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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最早的格律诗派

时间:2022-0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张,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因此新月诗派又被称为“新格律诗派”。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对新月诗派作了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把格律诗派作为新文学第一个十年诗歌的三大诗派之一。总而言之,新月诗派以自己的理论贡献和创作成就,在中国新诗歌的坐标上留下了皎洁的“月光”,并闪耀至今。客观地说,新月诗派在中国新诗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现代最早的格律诗派是新月诗派。它也是现代诗史上人数最多、诗作最丰的诗歌流派。

新月诗派的前身是1923年成立于北京的新月社,先以聚餐会形式出现,后来发展为俱乐部。新月诗派即以新月社而得名。“新月”二字是套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新月集》,同时也蕴含着“新月必圆”之意。1925年以前的新月社,是一个以戏剧为主的文学团体,真正结成一个群体,形成新月诗派,对新诗的形式美与格律化全力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实践,是在1926年之后。

该诗派大体上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主要成员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孙大雨、刘梦苇等。他们不满于五四以后“自由诗人”忽视诗艺的作风,提倡新格律诗,主张“理性节制情感”,反对滥情主义和诗的散文化倾向,从理论到实践上对新诗的格律化进行了认真的探索。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张,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因此新月诗派又被称为“新格律诗派”。新月诗派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文化弱点,也使新诗进入了自觉创造的时期;1927年春,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等人创办新月书店,次年又创办《新月》月刊,新月诗派的主要活动转移到上海,这是后期新月诗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1年创刊的《诗刊》季刊为主要阵地,新加入成员有陈梦家、方玮德、卞之琳等。后期新月诗派提出了“健康”“尊严”的原则,坚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现的、贵族化的“纯诗”的立场,讲求“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谨严”,但诗的艺术表现、抒情方式已与现代派趋近。后来,随着社会生活的动荡,新格律诗运动难以为继。但是,他们对格律诗的探讨和研究成果却给后来者,如朱光潜、林庚、卞之琳以及何其芳等以重要的启示。

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对新月诗派作了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把格律诗派作为新文学第一个十年诗歌的三大诗派之一(另两大诗派是自由诗派和象征诗派)。他说,“十五年四月一日,北京《晨报》副刊《诗镌》出世。这是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刘梦苇、于赓虞氏主办的。他们要‘创格’,要发见‘新格式与新音节’。……虽然只出了十一号,留下的影响却很大——那时候大家都做格律诗;有些从前极不顾形式的,也上起规矩来了”。这一段文字极精当总结了闻一多等人的格律理论并显现了当年围绕在闻一多周围的一帮青年诗人创作试验新格律诗的巨大热情。

诗评家周仲器、周渡在《新格律诗探索的历史轨迹与时代流向》(此文收入《中国新格律诗史论》中的第三辑“文献篇”,雅园出版公司2010年5月版)中则充分肯定了新月诗派的历史贡献:“一是自觉地从新的本体要求出发、面对诗歌的形式要求,纠正了自由诗散文化的流弊,使大部分诗人回到诗美的轨道上来,把中国新诗的艺术水平大大推进了一步”;“二是提出了建立新格律诗的基本理论,是此后八十年来新格律诗创造的主要理论基石”;“三是新月诗派引进、创造和实验了多种格律诗体,创作了数量相当大的新格律诗,产生了一批称得上经典性的作品”。

总而言之,新月诗派以自己的理论贡献和创作成就,在中国新诗歌的坐标上留下了皎洁的“月光”,并闪耀至今。闻一多、徐志摩等具有自己独特风格的杰出诗人,使现代诗坛流光溢彩。客观地说,新月诗派在中国新诗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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