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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的类型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关系划分,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并购类型划分方式。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

并购类型的划分,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方式,这里介绍的是中国市场上常见的几种并购类型。

(一)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关系划分

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关系划分,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并购类型划分方式。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领域相同或生产同质产品的同行业之间的并购,即这种并购方式是企业获取自己不具备的优势资产、削减成本、扩大市场份额、进入新的市场领域的一种快捷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发挥经营管理上的协同效应,便于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专业分工,采用先进的技术,形成集约化经营,产生规模效益。但这种并购方式容易破坏自由竞争,形成高度垄断的局面。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衔接、密切联系的企业之间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专业化企业间的并购,分为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商和需求商之间关系。通过纵向并购将市场交易行为内部化,有助于减少市场风险,节约交易费用,同时也易于设置进入壁垒。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是指处于不同产业领域、产品属于不同市场,且与其产业部门之间不存在特别的生产技术联系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没有直接投入产出关系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是跨行业、跨部门之间的并购。其目的在于减少长期在一个行业里经营所带来的风险,扩大产业自身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进入更具增长潜力和利润率较高的领域。这种并购方式可以产生协同效应,有效突破垄断的壁垒限制。在面临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追求多元化,混合并购就是多元化的一个重要方法,为企业进入其他行业提供了有利、便捷、低风险的途径。

(二)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的态度划分

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的态度划分,并购可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1.善意并购

善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事先与目标企业协商,征得其同意并谈判达成收购条件的一致意见而完成收购活动。在这种并购的形式中,双方能够充分交流信息,有利于降低并购行动的风险和成本,且成功率较高。但善意并购一般须以牺牲自身的部分利益为代价,来换取目标企业的合作和配合,协商、谈判时间较长。

2.敌意并购

敌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在收购目标企业股权时虽然遭到目标企业的抗拒,仍然强行收购,或者并购企业事先并不与目标企业进行协商,而突然直接向目标企业股东开出价格或收购要约。这种并购方式的最大缺点在于,并购可能会遭到目标企业从上至下的反对,使并购后的整合工作很难进行,因无法顺利重组而导致并购失败。

(三)按是否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划分

按是否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划分,并购可分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1.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它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企业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企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

2.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是指并购企业不通过证券交易所,而是直接与被并购企业取得联系,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共同协议,据以实现被并购企业股权转移的并购方式。协议收购容易取得被并购企业的理解和合作,有利于降低收购的成本和风险,但是协议收购的契约成本较高。

(四)按出资方式划分

按出资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承担债务式并购、现金购买式并购和股权交易式并购。

1.承担债务式并购

承担债务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承担目标企业全部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此类目标企业多为资不抵债,并购企业收购后,注入流动资产或优质资产,使企业扭亏为盈。

2.现金购买式并购

现金购买式并购具体可以分为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和现金购买股权式并购,前者指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和绝大部分资产,使被并购企业除现金外没有可持续经营的物质基础,从而成为有资本结构而无生产资源的空壳;后者是并购企业通过市场、柜台、协商等方式,使用现金、债券购买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控制被并购企业资产和经营权的目的。

3.股权交易式并购

股权交易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可以通过股权互换式并购以实现控制被并购企业的目的,即通过向被并购企业的股东发行自己企业股票来换取被并购企业大部分的股票。一般并购企业发行的股票至少要达到被并购企业的表决权数才可以采用,目前,绝大多数的并购都采用该种方式。并购企业也可以通过向被并购企业发行自己企业的股票来换取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并且有选择地承担被并购企业的债务,也就是所谓的股权换取资产式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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