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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汇率为什么波动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浮动汇率是指汇率在较大的范围内浮动,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汇率。管理浮动汇率是指政府规定汇率浮动范围在汇率波动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况下,政府在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将汇率波动控制在规定幅度以内。根据是否经过国内外相对价格的调整,有效汇率又可分为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一般在这种汇率制度安排下货币当局完全放弃了对本国货币政策的控制。在这种汇率制度下,盯住并不意味着一国承诺永久地维持某一固定的平价。

2.1汇率与汇率制度

2.1.1 汇率及其分类

汇率是指将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是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

2.1.1.1 按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划分,汇率可以分为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

固定汇率是指由政府制定和公布,并只能在较小范围内波动的汇率。浮动汇率是指汇率在较大的范围内浮动,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汇率。浮动汇率又分为自由浮动汇率和管理浮动汇率。自由浮动汇率是指汇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政府不加以干预。管理浮动汇率是指政府规定汇率浮动范围在汇率波动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况下,政府在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将汇率波动控制在规定幅度以内。

2.1.1.2 按照是否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划分,汇率可以分为名义汇率与实际汇率

名义汇率是外汇市场交易形成的,或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被官方直接公布、使用的,表示两国货币之间比价关系的汇率。名义汇率并不能完全反映货币的实际价值,由于在纸币本位条件下各国都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通货膨胀,使得各国货币的名义汇率与其购买力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因此,名义汇率未能消除过去一段时间内两国之间的通货膨胀差异。

实际汇率是指对名义汇率用两国价格水平进行调整之后的汇率,它反映了以同种货币表示的两国商品的相对价格。实际汇率适用于若干单位国内货币的实际价值来衡量的外币的实际价值的汇率。一般来讲,货币的实际价值是通过剔除物价指数的影响得到的。因此,实际汇率还可以定义为两国篮子商品的相对价格,即以本币表示的一国篮子商品相对于外国篮子商品的价格,即外国价格水平除以本国价格水平所得到的数值。实际汇率的上升意味着单位本币在外国的购买力相对于在国内的购买力下降,这一变化是由于外国商品的本币价格相对于本国商品的本币价格上涨了。

2.1.1.3 按照汇率的计算方法划分,汇率可以分为双边汇率与有效汇率

双边汇率(Bilateral Exchange Rate)是两种货币之间的交换比率,它能在一定程度上评价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的价值对比。其缺点在于,不能准确描述和评价一国货币的总体对外价值。因为,一国产品出口到不同国家可能会使用不同的双边汇率,一国货币在对某一国货币升值的同时却可能对另一国货币贬值。为了科学衡量一国货币相对于其他货币汇率的平均变化,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人们开始使用有效汇率来观察某种货币的总体波动幅度及其在国际经贸与金融领域中的总体地位。

有效汇率(Effective Exchange Rate)是某一货币与一篮子其他货币双边汇率的加权平均值,一般以指数形式表示。其中,以贸易比重为权数的有效汇率称为贸易加权有效汇率,它反映了一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总体竞争力和该国货币对外价值的总体波动幅度。有效汇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指标,通常被用于度量一个国家贸易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并被用于货币危机的预警指标,以及一国相对于另一国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评价指标。

根据是否经过国内外相对价格的调整,有效汇率又可分为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名义有效汇率是研究对象国货币同其所有贸易伙伴国货币双边名义汇率的加权平均;实际有效汇率是在名义有效汇率的基础上,再剔除通货膨胀对各国货币购买力的影响,它不仅考虑了所有双边名义汇率的相对波动情况,还剔除了通货膨胀对货币本身价值变动的影响,从而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一国货币的总体对外价值及其波动情况。

