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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锣密鼓搞粮改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6年大连会议后,国务院成立了粮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修改和制定。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在这次会议上,朱镕基强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朱镕基要求,全国要立即统一行动,严格实行粮食顺价销售,不准降价亏本销售,防止发生新的亏损挂账。
紧锣密鼓搞粮改_世纪末中国“探戈”:问题与对策

1998年的新粮改,启动于1998年,但起源却在几年之前。

1994年的粮食风波,使中国的政府和中国的民众都感觉到,中国的粮食流通体制已明显滞后于中国整体的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影响中国粮食生产发展与中国粮食市场稳定的一大障碍因素。如果我们不尽快改革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那么,中国的粮食出问题,则不仅可能出在粮食生产上,也可能出在粮食流通上。过去只重生产不重流通的做法,显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1994年以后,我国相继推出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国有粮食企业“两线运行”、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初步理顺粮食流通体制起了较大的作用,成为1998年新粮改的序幕与前奏,为1998年新粮改铺平了道路,扫除了部分障碍。

但是,以上这些改革都还是比较零散的局部改革,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而目前中国的粮食流通体制需要的是整体的改革,全面的改革,彻底的改革。因此,新一轮的粮改开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酝酿之中了。

早在1996年10月,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在大连召开的部分地区粮食工作会议上指出,粮食流通体制到了非改不可、不改过不下去的时候了。

1996年大连会议后,国务院成立了粮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修改和制定。领导小组本着慎重、稳妥、务实的指导思想,组织各方人士多次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上百次的修改,到1997年底,基本上形成了以“四分开一完善”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整体方案。

1998年3月19日,新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正式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作为新一届政府“五项改革”的第一项改革推出。

从此以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为新一届政府最引人注目的行动,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3月24日至26日,朱镕基总理在长春召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朱镕基在会上指出,我国粮食生产连年获得丰收,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既不利于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突出的问题是,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滞后,富余人员过多,管理不善,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非常严重,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亏损挂账使得财政和银行不堪负担,粮食流通体制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

4月27日到29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新一届政府组成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朱镕基指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时候了。他强调,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他要求,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务必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

这次会议讨论了即将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会议认为,现行粮食流通体制仍然没有摆脱“大锅饭”的模式,国有粮食企业管理落后,政企不分,人员膨胀,成本上升;同时又严重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导致经营亏损和财务挂账剧增,超出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这些都说明,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当前国民经济继续保持高增长、低通胀的态势,粮食连年丰收,市场供给充裕,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具备深化改革宏观环境;同时,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已经有了在歉收和丰收两种不同情况下,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的办法和经验,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内部条件。

在这次会议上,朱镕基强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朱镕基要求,全国要立即统一行动,严格实行粮食顺价销售,不准降价亏本销售,防止发生新的亏损挂账。

以此次会议为标志,1998年新粮改在全国正式拉开大幕。5月10日,国务院以“国发[1998]15号文件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议》,作为这次新粮改的行动纲领。

6月1日,朱镕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粮食收购条例》。6月3日,国务院召开了粮食购销电话会,朱镕基在会上提出:粮改事关大局,务求必胜。6月6日,国务院发布244号令,正式实施《粮食收购条例》。

一环紧扣一环,步步向前推进,体现了这次粮改的决心与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认识,统一新粮改的思想,7月23日—25日,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工商局和中国农业银行共同主办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学习班。在学习班开始时讲话的则是总理朱镕基。他又一次剖析了现行粮食流通体制的矛盾和问题后,强调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粮食购销改革的各项政策,紧紧抓住当前工作的重点,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8月5日,为了规范粮食购销市场,惩处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国务院以第249号令发布施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从此,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10月14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前,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统一认识,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确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机制,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目标。”

11月7日,国务院发布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同意的《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着重从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和抓好组织落实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粮改的有关政策措施。

在一年的时间里,连续召开了4次全国性的专题会议,出台了两个条例法规,并由国务院发布了十余个相关文件,国务院总理亲自部署督查,七八个部委配合落实,如此规模和力度,在中国的改革史上还是不多见的,由此可见新一届政府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视,也从中可以看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实也是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并且是“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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