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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不容缓抓粮改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月27日到29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重大改革。在这次会议上,朱镕基强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98新粮改,启动于1998年,但起源却在几年之前。

1994年的粮食风波,使中国的政府和中国的民众都感觉到,中国的粮食流通体制已明显滞后于中国整体的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影响中国粮食生产发展与中国粮食市场稳定的一大障碍因素。如果我们不尽快改革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那么,中国的粮食出问题,则不仅可能出在粮食生产上,也可能出在粮食流通上。过去只重生产不重流通的做法,显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1994年以后,我国相继推出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国有粮食企业“两线运行”、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初步理顺粮食流通体制起了较大的作用,成为98新粮改的序幕与前奏,为98新粮改铺平了道路,扫除了部分障碍。

但是,以上这些改革都还是比较零散的局部改革,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而目前中国的粮食流通体制需要的是整体的改革,全面的改革,彻底的改革。因此,新一轮的粮改开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酝酿之中了。

早在1996年10月,当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就在大连召开的部分地区粮食工作会议上指出,粮食流通体制到了非改不可、不改过不下去的时候了。

既然非改不可,如何改?便成了关键性的问题。不难看出,要理顺当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将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条件下,深化粮改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既涉及财政、价格、税收、管理体制及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也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调整,以及行政区划周围左邻右舍的关系,还关系到粮食生产、粮食经营、粮食消费三个主体。这些都不是能轻易解决的。

因此,针对我国粮食流通方面存在的问题,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孜孜以求一种理想模式,新的体制必须能够很好地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得以减轻,粮食企业扭亏增效,农民和城市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得到保证。

1996年大连会议后,国务院成立了粮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修改和制定。领导小组本着慎重、稳妥、务实的指导思想,组织各方人士多次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上百次的修改,到1997年底,基本上形成了以“四分开一完善”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整体方案。

1998年3月19日,新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正式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作为新一届政府“五项改革”的第一项改革推出。

从此以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为新一届政府最引人注目的行动,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3月24日至26日,朱镕基总理在长春召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党政主要负责入座谈会。朱镕基在会上指出,我国粮食生产连年获得丰收,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既不利于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突出的问题是,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滞后,富余人员过多,管理不善,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非常严重,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亏损挂账使得财政和银行不堪负担,粮食流通体制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改革的方向只能是把粮食企业完全交给地方统筹管理,今后要分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不能再吃大锅饭。

至于如何各负其责,朱镕基总理也提出了具体的设想:中央主要负责粮食宏观调控和专项粮的管理,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他指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各地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解决好粮食问题。各省区市领导要负起这个责任来。要妥善处理粮食企业购销中的遗留问题,要实行政企分开,转换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减人增效,理顺价格,扭亏增盈,今后决不允许粮食企业再出现新的财务亏损挂账,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强收购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的封闭运行,杜绝各种挤占挪用。

4月21日,国务院邀请部分在京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委员就再就业和粮食流通体制工作进行座谈,朱镕基、吴邦国到会听取了各位委员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与建议。

4月27日到29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新一届政府组成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朱镕基指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时候了。他强调,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他要求,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务必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

此次会议规格之高也是少有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人李岚清、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吴仪、王忠禹出席了会议,温家宝副总理代表国务院在会上作了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讨论了国务院领导的讲话和即将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动粮食生产迈上新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也有一定进展,主要是建立国家专项储备制度,实施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这些政策措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稳定粮食价格,保证粮食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现行粮食流通体制仍然没有摆脱“大锅饭”的模式,国有粮食企业管理落后,政企不分,人员膨胀,成本上升;同时又严重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导致经营亏损和财务挂账剧增,超出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这些都说明,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会议认为,当前国民经济继续保持高增长、低通胀的态势,粮食连年丰收,市场供给充裕,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具备深化改革的宏观环境;同时,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已经有了在歉收和丰收两种不同情况下,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的办法和经验,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内部条件。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重大改革。

在这次会议上,朱镕基强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抓好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决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贯彻实施的办法。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紧密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改革。朱镕基要求,各地要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同努力做好当前粮食工作结合起来。今年的粮食定购价格由各省级政府参照去年水平自行决定,并搞好毗邻地区的衔接。要坚决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国有粮食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价格政策,不得进行“逆向操作”。全国要立即统一行动,严格实行粮食顺价销售,不准降价亏本销售,防止发生新的亏损挂账。要加强对农村市场的严格管理,确保今年夏粮、早稻和秋粮收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以此次会议为标志,98新粮改在全国正式拉开大幕。5月10 日,国务院以“国发[1998]15号文件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议》,作为这次新粮改的行动纲领。

雷厉风行,一抓到底,这是朱镕基总理的处事性格工作作风。会议结束后不到一个月,朱镕基便于5月21日至25日,来到了安徽省考察粮改落实情况。他先后在芜湖、巢湖、合肥等地(市),实地考察了粮站、粮库、粮店以及国有、个体的粮食加工厂,详细询问和察看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方面的情况,并就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分别与省、地、县及有关部门领导和基层粮站、粮库、粮店干部职工座谈,听取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在考察中,朱总理每到一地,都深入浅出地向干部、职工讲解中央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语重心长地分析旧体制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他勉励大家,要坚定信心,统一行动,努力工作,务必实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为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他指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六个配套文件,统一行动,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行到底。他强调,当前的重点是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实行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6月1日,朱镕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粮食收购条例》。6月3日,国务院召开了粮食购销电话会,朱镕基在会上提出:粮改事关大局,务求必胜。6月6日,国务院发布第244号令,正式实施《粮食收购条例》。

一环紧扣一环,步步向前推进,体现了这次粮改的决心与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认识,统一新粮改的思想,7月23~25日,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工商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共同主办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成员包括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计委、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负责人,还有部分副省长。在学习班开始时讲话的则是总理朱镕基。他又一次剖析了现行粮食流通体制的矛盾和问题后,强调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粮食购销改革的各项政策,紧紧抓住当前工作的重点,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8月5日,为了规范粮食购销市场,惩处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国务院第249号令发布施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从此,将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10月14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前,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统一认识,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确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机制,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目标。”

11月7日,国务院发布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同意的《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着重从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和抓好组织落实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粮改的有关政策措施。

11月13-15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朱镕基到会讲话。他再一次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向深入。为了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对农民出售的余粮只能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不能侈谈什么“放开”。作为国家计委和国家粮食储备局召开的工作座谈会,朱总理是没有必要亲自参加的,他坦言:“为什么要来,因为我心里急,因为粮改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这件事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

11月23- 27日,朱镕基在辽宁考察时指出,当前要继续贯彻落实“三项政策、一项改革”这个粮改重点,在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改革和抓好组织落实上狠下功夫。

在一年的时间里,连续召开了4次全国性的专题会议,出台了两个条例法规,并由国务院发布了十余个相关文件,国务院总理亲自部署督察,七八个部委配合落实,如此规模和力度,在中国的改革史上还是不多见的,由此可见新一届政府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视,也从中可以看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实也是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并且是“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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