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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兼职委员作用努力提高组成人员履职水平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效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特别是发挥好兼职委员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大常委会民主权利的行使和监督水平、质量的高低。定期向兼职委员通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只有充分调动每名组成人员的履职积极性,才能发挥好常委会的整体职能作用。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有效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特别是发挥好兼职委员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大常委会民主权利的行使和监督水平、质量的高低。如何发挥好兼职委员的作用,促进兼职委员依法有效履职,对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近期,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就发挥兼职委员作用开展了专题调研。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12个县(市、区)参加的三次座谈会,并通过发放调查表、电话沟通、抽查走访等方式,对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以及所辖19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中兼职委员的比例与构成、出缺席常委会和专委会会议、会议审议发言、提出代表建议、联系代表和群众、参加常委会和专委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从总体上看,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为兼职委员更好履职能够充分的提供保障和服务,兼职委员履职总体情况良好。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兼职委员作用发挥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和解决。

一、兼职委员的有关基本情况

本届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46人,其中,兼职委员为27人,占组成人员的58.7%,;19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21人到27人不等,总数为455人,其中兼职委员为270人,占组成人员59.3%。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中的兼职委员成分构成上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党政领导干部多,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中的领导干部占兼职委员总数的37.9%(不含群团和军队中的领导干部,加上这两项该比例达到了51.7%),19个县(市、区)中的综合比例也达到了18.2%。二是企业负责人多,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中的企业负责人占兼职委员总数分别为41.4%,19个县(市、区)中的综合比例也达到了43.3%。从履职情况看,兼职委员基本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根据实际提出建议和意见,兼职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发挥兼职委员作用的主要做法

(一)搭建学习培训平台,不断增强兼职委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换届以来,市、县人大常委会都注重加强对兼职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充分运用专题讲座、以会代训、订阅学习资料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兼职委员的人大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此外,还结合审议的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前组织兼职委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未审先学、未查先学,并形成制度。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和方式来推动兼职委员的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的不断增强。

(二)搭建活动和知情知政平台,保障兼职委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常委会努力为兼职委员在开展活动中创造必要的条件,每次常委会会议前7天,均将会议议程和有关报告等文字稿送到委员手中,并同时将会议有关材料电子稿发送到各兼职委员电子信箱中,使委员为审议会议议题能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定期向兼职委员通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工作部门与兼职委员的对口联系制度,经常与兼职委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充分保障兼职委员知情知政权力。

(三)搭建监督和激励平台,多种渠道调动兼职委员的履职热情。换届后,市、县人大就对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了规范和约束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的条款,通过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规则和办法,明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规范兼职委员的履职行为,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增强其依法履职的意识。还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和审议卡等方式加强对兼职委员履行职责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兼职委员的履职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从多年的实践看,发挥兼职委员的作用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可以直接听到各阶层的声音,使常委会的审议、决策更加科学和合理;二是兼职委员大多是各条战线的行家里手,专业素质强可以有效监督政府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本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兼职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兼职委员都有自己的“主业”,更多的时间是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少,不利于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提高,更有甚者,往往以工作忙、脱不开身等理由不参加常委会会议或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二是由于兼职委员平时工作比较繁忙,很难拿出时间学习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及与审议议题有关的专业知识,造成外行监督内行,因此在审议发言时抓不住问题的实质,缺乏针对性,提不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泛泛而谈,应付差事,甚至一言不发,影响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三是兼职委员大多来自机关企事业单位,并且还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正是由于这种职务和工作上的双重性,往往使他们受到部门利益、自身利益的诱导和周围环境的制约,在履行监督职责、查找有关问题时,不敢也不善于监督,往往避而不谈或避重就轻有所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们行使职权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上述存在的问题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均有所表现,尤其是在县级人大常委会更为突出。

这些问题的存在,更主要的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少数兼职委员多重视委员职务的“荣誉感”,而忽略了委员职务的“责任感”,有的认为,人大工作毕竟是兼职工作,参不参加会议无关紧要,在会上提不提意见建议也无所谓。有的即使发言,也只是就本单位本企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讲些看法、提些意见,而对有关审议议题的发言不深、不透,针对性不强,缺少有思想、有分量的真知灼见。我们知道,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因此,每一名组成人员发挥作用好坏、工作态度如何、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只有充分调动每名组成人员的履职积极性,才能发挥好常委会的整体职能作用。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这是党关于加强人大建设、强化人大作用的新的论述,对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重要意义。鉴于目前兼职委员占常委会组成人员比例较重的客观原因,发挥好兼职委员的职能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建议∶

(一)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兼职委员履职能力。兼职委员的素质是决定监督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人大常委会应把兼职委员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并形成制度。让兼职委员熟悉掌握从事人大工作所必备的知识,加深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职权,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进而端正思想,规范行为,正确处理好本职与兼职工作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同时要积极引导兼职委员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统筹安排用于本职工作和委员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和相关活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积极创造服务保障条件,为兼职委员履职打下良好基础。一是要及时向兼职委员通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使其全面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和全市工作情况;二是经常性的组织兼职委员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使兼职委员多方面熟悉和了解其他专业方面的情况,从而对本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具有实质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举行常委会会前,除提前通知有关会议议程外,还要拟出调查内容、要求,指导和帮助他们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审议会议议题准备充分的材料,掌握可靠的、翔实的、有说服力的依据;四是对即将提交常委会讨论表决的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要提前通气,对拟定会议听取、审议的工作报告和被提请任免人员的书面介绍材料要提前送达,给他们开展调查研究、决定表决意向留有必要的时间;五是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兼职委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完善机制,约束和规范兼职委员履职。进一步创新完善常委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特别是对兼职委员的履职行为提出明确规范。探索建立兼职委员出入机制,严把委员的“入口关”,畅通委员的“出口关”,打破委员任职的“终届制”,对不履行职责的兼职委员,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措施,劝其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规范兼职委员履职的行为,充分调动兼职委员履职热情。

(四)适当增加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不断改善组成人员结构。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比重偏大是一个普遍情况,兼职委员一般都有繁重的本职工作,很难投入较大精力用于人大工作,其本职工作与兼职委员工作有时难以两全,给常委会正常开展工作和有效行使职权带来诸多不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常委会整体功能的发挥。对此,应探索减少兼职委员人数,逐步提高专职委员的比例,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全面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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