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明代白话小说对法律设施的表现

明代白话小说对法律设施的表现

时间:2022-0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代是中国古代小说的繁荣期。此外,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主要体裁——章回小说也得到定型和发展。这一体裁的出现,大大增加了小说的表现容量,使明代白话小说在人物性格的多色塑造和情节的曲折发展方面获得了较大空间。古代官署作为法律设施之一,满足了司法审判、人犯羁押对于空间的需要,是古代法律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明代白话小说对此有程度不同的反映。

明代是中国古代小说的繁荣期。[1]这一时期,继宋元话本而起的拟话本在反映社会现实、描摹人物内心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此外,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主要体裁——章回小说也得到定型和发展。章回小说形式上的特点是分章叙事,分回标目,每回故事相对独立,但又前后勾连、首尾相接,使全书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一体裁的出现,大大增加了小说的表现容量,使明代白话小说在人物性格的多色塑造和情节的曲折发展方面获得了较大空间。不仅于此,章回小说还不断突破历史小说、神魔小说的类别拘限,推陈出新了世情小说——更多地关注日常生活、家庭琐事,更多地描写普通人家、寻常百姓,使明代白话小说与现实联系的紧密程度大大超过了前代。随着明代白话小说创作的繁荣,其对法律的反映也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代。

古代官署作为法律设施之一,满足了司法审判、人犯羁押对于空间的需要,是古代法律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已有学者意识到官署的特殊性:“中轴线上重重叠叠的大堂、二堂、三堂,乃是州县衙门权威的象征,所谓‘八字衙门朝南开’的背后,却是‘天下衙门深似海’这种令人畏惧的意象。”[2]“衙门作为古代政府办公之所,也是国家权力之象征。因此,无论是其构造还是设施均体现出一种威严、震慑之气势。”[3]明代白话小说对官署的表现具有以下价值:第一,摹写了官署中特定建筑、附属物的位置、形制以及存在于其上的程序、规矩,解惑了古今隔阂的问题;第二,官署中的某些建筑并非仅提供“司法审判的场所”,[4]被动地对司法审判加以陪衬,而是积极地参与到司法审判之中,成为司法审判的一个工具,官箴书屡言“隔别严审”即为明证;[5]第三,官署的某些建筑还与活动其上的官长、吏役、人犯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成为其品质、心理的象征以及面貌、命运的见证。

古人崇尚“中”的价值观念反映在建筑上,就表现为非常重视中轴线,主体建筑位于中轴线上,次要建筑则对称地分布在两边。古代官署的建筑从中央到地方都秉持这一原则,整体建筑主要由位于中轴线上的头门、仪门、大堂、后堂及附属的六科房、监狱等组成。明代白话小说对此有程度不同的反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