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黄健翔的激情解说
事 件
2006年6月26日,北京时间凌晨3点,意大利国家足球队与澳大利亚国家足球队在德国凯泽斯劳滕弗里茨瓦尔特球场,进行第18届世界杯足球赛五场16晋8的淘汰赛,这场比赛的胜者将进入本届世界杯的八强,结果意大利1比0击败澳大利亚。中央电视台黄健翔解说了这场比赛。但是他完全偏向一方、忘乎所以的激情解说引起广泛的质疑和批评,甚至引起一些外国传媒的关注。黄健翔在这一事件后被停止了好几场世界杯解说,此后不久离开中央电视台。
评 点
体育比赛现场解说,作为体育报道的一种特殊形式,尽管与一般的体育报道有所不同,但是还是应当遵循一定的公正原则。具体来讲,黄健翔解说在公正性方面的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充斥强烈的个人好恶之情。
黄健翔的失误其实很简单,就是他完全偏离了解说员起码的中立立场,使解说几乎为个人好恶所左右,任由偏激之情发泄。这实际上是一种毫无约束的偏见的释放,也就是他利用解说表达了他对意大利队的强烈的支持之情,并且不加掩饰和克制。比如在意大利球员托蒂罚进点球后,黄健翔高喊:“点球进了,澳大利亚队可以回家了,意大利没有再输给澳大利亚队。伟大的意大利的左后卫!马尔蒂尼今天生日快乐!意大利万岁!伟大的意大利,意大利人的期望,这个点球是一个绝对理论上的决杀。绝对的死角,意大利队进入了八强!这个胜利属于意大利,属于卡纳瓦罗,属于布冯,属于马尔蒂尼,属于所有热爱意大利足球的人!”他的这番解说,使他对意大利足球的赞美和热爱之情溢于言表,使他作为意大利队铁杆球迷的立场暴露无遗,完全不顾忌澳大利亚队及其球迷的感受。不加节制的个人好恶使解说完全丧失了公正性。黄健翔在赛后表示,他是一个人,他也有感情,他不能像机器人那样毫无感觉,因此他也需要情绪的宣泄,不可能要求他永远客观中立。但是黄健翔的问题在于将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球迷,丧失理性,忘记职责,超越底线,背离客观中立走得太远,丧失了作为一个解说员起码的公正。
(2)没有平等地对待澳大利亚队。
黄健翔解说失之公正的另一个表现是,没有平等地对待澳大利亚队。由于他不喜欢澳大利亚队,所以比赛的另一方澳大利亚队处于一种被忽略的状态。应当说,澳大利亚人面对具有悠久足球历史足球强队意大利队,奋战90分钟,才使意大利人通过一粒点球并且是有争议的点球侥幸获胜,不能不说澳大利亚队确实值得赞扬,但是黄健翔完全没给澳大利亚队这样的机会。
总之,黄健翔事件是一个个人好恶损害报道公正性的典型的案例,其中的教训值得汲取。
【注释】
[1]〔美〕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著:《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第四版),李青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4页。
[2]〔美〕海曼、韦斯廷著:《最佳方案:公平报道的美国经验》,郭虹、李阳译,汕头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10页。
[3]The Washington Post Standards and Ethics(www.asne.org).
[4]《西方媒体专盯非洲黑暗面遭批评》,载《参考消息》,2006年8月12日。
[5]〔美〕梅尔文·门彻著:《新闻报道与写作》(第9版),展江主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61页。
[6]〔美〕W·兰斯·班尼特著:《新闻:政治的幻象》(第五版),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版,第94页。
[7]〔美〕罗恩·史密斯著:《新闻道德评价》(第四版),李青藜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
[8]〔美〕罗恩·史密斯著:《新闻道德评价》(第四版),李青藜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
[9]〔美〕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著:《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第四版),李青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3页。
[10]〔日〕中马清福著:《报业的活路》,崔保国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3页。
[11]ABC’s One-Sided Wal-Mart Report(http://www.fair.org).
[12]〔美〕罗恩·史密斯著:《新闻道德评价》(第四版),李青藜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422页。
[13]《美国流行乐坛难容“亚洲特色”》,《参考消息》,2007年3月6日。
[14]〔美〕凯瑟琳·霍尔·贾米森、卡林·科洛斯·坎贝尔著:《影响力的互动——新闻、广告、政治与大众媒介》(第五版),洪丽等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5页。
[15]〔美〕肯·梅茨勒著:《创造性的采访》(第三版),李丽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16]〔美〕布拉德福德‘J’霍尔编著:《跨越文化的障碍——交流的挑战》,麻争旗等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6页。
[17]王利芬著:《对话美国电视》,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第82—84页。
[18]〔美〕伯纳德·戈德堡著:《偏见:CBS知情人揭露媒体如何歪曲新闻》,李昕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99—102页。
[19]《参考消息》,2004年4月20日6。
[20]李希光著:《新闻学核心》,南方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
[21]〔美〕伯纳德·戈德堡著:《偏见:CBS知情人揭露媒体如何歪曲新闻》,李昕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22]〔日〕中马清福著:《报业的活路》,崔保国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页。
[23]张巨岩著:《权力的声音:美国的媒体和战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77—279页。
[24]《寻求媒体的平衡也是一场战争》,《参考消息》,2006年8月16日。
[25]魏永征:《从沙利文原则到雷诺兹特权——对借鉴外国诽谤法的思考》,载传媒学术网,2007年8月14日。
[26]〔美〕伦纳德·小唐尼、罗伯特·G·凯泽著:《美国人和他们的新闻》,党生翠等译,中信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27页。
[27]〔美〕凯瑟琳·霍尔·贾米森、卡林·科洛斯·坎贝尔著:《影响力的互动——新闻、广告、政治与大众媒介》(第五版),洪丽等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8—119页。
[28]王利芬著:《对话美国电视》,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第84页。
[29]李子坚著:《纽约时报的风格》,长春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30]张巨岩著:《权力的声音:美国的媒体和战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63页。
[31]〔美〕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著:《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第四版),李青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版,第36—37页。
[32]同上书,第38—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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