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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如何评价与治理层沟通的有效性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一般不需要设计专门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来支持对沟通过程充分性的评价,可以利用为其他目的执行审计程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作为评价的依据。一般说来,下列审计证据可能有助于评价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之间双向沟通的充分性。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进行足够的沟通,就可能存在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风险。

23.注册会计师如何评价与治理层沟通的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标。如果认为双方之间的沟通不够充分,不足以实现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

注册会计师一般不需要设计专门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来支持对沟通过程充分性的评价,可以利用为其他目的执行审计程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作为评价的依据。一般说来,下列审计证据可能有助于评价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之间双向沟通的充分性。

(1)针对注册会计师发现的事项,治理层采取措施的适当性和及时性。如果前期沟通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注册会计师应询问为什么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并考虑再次提出该事项。这样能避免让治理层形成误解,即误认为注册会计师因觉得该事项已被充分解决或者不再具有重要性而感到满意。

(2)治理层在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所表现出来的沟通意愿和坦率程度。

(3)在没有管理层参与的情况下,治理层与注册会计师接触和会面的意愿和程度。

(4)治理层表现出来的对注册会计师所提事项的全面理解能力,例如治理层进一步调查相关问题以及质疑向其提出的建议的程度。

(5)就沟通的形式、时间和拟沟通的大致内容,与治理层达成相互了解的困难程度。

(6)当治理层全部或部分参与管理时,参与管理的治理层所表现出来的对与注册会计师讨论的事项如何影响其治理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了解。

(7)注册会计师和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是否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进行足够的沟通,就可能存在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沟通不充分对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并与治理层讨论这种情况,积极寻求适当的解决措施。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解决,注册会计师应采取下列主要措施:

(1)根据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就采取不同措施的后果征询法律意见;

(3)与治理结构中拥有更高权力的组织(例如股东大会)或人员沟通,或与监管机构等第三方沟通;

(4)解除业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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