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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治吏张法

时间:2022-02-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张居正,是明代治吏张法、爱国为民的良臣,生于世宗嘉靖四年,卒于神宗万历十年。其中,他的治吏张法、爱国利民的业绩,至今仍为国人所称颂。张居正认为,要使国家长治久安、减轻人民负担,首先必须从官员做起。神宗非常赞同张居正的意见。张居正在执法上一视同仁。张居正把破坏法纪的权贵,视为祸国殃民的大患,予以坚决打击,从不手软。张居正得知后,毅然审理此案。

张居正治吏张法

张居正,是明代治吏张法、爱国为民的良臣,生于世宗嘉靖四年(1525),卒于神宗万历十年(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沙市郊区)人。嘉靖26年(1547)进士,隆庆元年(1567)入阁,六年(1572)万历皇帝即位后,出任内阁首辅(相当于丞相)。万历十年病逝。他入阁任首辅期间,从军事、政治、经济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是明代最杰出的改革家。其中,他的治吏张法、爱国利民的业绩,至今仍为国人所称颂。

明代中叶,严嵩当政,吏治极端腐败,贿赂公行,结党营私,政多纷更,事无统纪,上下务为姑息。良臣张居正,以国家大业和人民安定为本,针对混乱不堪、空议盛行、不务实事的时弊,制定并推行了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和管理的“立限考成法”,这是对明代吏治的重大改革。

立簿考核,提高效率。张居正认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为做到“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张居正主张不仅要对各级官员进行定期考察,而且对其所办的每件事都要规定完成期限,进行考成,即所谓“立限考事”、“以事责人”。这就是张居正“立限考成法”的基本思想。张居正根据立限考成的三本帐(一本由部、院留做底册,一本送六科,一本呈内阁),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进行严格控制。万历二年(1574),张居正责令吏部尚书张翰和兵部尚书谭纶,把全国知县以上文武官员的姓名、籍贯、出身、资历等自然情况登记造册,由六部和都察院按簿登记,要求对所属官员承办的每件事,逐月进行检查,完成一件,注销一件,如不按时完成,必须如实审报,否则,以违制罪论处。这样,层层检查,层层负责,推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张居正在考核地方官时强调,要把那些秉公办事、实心为民的官员列为上考;对那些花言巧语、欺上瞒下的官员列为下考。在考核中,张居正还善于将整顿吏治和为民做好事结合起来。既稳定了社会秩序,又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形成了中央命令朝下夕行、疾如迅风的良好政治局面。

精减冗官,知人善用。张居正认为,要使国家长治久安、减轻人民负担,首先必须从官员做起。他说,每个官员必须明确职守,对那些只吃皇粮不管事的冗官(闲散官员),要进行裁减,并宣布,各地不得擅自添设机构和人员。万历八年(1580),张居正亲自下令撤除了苏松地区私自添设的管粮参政人员,并立即奏成吏部认真核实上报各省擅自添设官员的人数。张居正对不谋其政的多余官员,坚决地进行裁减。仅万历九年(1581),一次就裁革冗官达一百六十九名。总共,在他当政期间所裁革的冗官,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二三。张居正一边裁革冗官,一边又广罗人才,把那些拥护改革、政绩卓著的官员,提拔重用。一次,神宗皇帝审阅关于山东昌邑知县孙凤鸣贪赃枉法的案卷,随即问张居正:孙凤鸣身为进士,为何这样放肆?张居正回答说:孙凤鸣就是凭借他的资历才敢这样妄为;以后用人,要先视其才,不必求资历。神宗非常赞同张居正的意见。如此一来,张居正就以圣旨为令箭,大胆地启用人才。实践证明,凡被他启用的人才,都成为改革中的骨干。

严禁滥用驿站,享乐挥霍民财。张居正在整顿吏治的过程中,对各级官员凭借职权滥用驿站(古时供传递公文的马或来往官员途中歇宿、换马的地方,相当现在官员行使公事时所住的宾馆之类)行为,也进行了整顿。明代,从京师到各省的交通要道都设有驿站,负责供应使用驿站官员的吃、住、夫役和交通工具,称为驿递制度或驿站制度。对国家驿站的使用,明太祖朱元璋时,控制得非常严格,非军国大事,不得使用。随着明朝政治的腐败,驿站的使用日益混乱不堪,不仅官员滥用,而且常出现将勘合(相当于现在的护照)转借他人使用的现象。一些不法权贵,手持勘合到驿站,随意索求,享用奢靡,残害百姓,人民极为愤慨。张居正为整顿一些官员借用职权之便大肆挥霍国家之财的享乐行为,对凡违反制度使用驿站的官员,一律严惩不贷。据《明实录》和《国榷》记载,万历八年(1580)五月至十二月八个月中,张居正处罚违制使用驿站人员达三十人之多。其中革职七人,降级的二十二人,降职的一人。张居正在执法上一视同仁。一次,张居正弟弟由京返乡,保定巡抚无原则地发给他一张勘合使用驿站,张居正得知此事,立即责令其弟将勘合上缴,同时对滥发签证的保定巡抚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经过整顿,从根本上改变了滥用驿站的状态,保证了国家军事要务的畅通,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资金,减轻了人民负担。

抵制宦官干扰,专惩不法权贵。在整治中,张居正强调把执法和尊君结合起来,以此严肃法纪,伸张国威。张居正把破坏法纪的权贵,视为祸国殃民的大患,予以坚决打击,从不手软。横行在江陵一带的辽王朱宪

(jiē),是张居正少年时代的好友。此人无恶不作,民愤极大,地方官也无可奈何。朝廷曾派刑部侍郎洪朝选前去查办,竟遭到宪的百般阻挠和公开抗拒。洪朝选畏其权势,不敢惩制。张居正得知后,毅然审理此案。他根据宪犯罪事实,秉公执法,毫不留情地把辽王宪废为庶民;对隐情不报和失职的刑部侍郎洪朝选,也给予了应得的惩处。此外,黔国公沐朝弼,为非作歹,无视法律,多次犯罪,本应严惩,却无人敢问。张居正伸张正义,不畏权势,挺身而出,改立朝弼的儿子为爵,把朝弼押送到南京,幽禁至死。冯邦宁是太监冯保的侄儿,他凭借叔父的权力,仗势欺人,醉打衙卒,触犯刑律。张居正办事无隙,一面派人对冯保讲明其侄所犯罪行,一面严办冯邦宁,杖打四十,革职待罪。这些严格执法、惩制恶官的行动,抑制了强豪的猖狂,顺应了人民的心愿,实为张法利国之创举。我们缅怀张居正治吏张法、爱国为民的业迹,从内心赞佩这位改革家在当政期间所建树的不可磨灭的业绩,张居正确实是我国古代一位不可多得的良臣,他在行政管理方面的改革,对我们今天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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