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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公费医疗(太医走穴成巨富)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代建立了“医在王官”的公费医疗制度。“翰林医官院”取代了“祠部”充当“卫生部”,“太医局”取代了“太医署”。其实中国自春秋以来,军队里都设有专门的医疗组织,这在京军人去太医院看病,恐怕是军医治不好病,于是便向太医求助。不过,太医院的医疗水平,一般而言要高于地方医学院。公费医疗的质量出现下降就是很正常了。到如今,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医疗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证人人都有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公费医疗并不是现代才有的事物,早在周朝就出现了,并且在整个封建社会都是存在的。周代建立了“医在王官”的公费医疗制度。据《周礼·天官》记载:凡采集药物,分科治病,以及医士培训,都在“掌医之政令”的医师统一领导下开展,“凡邦之有疾病者,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一年结束后根据治愈率,分别评定“上士”、“中士”、“下士”的职称,他们的“薪水”和“职称”挂钩。这个时期的公费医疗并不限于官吏,还包括“贵族”、“国人”(自由民)等城邦居民,而奴隶生了病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西周是古代公费医疗的雏形阶段,经过秦汉的发展,随着医药事业不断进步,“医在王官”的制度逐步完善,到了唐宋,公费医疗制度已经非常系统了。

唐代礼部设有“祠部”,专门负责医药事务,相当于现在的“卫生部”。太常寺里设有太医署,相当于中央一级的“医学院”,既从事医疗活动,也负责医学教育,就像现在医学院一般都会有附属医院。此外,翰林待诏院也拥有一批医术精湛的名医,如同医药研究院,这些翰林医官一般会被派去“殿中省尚药局”这样的宫廷医疗机构轮值,让他们看病可就是“专家门诊”了。

宋代的医事制度和唐代相比,变化并不是很大。“翰林医官院”取代了“祠部”充当“卫生部”,“太医局”取代了“太医署”。属于宫廷医疗机构的殿中省尚药局和御药院没有什么变动。这些中央级的医疗机构按照当时的制度,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医疗服务对象。如唐代制度,太医署负责京师各部官吏、宫廷宦官宫女、南衙卫兵、各边疆民族驻京人员等。尚药局则负责皇帝嫔妃、诸王公主和禁军官兵。宋代,太医局负责京师官吏、三学(太学、律学、武学)师生和驻京各部队官兵。其实中国自春秋以来,军队里都设有专门的医疗组织,这在京军人去太医院看病,恐怕是军医治不好病,于是便向太医求助。

唐宋时期,地方上也设有地方一级的医学院,地方官吏及地方官办学校的师生患病,就请他们治疗。不过,太医院的医疗水平,一般而言要高于地方医学院。太医院的医官王彦伯医术精湛,求诊的人很多,甚至他不上班的时候,也有许多人跑到他家里请脉求方。此外,当时经常有来自西域、天竺等地的外国医生在太医院从事“医学交流活动”,中医看不好还可以试试国外医术。刘禹锡就曾经患过眼疾,由在京师的天竺医僧采用“金蓖术”治疗,效果还不错。

不过太医院的太医们,包括地方上医学院的医官,在政治上地位还是非常低的,国家提供的薪水也不高。许多医官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公费医疗制度来谋求私利,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巴结巴结有权势的官员或贵族,给他们看病的时候用心用力,送给他们一些新药、贵重药材等等,可以得到一些赏钱。给那些普通官员看病时,则伸手要“红包”。还有的把国家购进的药材偷偷卖掉,用次品或其它药品替换。

不过隋唐以后,政府允许私人行医,允许一般医官在当值时间以外“走穴”。《清明上河图》中就能看到挂着“赵太丞家”招牌的私人诊所。所谓“太丞”,即“太医丞”,相当于“中央医学院副院长”。画卷中他的住宅兼诊所药铺,看上去高大宽敞、装修得有模有样,想必他的生意一定非常兴隆。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么多太医都热衷于第二职业,谁还有精力放在本来的岗位上?公费医疗的质量出现下降就是很正常了。公费医疗制度已经流于形式了。生病了享受公费医疗,恐怕会越治越糟糕,还不如花钱去他们的私人诊所看病。

受到时代的限制,受到古代社会制度的制约,各朝各代规模不同的公费医疗和公共药政最终都不免面临崩溃。到如今,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医疗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证人人都有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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