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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刘二堡城管权力对外承包调查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5岁的励振书是曾和“承包城管”发生冲突的司机。对于该局的收费问题,苏廷永数次强调这不是对外“承包”,而是“目标管理”,“况且,我们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因为媒体报道,当地城管权力对外承包取消了,但当地官员并不满意,因为他们感受到了权力市场化带来的好处:钱收上来了,卫生状况变好了。目前司法部门已经介入此案调查,并揭开了“冰山一角”。

□首席记者 丛治国

2007年5月14日上午,刘二堡的小镇上一片繁忙。

用当地一位官员的话说,刘二堡的人非常有经济意识。有一个数字让当地官员颇为骄傲,边条(塑钢产品的附属物)产量占全国的60%,占东北、华北、西北三北地区的90%。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地区,在走向城市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城市管理与城镇居民的矛盾。

可以讲价的收费

对于城管权力的“外包”,一家水电焊网点的负责人表示:“听说过,但是不清楚。”

他只知道,每月中旬,城管会开着一辆没有牌号的面包车,挨家收卫生费。根据每个商业网点经营面积的不同,卫生费也各有高低,但起价是每月30元。

“收费是从去年4月份开始的,收费之前,我们一年的卫生费才50元,现在一下子涨了这么多。”一家小卖店的店主抱怨道。

让他们疑惑的是:“如果是国家正规机关收费,那应该是该多少是多少,但是我和那些收钱的人讲价后,定在每月20元。”小卖店的店主说。

另外一家钢筋加工企业,每月的卫生费则是25元。“刚开始让我们家交100元,我们和收钱的人讨价还价,后来定在现在的25元。”

这些人给记者看城管收据时,共同的特点是把中间写有网点名称的部分撕掉,“要是让他们知道是我告诉你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收据宽约6厘米,长约9厘米,收据上的面额是10元,名头是公共事业收费收据,盖的公章是辽阳刘二堡经济特区公用事业管理分局。

言辞激烈的三轮车主

刘二堡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是三轮摩托。相比较商贩们的欲言又止,三轮车主则是言辞激烈。

45岁的励振书是曾和“承包城管”发生冲突的司机。他说:“那些人开车把我拦下,让我交停车费,我认为这个钱收得不合理,就拒绝交钱,当时他们就把我的塑料车篷给撕下来了。”

他接着说:“第二个月,他们又来收钱,那些人也不穿制服,看上去根本就不像执法人员。当时我和他们打了起来,后来有一个人拿起砖头,在我脑袋上拍了两下,出血了。”

对于那次冲突的结果,励振书说:“没报警,那些人都惹不起。后来他们给我赔了3500元。这大半年来,我有时候交有时候不交,如果收益不好,我就不交,他们白打我了啊!”

45岁的刘化亮则更感憋屈,他回忆说:“有一天我开车回家,他们就在后面喊让我停车交费,我合计,我回家停自家院子里,凭什么交钱?就没理他们。结果他们就追了上来,一下子把我别到路边,恰巧把我别在一块大石头上,当时就摔倒了,结果摩托上的铁板把我的腿压坏了,住了两个多月的医院……”

众多三轮车主都认为是当地一个外号叫“胖墩儿”的人“承包”了城管权力。

不愿评论的官员

在刘二堡镇,当地工商给出的数字是,除了工业,工商注册的商家不超过1600户。实际上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因为那些在路边摆卖水果杂货的商贩不在少数。

对于城管权力对外“承包”,当地工商一位官员表示:“确有此事,但我不方便评论,因为这种行为并不是某个部门的单独行动。对外‘承包’是通过了镇上的主要领导的。”

对于城管局这种明显违规的做法,这名官员分析:“我想主要是城管工作人员无法收上来钱。对于这个情况,是有历史原因的,很多居民并不理解城管的功能,再加上目前的收费高于往年,利益受损的经营者自然会有不满。”

这位官员继续说:“我感觉,老百姓的不满主要是来源于城管的‘承包’。我有一个亲戚就是做小买卖的,他的意见恐怕还有普遍性,‘如果把钱交给国家也行,可是凭什么交给私人呢?那些人凭什么代表国家权力机关来收费?’”

