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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与各种收入的比率叫什么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在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计算。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税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要求计算其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在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计算。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的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1600

(二)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这里所说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发生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800×经营月份)

这里所说的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此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这里所说的每次收入,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特许权的一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这里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如手续费等;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的费用;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财产,参照以上办法确定。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的,由主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这里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这里所说的每次收入是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比较烦琐,因此运用速算扣除数计算法,可以简化计算过程。

[例8-1]某纳税人2005年4月份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要求计算其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应纳税所得额=5000-1600=3400(元)

2)应纳税额=3400×10%-25=315(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8-2]某人经营一商店,2005年销售额72万元,成本40万元,运输保管费15万元,各种税费5万元,商品毁坏损失1万元,房屋水电费1.1万元。要求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应纳税所得额=72-40-15-5-1-1.1=9.9(万元)

2)应纳税额=99000×35%-6750=27900(元)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与此类似。

(三)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8-3]某歌舞团演员2005年7月份,每晚在娱乐城表演两个小时,每晚取得报酬200元。要求计算该演员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该演员在同一场所取得连续性收入,按税法规定,以一个月收入为每次收入。

1)每次收入额=30×200=6000(元)

2)应纳税所得额=6000-800=5200(元)

3)应纳税额=5200×20%=1040(元)

[例8-4]某演奏家2005年6月应某文化公司邀请在艺术剧院举行个人钢琴演奏会,取得劳务报酬100000元。要求计算该演奏家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

2)应纳税额=80000×40%-7000=25000(元)

(四)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例8-5]甲、乙两人合作编写一本小说,共获稿费3400元。其中,甲得到2800元,乙得600元。要求计算甲、乙两人稿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按税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本题甲、乙两人共同出书获稿酬收入3400元,甲分得2800元,乙分得600元,应按此规定分别计算:

1)甲稿酬收入2800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800-800=2000(元)

应纳税额=2000×20%×(1-30%)=280(元)

2)乙获得稿酬收入600元,按税法规定扣除费用后无余额,故乙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参照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例8-6]刘某建房一栋,造价72000元,支付其他费用4000元。2005年2月,刘某将该房屋转让,售价120000元,在卖房过程中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等有关费用5000元。要求计算其转让房屋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72000+4000)-5000=39000(元)

应纳税额=39000×20%=7800(元)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例8-7]李某2005年4月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1200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4800元,在民政部门举办福利彩票发行活动中摸得二等奖1万元。要求计算其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所得征税应分别各应税项目计算。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

利息收入共6000元,但按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

应纳税额=4800×20%=960(元)

2)偶然所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

3)应纳税额合计=960+2000=2960(元)

若该人在中了1万元的奖金后,将其中的3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的话,对于个人的这种公益、救济性捐赠,按税法规定,在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后,再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对该人中奖的1万元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如下:

应纳税额=(10000-3000)×20%=1400(元)

因为3000÷10000×100%=30%,在规定的扣除比例内,因此3000元全部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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