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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的价值及其实现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用人者”尊重人才、重视人才,就是基于人才具有的“重大效用”。这种观念的立场,是单纯的“用人者”的立场,用人者是主体,人才只是被“使用”的客体,只是被“用”的“器”,是一种工具性存在,因而也就很容易把人(才)的价值与物(器)的价值等同对待,在人才管理和使用上,就难以真正地树立起尊重人、以人为本的理念,难以树立管理即服务的理念,也难以真正关注人才个人的价值实现问题。

四、人才的价值及其实现

为了更好地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大计,党中央及时召开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明确了要使我国由人口大国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国、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才优势的战略任务,意义非常深远、非常重大。我们应该充分认识人才问题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充分认识我国人才流失、人才浪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克服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确立科学人才观,为大批人才的成长、发展、实现自己的价值创造良好条件。本文主要从人才价值实现的角度谈几点意见。

人才对于事业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是自古以来所有有识之士和明智的执政者都意识到并非常重视的,但这毕竟还是少数人的自觉意识,真正使这个问题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恐怕还是市场经济的功劳,是随着我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参与世界交往和国际竞争后的事情。国家从国际竞争、民族发展的整体和高度重视人才问题,企业、单位从自己事业发展的角度重视人才问题,家庭和个人也从社会竞争优胜劣汰的现实中体会到成为人才的重要性。只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好了人才选用的制度和体制问题,解决好了人才成长的环境问题,是会形成一个人才辈出的大好局面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注意到问题的另一面,即不能仅仅从工具性价值的角度片面看待人才的价值问题,还必须看到人才的目的性价值,要使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有机地统一起来。这话并不是无的放矢。

按照传统人才观,人才之所以是人才,人才之所以有重大价值,是因为他能够给“用人者”带来重大效益。“用人者”尊重人才、重视人才,就是基于人才具有的“重大效用”。唐太宗李世民在用人问题上有一段著名的话,核心是“用人如用器”,就是这种观点的典型表现。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更是突出了人才的“使用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现在许多企业对于人才,基本上都是将之当作一种资源,一种与其他资源有所区别的“人力资源”,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予以考虑问题,其思路也仍是从功利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出发的思路。这当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这种观念的立场,是单纯的“用人者”的立场,用人者是主体,人才只是被“使用”的客体,只是被“用”的“器”,是一种工具性存在,因而也就很容易把人(才)的价值与物(器)的价值等同对待,在人才管理和使用上,就难以真正地树立起尊重人、以人为本的理念,难以树立管理即服务的理念,也难以真正关注人才个人的价值实现问题。我们要确立科学的人才观,确立合理的人才价值观,就必须超越这种单纯从工具性价值角度去理解人才价值的思维习惯和观念。

我们应该认识到,每一个人都是主客体的辩证统一,其价值也是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的统一,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强国需要人才,事业发展需要人才,人才是国家强盛、事业发达的重要保证,但国家富强又是为了使人民能够生活幸福,为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也就是说,大力培养人才,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条件和社会环境,为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使每个人都成为人才,既是为了实现强国目的的一种手段,同时本身也就是我们的一种目的,本身就具有目的性价值。若是将二者割裂开来,只考虑工具性价值,或先考虑实现工具性价值再考虑实现目的性价值,都会造成理论宣传和实践上的偏差。这是其一。其二,每个人才都首先是作为具体的个人而存在的,每个人才,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才。作为人,他本身就不单纯是一种工具性存在,也是一种目的性存在,而且首先是一种目的性存在,所以,尊重人才首先必须建立在尊重人的基础上,是尊重人的一种表现。尊重人是从根本上对人才的尊重,也是注意发掘人的不同方面才能的前提,是克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真正形成人才凝聚力的重要条件。其三,重视人才的目的性价值,就是要充分尊重人才自己的权利和选择,不能把人才资源与物质资源同等看待。人不是东西,有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有自己的个性、人格和尊严。这些方面不能简单归结为物质待遇和物质条件等硬环境条件,还需要营造一种精神性的相互关怀和理解、相互信任和尊重的软环境条件。前者可以通过制度规定等来解决,后者则必须通过思想认识和观念转变才能奏效。

哲学价值论的角度看,个人的价值分为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两个方面,人才的价值同样也分为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并非空间上划分的两个领域,它们是密切结合和渗透在一起的。人才的社会价值更多地表现为他通过自己的活动在多大范围多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单位、社会和国家创造了多少价值,相应地,社会、国家给了他多少报酬,包括物质方面的待遇和职称、地位、荣誉等,以作为对他的社会价值的确认或证明。人才的自我价值则在于他的存在和活动对自己发展需要的满足,更多地体现在他的才能、兴趣、个性以及生命体验、生活体验的满足感等方面。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他的活动动机总是既要考虑自己的需要也要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其可能性,他的行为也总是既对社会、他人产生作用和影响,也对自己的发展产生作用和影响,这两个方面、两种作用始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人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也是相互渗透、内在关联的。个人自我认同总包含着社会承认的成分并以后者作为一种确证。一个人越是为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社会给予了他较多的报酬、荣誉和尊重,他的个人兴趣、特长等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他才越是感到生活得充实、有意义,更具有成就感和自豪感,越感到实现了自我价值。由此看来,把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有机结合起来,把价值创造与价值享受衔接起来,在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自我价值,这是人才成长和价值实现的基本途径,也是一条基本规律。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无论从国家角度说还是从个人努力方面说,凡是二者结合比较好的时候和地方,人才就比较容易涌现出来,人才的价值就容易得到较好的实现,事业就容易发达兴旺,社会各方面就发展得比较快、比较协调。

在关注人才的工具性价值的同时也关注其目的性价值,在重视其社会价值实现的同时也重视其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不仅是对领导者、人才管理者而言的,对于作为各种人才的个人也同样有着重要意义。小到一个单位、一个企业,大到一个国家,所需要的总是各种各样的人才,人才总是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人才,这就有一个人才结构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各种人才之间也有一个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彼此合作的问题。若是片面地只强调、只关注工具性价值而忽视目的性价值,只重视社会价值而忽视自我价值,就很难在尊重人的基础上尊重人才,甚至会把尊重人才与尊重人割裂开来,担任重要职务的人才不尊重或瞧不起担任一般职务的人才,这方面的人才不尊重或瞧不起那方面的人才。自己有了点专长,做出了点成绩,就以此作为资本,骄傲自大,漫天要价;自己成了人才,就不愿意别人也成才,想方设法阻止别人成为人才,压制人才甚至扼杀人才。人才相轻,人才排斥,人才倾轧,互相嫉妒,互相拆台,如此等等,最终都既损害了事业,也伤害了个人。要防止这些人才异化的问题,就必须在加强人才制度和体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科学的人才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这既是对国家事业的负责,也是对人才本人的负责。

(原载于《中国人才》,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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