权力外包原是“目标管理

刘二堡镇城市管理局的前身是公用事业管理局,刚刚更名不久。37岁的局长苏廷永坦称:“我知道自己应该是刘二堡镇挨骂最多的干部。你工作越多麻烦就会越多,招来的骂声也就越多。”

他始终说自己是个农村基层干部,“我们这里住家是没有自来水表的,所以很多村民就用自来水浇自己家的小菜园子。”

苏廷永举这样的例子,主要是想表明:“我们这里居民的素质很差,某些部门不应该用城市生活的标准来要求农村。”

对于该局的收费问题,苏廷永数次强调这不是对外“承包”,而是“目标管理”,“况且,我们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

采取这样的方式,苏廷永承认:“是无奈之举,没有‘目标管理’之前,我们城管队员去收费,不但收不上钱,反而要挨骂。一年最多的时候,才收上来8000元,县里也不给我们拨款,我们还要完成镇上让完成的任务,向镇财政交钱,实行目标管理之后,每年很容易完成80000元。”

“胖墩儿”其人

苏廷永介绍:“‘承包人’叫鲁仁壮,外号‘胖墩儿’。在我们这他不是最好使的,太好使的根本不把这点钱放在眼里,鲁仁壮其实也就起个吓唬人的作用。”

城管局与鲁仁壮签订的是《目标管理合同书》,其中规定“鲁仁壮管理的期限是5年,从2006年4月1日起,每年交给城管局管理费8万元,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记者试图联系鲁仁壮,但知情人告诉记者:“胖墩儿最近和鞍山的一伙人发生矛盾,很难找到他。”苏廷永则表示:“你想问鲁仁壮什么问题,我都可以代替回答。”

关于苏廷永和鲁仁壮的关系,苏廷永回答:“只能说是认识,算不上好朋友。”

苏廷永表示,收费的活很辛苦,鲁仁壮一年收入也就2万元左右,考虑各种因素,顶多能收300多台三轮车的停车费。鲁仁壮他们共有10个人,还有车,花费也很多,鲁仁壮第一年实际上都在赔钱,以后才会挣钱。

事实果真如此吗?

按照苏廷永的说法,按照每台车每月30元,300台车,如果停车费都收上来的话,鲁仁壮每年收上来的钱就会超过10万元。

合同中曾表明“镇区内商业网点、企业及事业单位、摊床、住户、机动车辆的卫生费和停车费,由乙方代为收缴”。如果平均每个经营单位月卫生费以20元计算,那么一年的收入也会有50余万元,这在刘二堡镇并不是个小数目。

对于“目标管理”,刘二堡镇办公室赵主任表示:“镇里领导都是新换的,不太清楚此事,我也不是很了解,但是管理后效果确实很明显,道路畅通,卫生状况也变好了。”

(原载于《华商晨报》2007年5月17日)

记者手记

因为媒体报道,当地城管权力对外承包取消了,但当地官员并不满意,因为他们感受到了权力市场化带来的好处:钱收上来了,卫生状况变好了。

这样的回答,总会让人不寒而栗:如果公权可以任意市场化,钞票买来的权力势必通过压榨普通人的权益而得到回报。

个别地方政府,在具体执政时只会把“权为民所用”挂在嘴上,在实际行动上,他们往往会采取最简单的方式,要么干脆禁止,要么对外出租公权,当公众还在为政府衙门化的沉冗抱怨时,这种更可怕的恶势力化已经开始了。(丛治国)

一场并不复杂的车祸肇事,当伤者慕名前往无比信任的著名医院接受治疗后,却一点点改变了他后半生的命运。

更加让伤者难以接受的是,为了在这场关乎院方名誉和伤者未来的医患纠纷中取得主动,医院竟然对送往责任认定机构的主要证据——住院病历——违规实施了涂改。

记者追踪采访4年时间,见证并记录了整个事件的发展演变全过程,其间不乏与伤者一同经历悲伤、无奈与愤怒。

目前司法部门已经介入此案调查,并揭开了“冰山一角”。《华商晨报》刊发这场近乎于黑幕的“病历涂改”事件,是为了引起以救死扶伤为本职的所有医院的警醒,也想借此告诉那些千百万需要就医的患者们:必须时刻警惕自己入院后的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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