着为主转向多样化,中高档化纤布料、成衣的消费量增加。中高档用品消费的比例扩大后,家用电器也开始进入一些比较富裕的农户。在住房方面,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3.6平方米,除使用面积增加外,新建房也开始由建土坯房为主转向建砖瓦房,一些富裕农民还开始兴建楼房。

在农村经济结构方面,由于三中全会后党中央确定了“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改变了以粮食生产为纲的做法,各种经济作物面积有所扩大,产量大幅度增长,林、牧、副、渔各业的发展也比过去加快。从1978年到1981年,林业每年递增5.7%,牧业递增5.98%,副业递增12.06%。1981年猪、牛、羊肉总产量比1978年增加38%以上。林、牧、副、渔在整个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32.2%上升到1981年的35.7%。随着农副产品的日益丰富,全国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已经由1978年的39%上升到1985年的53.9%。农村传统的自然经济、产品经济正在被商品经济所取代。

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行后,劳动效率大大提高,这就推动了广大农户利用剩余劳动力和资金去发展多种经营,分工分业,从事商品生产,使各种专业人才发挥专长。全国涌现出一大批有科学文化知识、有技术专长、有经营能力的专业户和重点户,发展快的地区已占到农户总数的6%至10%。他们经营的经济项目规模小,投资少,收效快,效益大,所提供的商品量比一般的承包户多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因此收入也就相应提高,成为中国农村中首先致富的群体。专业户和重点户的发展,解决了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的劳动就业困难,对广大农民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这种生产方式适合中国国情,是专业化商品生产的雏形,也是农村经济走向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过渡形式。随着“两户”的蓬勃兴起,还带动农村出现了多层次、多样化、或松散或稳固的经济联合体,由此专业村、专业乡、专业镇、专业市场等开始兴起,大大改变了当地的劳动力结构和经济结构,出现了全面发展、综合经营的兴盛局面。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使我国农业经济开始由自给、半自给状态,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生产转型。这是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历史性变化,是一场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巨大变革。农村改革的突破,不但扭转了农业生产长期迟滞的被动局面,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变了中国农村的落后面貌,而且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借鉴。一场全面改革开放的大潮即将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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