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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贫困理论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后,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由于奴隶主和封建地主的残酷剥削以及统治阶级的沉重压迫,劳苦大众的贫困现象日益严重,因而反映人民大众的疾苦,揭露贫富对立及其根源,一直是历代进步思想家关注的问题。在中国古诗文中,有许多揭露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沉重的赋税和徭役,以及统治者贪赃枉法、搜刮钱财的恶劣行径。
中国古代的贫困理论_贫困与反贫困问题研究

一、中国古代的贫困理论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论述贫困问题的文字记载。以后,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由于奴隶主和封建地主的残酷剥削以及统治阶级的沉重压迫,劳苦大众的贫困现象日益严重,因而反映人民大众的疾苦,揭露贫富对立及其根源,一直是历代进步思想家关注的问题。他们关于贫困问题的思想和理论阐述,见诸历代官员的奏议、儒家经典和诸子百家的论著、历史著作以及各种文学作品中。他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反映关于贫困的思想和理论。

(一)揭露贫富悬殊和尖锐对立现象,叙述劳动人民的苦难和悲惨遭遇,对他们寄予极大的同情,对剥削者和压迫者表示强烈的愤慨

反映这种思想情感的论著和作品在中国古代非常多,尤其是在历代的文学作品当中。仅举几例: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唐·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杜甫这一名句高度概括了封建社会的贫富对立的现象。

“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诗经·豳风》)这句古诗悲愤地指出,我国北方豳地(今陕西旬邑西南)到了冬天,寒风凛冽,可是农奴还没有衣服穿,怎么能度过寒气逼人的严冬!

“老农背脊晒欲裂,君王犹道深宫热。”(宋·杨万里《白纻歌舞四时词》)这句诗揭示了封建社会尖锐的阶级对立,对农民的痛苦深表同情。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他的文章中极其深刻地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贫富悬殊现象:“今夫农夫泞耕,红女寒织,渔凌曾波,猎犯鸷兽,行旅履霜,酸悲乡土……而游佻公子,发其赢余,买越娃,拥小史,食游客,长夜酣饮,骤马轻纨,六博投琼而散犹未尽。”(《黄书·大正》)就是说,农夫在泥泞的田里耕种,妇女在寒夜里纺织,渔人在汹涌的波涛中捕鱼,猎人冒险捕猎野兽,还有人踏着严霜外出谋生……但游手好闲、轻佻浪荡的公子,却挥霍金银,买美女,雇小童,养吃闲饭的门客,骑快马,穿绸衣,掷骰子赌博,钱还花不完!

(二)揭示、分析造成劳苦大众贫穷的原因,强烈控诉剥削者和压迫者对劳动人民的压榨和盘剥

早在我国奴隶社会,就有人发出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诗经·魏风》)这既是对不劳而获的“君子”的控诉,又是对为什么一些人能够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思索。《诗经》中还用“硕鼠”来比喻不劳而食的剥削者,表示“逝将去女,适彼乐土”,反映当时残酷的剥削使农奴无法生存,想另寻一块没有剥削的“乐土”。

在中国古诗文中,有许多揭露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沉重的赋税和徭役,以及统治者贪赃枉法、搜刮钱财的恶劣行径。历代思想家还通过各种不同形式,表达了劳动人民反对官府苛捐杂税和强征徭役的愤慨。《左传》中说:“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强烈控诉剥削者和压迫者对劳动人民的压榨和盘剥。春秋时齐国赋税很重,人民劳动的产品三分之二归统治者占有,自己只能得到三分之一。唐朝柳宗元也指出,当时“富者税益少,贫者不免于捃拾以输县官……多与之田而取其半,或乃取其一而收其二三”(《答元饶州论政理书》)。地主强取农民的一半农产品作地租,贷出一文钱收取二三倍的本息,劳苦农民哪里还有活路!还有,“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三国魏·曹操《蒿里行》)“千家数人在,一税十年空。”(唐·黄滔《书事》)“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唐·白居易《轻肥》)“人间行路难,踏地出赋租。”(宋·苏轼《鱼蛮子》)“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唐·杜荀鹤《山中寡妇》)“国赋三升民一斗,屠牛那不胜栽禾。”(清·龚自珍《己亥杂诗》)“饿狼口里夺脆骨,乞儿碗底觅残羹。”(元·无名氏《陈州粜米》)“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清·吴敬梓《儒林外史》)清代蒲松龄在《聊斋志异·梦狼》中愤怒地指出:“天下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这些都揭露和抨击了统治者横征暴敛,不择手段肆意搜刮的暴行。

更为可贵的是,历代都有一些思想家揭露了当时社会财富不均的现象,并认为财富不均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早在公元前500多年春秋末期,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就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均无贫”(《论语·季氏》)的观点。到了汉代,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日趋尖锐,因为“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汉书·食货志上)》。且劳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二十倍于古”,劳苦大众在这样残酷的剥削下,生活十分困苦,“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董仲舒《限民名田疏》)。到了唐代,“均田制”遭到破坏,豪富强买和侵占田地,以致“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有田之家,坐食租税。贫富悬绝,乃至于斯”(唐·陆贽《论兼并之家私敛重于公税》)。至明清,人口大量增加,但耕地增加不多,农业生产力也没有很大提高,可是,富豪却大肆兼并强占田地,于是,“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清·洪亮吉《治平篇》)

(三)提出改变贫困面貌的主张和措施,描述美好理想的社会制度

公元前3世纪,孟子就认为农民有自己的小块土地,自己耕种,自给自足,是最理想的社会。他说,农民拥有“五亩之宅”(战国时期五亩,约合清代的一亩六分,意为五亩的宅园,包括房屋、场地和树林)和“百亩之田”(战国时的百亩,约合清代的三十一亩二分),只要“勿夺其时”(即不要占用农民的耕作时间),“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再加以孝悌教育,“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孟子·梁惠王上》)。孟子把小农经济当成最理想的社会制度。更多的思想家建议统治者限制私田数量,制止田地兼并,减轻赋税和徭役,实行“富民”政策。公元前6世纪,管仲就提出了“富民”的政治主张,他认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管子·治国》)。汉代的董仲舒,在历数贫富不均现象之后,提出“限民名田”(即限制个人占有的田地),“塞并兼之路”(即制止兼并土地),“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限民名田疏》)。唐代陆贽向皇帝上了《均节赋税恤百姓》的奏疏,指出:“养一人费百人之资,则百人之食不得不乏;富一家而倾千家之产,则千家之业不得不空”,因此要限制富豪。他的主张是“藏不偏多”、“财用均足”,意思是财富不偏集于少数人或少数地区,而要大家富足。他还提出“凡所占田,约为条限,裁减租价,务利贫人”的“安富恤穷”政策措施。明代王廷相认为,“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统治者“寡取于民而富矣”(《慎言·御民篇》)。清朝的唐甄也提出了“富民”的口号,他说:“财者,国之宝也,民之命也。宝不可窃,命不可攘。”如果没有窃其宝夺其命的现象,一定“家室皆盈,妇子皆宁”;反之,财富尽“藏于巨室之窟”,必然“蠹多则树槁,痈肥则体敝”,这是“穷富之源,治乱之分”(《潜书·富民》)。在中国历代文书中,像这样改革朝政、强国富民的政策主张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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