2.1.2 汇率制度及其分类

汇率制度是指在经济开放中一国(或地区)与他国(或地区)之间的汇率决定和调整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无论在理论还是现实中,汇率制度分类所根据的都是名义汇率的灵活程度和政府或货币当局对名义汇率的干预程度。在理论研究中,学者们往往将汇率制度抽象成完全固定、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或中间汇率制度。但在现实中,这种分类往往不能覆盖各国实施的汇率制度,无法区分出各国汇率制度之间的差异。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分类方法,汇率制度的分类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99年之前的名义分类和之后的实际分类。它将汇率制度分成3大类:盯住汇率制度(Pegged Regimes)、有限弹性汇率制度(Limited Flexibility Regimes)和弹性汇率制度(Flexible Arrangements)。

IMF从1999年开始采用实际分类方法。实际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成员国实际的名义汇率灵活程度以及当局干预程度来进行划分的,它与一国所宣告的汇率制度不同。目前IMF的实际分类主要有以下8类:

(1)无独立法定货币制度(Exchange Arrangements with No Separate Legal Tender)。将另一国家的货币作为唯一的法定货币在国内流通(通常称为美元化),或者该IMF成员国属于某一个货币联盟(如欧盟),在该联盟内,各成员国采用同一种法定货币。一般在这种汇率制度安排下货币当局完全放弃了对本国货币政策的控制。

(2)货币局制度(Currency Board Arrangements)。这一货币体制以法律形式明确承诺本币和某一特定的外币之间的固定兑换比率,同时要求本币的发行机构严格履行法律义务。本国货币的发行必须有足额的外汇资产作支撑,本国基本丧失了货币政策自主权,即不存在传统意义的中央银行功能。

(3)其他传统盯住(Other Conventional Fixed Peg Arrangements)。本国货币盯住另一国货币,并限制在±1%以内的范围内波动;或者一种类似EMRⅡ协作安排;或者盯住一篮子货币安排,其中该货币篮子可以由该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和金融伙伴等的货币构成,其权重反映了该国贸易、服务和资本流动在地理上的分布。在这种汇率制度下,盯住并不意味着一国承诺永久地维持某一固定的平价。名义汇率可以在中心汇率上下小于1%的幅度内波动,或者说汇率的波动幅度要小于2%,而且要维持至少3个月以上。货币当局通过直接干预(通过买卖外汇)或者间接干预(例如运用利率政策、外汇管理、约束外汇交易的道德规劝以及其他公共机构干预等等)来维持固定的平价。虽然货币政策灵活度比较有限,但比无法定货币和货币局的情况要灵活,货币当局至少可以调整汇率水平,虽然频率较低。

(4)波幅盯住汇率(Pegged Exchange Rates within Horizontal Bands)。币值的波动范围维持在中心汇率上下至少1%(或者说波幅超过2%)。就像传统的盯住汇率制度一样,可以参考单一货币,也可以参考货币篮。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受到限制,并且与波幅大小有关。

(5)爬行盯住(Crawling Pegs)。币值以固定速率或应所选数量指标的变化而定期小幅调整,所选指标可以是本国和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历史通货膨胀率之差、主要贸易伙伴国的通货膨胀目标值与预期值之差。爬行的速率可以根据度量的通货膨胀或其他指标,也可以根据事先宣告的固定速率。维持爬行盯住对货币政策的约束类似于盯住汇率制度。

(6)爬行区间汇率(Exchange Rates within Crawling Bands)。币值的波动范围维持在中心汇率上下至少1%(或者说波幅超过2%),并且中心汇率或波幅以固定的速率或应所选数量指标的变化而定期调整。汇率灵活程度与波幅有关。将名义汇率保持在波幅以内的承诺约束了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与波幅宽度有关。

(7)无既定路径的管理浮动(Managed Floating with No Predetermined Path to the Exchange Rate)。货币当局对汇率的影响的确存在,但并没有确定具体路径和具体目标,汇率管理的指标也未明确,大都基于货币当局自己的判断(比如国际收支、国际储备、平行市场的发展程度),并且这种调整不是自动进行的。其干预一般可以是直接干预或间接干预。

(8)独立浮动(Independently Floating)。汇率由外汇市场供求决定,货币当局外汇市场干预的目的在于缓和汇率变动速率和阻止汇率的过度波动,实现汇率的相对稳定,而不是要将汇率维持在一个固定的水平或者也不是维持一个固定的波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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