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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義和引申義

时间:2022-12-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義和假借義相對,又和“引申義”相對。這種手段,叫做引申。引申所得的第二、第三……前面講漢字結構而附帶談到假借時已講到引申。引申爲地位的高低。由方位的上下引申爲時間的先後,如“上古、上世”。登木就是“乘”的本義。引申起來,凡登高都叫“乘”。由乘車、乘馬、乘船等意義又引申爲憑藉、利用等義,如“乘時、乘勢、乘機、乘隙、因利乘便”。澤 澤的本義爲水草交雜的湖泊,引申爲雨澤。

本義和假借義相對,又和“引申義”相對。和引申義相對的“本義”,就是基本意義的意思。一個詞或字,在最初創造時只有一義,這就是它的基本意義。有了這一意義,人們由此而聯想到和它鄰近的意義,有時則把它擴大,於是這個詞或字就具有第二、第三……個意義。這種手段,叫做引申。引申所得的第二、第三……義就叫引申義。前面講漢字結構而附帶談到假借時已講到引申。現在再舉些例子來説明:

 “上”的本義就是上下之上,指方位而言。引申爲地位的高低。如:“上賓,上大夫”,封建社會裏地位最高的人是皇帝,所以“上”又特指皇帝。陳鴻《長恨歌傳》的“上心忽忽不樂”、“上甚悦”、“與上行同輦,止同室”的“上”即指唐玄宗皇帝。又引申爲價值的高低,如:“上駟”指好馬,“上將”指良將,“高足弟子”的“高足”又叫“上足”。由方位的上下引申爲時間的先後,如“上古、上世”。又引申爲由下而上,如“上樓”,音調改變了。又引申爲居於人上,佔先,如“君子不欲多上人”。(《左傳·桓公五年》)

 “徒”本義是步行。載在車上叫做“乘”,載在船上也叫做“乘”,無車無船叫做“徒”。《論語·先進》:“顔淵死,顔路請子之車以爲椁[9]。子曰:‘……吾不徒行以爲之椁……’”白居易《新豐折臂翁》詩:“大軍徒涉水如湯。”這都是“徒”的本義,就無車無船説。“徒”有單獨一個人的意思,引申爲單獨、只、不過、空等意思。如《詩·魏風·園有桃》毛傳:“徒歌曰謡。”“徒歌”是不用樂器伴奏的歌。《史記·魏公子列傳》:“平原君之游,徒豪舉耳,不求士也。”翻成白話即“不過是豪舉罷了”。《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家居徒四壁立。”是説家裏很窮,空空如也只有四邊的墻壁立在那裏。《謝小娥傳》:“豈徒然哉!”意思是説不是講空話。另外,封建社會裏,“貴人”能坐車,没有車子而服役於人的就叫“徒”,如“徒隸、徒役”,向人學習的人要給他服役,學生也叫“徒”,如《吕氏春秋·誣徒》:“師不能令於徒。”古代戰争有乘車的,有步戰的,步兵也叫做“徒”。“徒役、徒兵”不止一人,“徒”又有“輩、伙”的意思。如《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淳于髡、慎到、環淵、接子、田駢、鄒奭之徒。”

 甲文作,金文作,像人登木。登木就是“乘”的本義。引申起來,凡登高都叫“乘”。《詩·豳風·七月》:“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登車、騎馬也叫“乘”。一輛車叫一乘,馬匹也叫“乘”。如白行簡《李娃傳》:“乃鬻駿乘。”就是賣去駿馬。又:“某騎而前去,當令返乘,便與郎偕來。”“返乘”就是把馬趕回來。古代一車駕以四馬,所以“乘”又引申爲四。《釋名·釋丘》:“如乘,曰‘乘丘’。一基在後,似車;四列在前,如駕馬車(一本作“車馬”,義長)之形也。”這是説“乘丘”共有五個丘,一個大丘前面排列着四個小丘,好像四匹馬拉一乘車。《孟子·離婁下》:“發乘矢而後返。”“乘矢”就是四枝箭。又揚雄《方言》:“二飛鳥曰雙,四雁曰乘。”也是以“乘”爲四。由乘車、乘馬、乘船等意義又引申爲憑藉、利用等義,如“乘時、乘勢、乘機、乘隙、因利乘便”。

 澤的本義爲水草交雜的湖泊,引申爲雨澤。揚雄《河東賦》:“雲而來迎兮,澤滲灕而下降。”就是雨澤之意。雨澤是滋潤的東西,所以“澤”又有光潤、滑膩的意思。如“光澤、滑澤”。雨澤滋潤植物,引申爲恩惠、好處。古樂府《長歌行》:“陽春布德澤,萬物生光輝。”《長恨歌傳》:“姐妹封國夫人,富埒王宫,車馬邸第,與大長公主侔矣。而恩澤勢力則又過之。”由光潤、澤膩而言,“澤”又當作膏油一類的妝飾品講,曹植《洛神賦》:“芳澤無加,鉛華弗御[10]。”又汗水是濕膩的東西,所以汗衫叫“澤”,《詩·秦風·無衣》既説“與子同袍”,又説“與子同澤”,“澤”就是近身的汗衣。其中最後一義,比較隱僻,像雨澤、芳澤、恩澤等義,都是在文言文中常用的。(《説文》説“澤”是光澤,這不應當作本義看。)

語義學者講詞義的演變,以爲有擴大、縮小、轉移三種方式。上面所舉的若干例子中,這三種方式都存在着。就擴大和縮小來説,擴大比縮小更爲普遍。有時擴大可以一擴再擴。如“雛”本義是鷄子(小鷄),擴大後成爲鳥類的幼子,再擴大連小孩也叫雛了。杜甫《彭衙行》“衆雛爛漫睡,唤起霑盤餐”和魯迅的“挈婦將雛鬢有絲”就是例子。至於縮小的例子,語義學者以爲,在中國字書中頗爲罕見,其實在字義變化中,並非没有例子,不過字書少收罷了,上面講的“上”指地位高的人,這是一般的轉移,又特指皇帝,則就屬於縮小的範圍了。與這一例相同的如:

 古代以指一般人的屋子。《禮記·儒行》:“儒有一畝之宫”,“宫”是不分貴賤的,秦漢以後則專指帝王的屋宇。

 古代爲一般人的自稱。《離騷》:“朕皇考曰伯庸。”“朕”是屈原自稱,而秦以後爲皇帝所專用。

 古代不分男女都叫子,要分别,就冠以“男”、“女”字,説“男子子”,“女子子”。《戰國策·趙策》:“鬼侯有子而好,入之於紂[11]。”陳鴻《長恨歌傳》:“宫中雖有良家子千數。”就是指女兒[12]。後來子和女成爲對文,就專用來稱男的。

 本來是“糞除”的意思。篆文作,就是手裏拿了箕,把所盛的臟東西棄掉,後來縮小爲糞便。

 本來是氣息的意思,《易·繫辭上》:“其臭如蘭。”現在人也説“臭味相投”,但又縮小爲惡氣。

由“引申”的字義來看,引申應當是指的擴大和轉移兩種方式,但字義縮小的例子既難另立名目,又同是意義的轉移(有聯繫的轉移),那也不妨一概稱之爲引申。

懂得引申的道理,掌握字或詞的基本意義(有時也不必掌握本義,如既知“上”表示地位高,就能知道皇帝稱“上”的緣故,而不一定要知道“上”的最初義是什麽了),推究它在不同語言環境裏的適應和變化,我們就能通達無阻地瞭解古代文獻的語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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