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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的核算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旅游经营业务是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外出旅游并同时为之提供饮食、住宿、交通、导游等的业务。旅行社承接零星散客旅游或承办委托服务事项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委托收入,导游接送收入,车费收入,托运服务费收入等。旅游服务结束后,按月根据旅行团明细表进行结算,按所列团费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根据经济业务作会计分录。客房服务是其主要业务。

第一节 旅游服务的核算

旅游服务业务包括旅游经营业务和旅店经营业务。

一、旅游经营业务的核算

旅游经营业务是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外出旅游并同时为之提供饮食、住宿、交通、导游等的业务。旅行社按服务形式分为组团社、接团社。组团社是组织旅游团队,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并可提供全程陪同导游服务的机构。接团社接受组团社的委托,按照接待计划委派地方陪同导游人员,负责组织安排旅游团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机构。下面主要介绍组团社、接团社的经营核算。

(一)旅游经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1.旅游业务营业收入的内容

(1)组团外联收入。旅行社一次性向旅游者收取的费用,包括旅游者的住宿费、用餐费、交通费、景点游览费、旅行社的服务费等收入。

(2)综合服务收入。接团社收到组团社拨付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住房、用餐、文娱活动费等。

(3)零星服务收入。旅行社承接零星散客旅游或承办委托服务事项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委托收入,导游接送收入,车费收入,托运服务费收入等。

(4)劳务收入。旅行社向其他旅行社提供当地或全程导游翻译人员所取得的收入。

(5)票务收入。旅行社代办国际联运客票和国内客票手续费收入。

(6)地游及加项收入。旅游行接待旅游者某地一日游、两日游的小包价和提供的额外服务而取得的加项收入。

(7)其他服务的收入。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服务收入。

2.账户的设置

为反映旅行社一定时期所实现的各项营业收入,设置“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实现的各项营业收入;借方登记冲减的收入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净收入,结转后无余额。该账户可根据需要设置二级明细账户。

3.组团社营业收入的核算

组团社首先由外联部与客源地旅行社签订组团协议,确定接待人数、时间、内容、价格等,然后给有关接待单位下达接待计划,根据各接待单位填报的“旅行团费用拨款结算通知单”拨付款项,并根据客源地旅行社确认的函电和接待计划及审核的“旅行团费用拨款结算通知单”填制的结算账单及时向客源地旅行社收款。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先收款,后接待。

收款时,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旅游服务结束后,按月根据旅行团明细表进行结算,按所列团费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例4-1】 中国青岛三星旅行社3月2日,组织A5638团西安7日游,收取旅行团的旅游费120 000元,3月10日,A5638旅行团返回旅游结束。根据经济业务作会计分录。

3月2日收取旅游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20 000

  贷:应收账款——A5638            120 000

3月10日,旅行团返回旅游结束时。

 借:应收账款——A5638           1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组团外联收入       120 000

4.接团社营业收入的核算

接团社根据组团社发来的接待计划,制定当地接待计划,打印出日程表,分发到当地饭店、交通部门、旅游景点等接待单位;结合各旅行团不同特点和要求,配备合适的全陪和地陪;旅行团离开当地后,根据陪同人员填写的“旅行团费用结算报告表”,编制“旅行团费用结算通知单”报组团社办理款项结算;另外与提供服务的单位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结算。接团社确认营业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4-2】 夏日旅行社根据各组团社费用拨款结算通知单编制旅游费用汇总表如表4-1所示。

旅游费用汇总表

表4-1           2007年6月15日           单位:元

img6

根据旅游汇总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组团社          18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综合服务收入       18 000

          ——住宿费          49 000

          ——地游及加项收入      21 000

          ——票务收入         60 000

          ——城市间交通费       40 000

当收到组团社拨来的款项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88 000

  贷:应收账款——组团社           188 000

(二)旅游经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1.旅游业务营业成本的内容及分类

按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支出项目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1)组团外联成本。指各组团社组织的外联团,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餐饮费、综合服务费、国内车市间交通费等。

(2)综合服务成本。指接待由总帖数组织的包价旅游团,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餐饮费、车费、组团费和接团费等。

(3)零星服务成本。指接待零星散客,委托代办事项等,按规定开支的委托费、手续费、导游接送费、车费、托运服务费及其他支出。

(4)劳务成本。指非组团旅行社为组团社派出的翻译导游人员参加全程陪同,按规定开支的各项费用。

(5)票务成本。指各地旅行社代办国际联运客票和国内客票等,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手续费、退票费等。

(6)地游及加项成本。地游及加项成本是指各地旅行社接待的小包价旅游,或因游客要求增加游览项目而按规定开支的综合服务费、超公里费、游江费和风味费等。

(7)其他服务成本。其他服务成本是指不属于以上各项成本的支出。

2.账户设置

为反映旅游社在一定时期所发生的各项营业支出,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确认的各项营业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净支出,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可根据需要设置二级明细账户。

3.旅游业务营业成本的账务处理

(1)组团社营业成本的账务处理。组团社的营业成本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拨付支出,即拨付给接团社的综合服务费、住宿费等支出,属于代收代付;另一部分是为组团而发生的外联费用和全陪人员的部分费用支出,属于组团社的服务性支出。

一般情况下,组团社是先收费后接待,接团社则是先接待后向组团社收费,这样,两者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结算期。该结算期经常跨月份,这样给旅行社准确、及时的核算带来了困难。按收入与成本相互配比的原则,应按计划成本先行结转。待算出实际成本后再结转其差额。结转营业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明细账应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明细账设置相适应。

【例4-3】 大华旅行社到了规定的15日结算日,仍没接到西安大雁接团社报来的“旅行团费用拨款结算通知单”,可按计划成本预提20 000元,其中:综合服务费成本16 000元,劳务成本2 600元,地游及加项成本1 200元,其他成本2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综合服务成本       16 000

         ——劳务成本          2 600

         ——地游及加项成本       1 200

         ——其他成本           200

  贷:应付账款——西安大雁旅行社         20 000

以后,当接到西安大雁接团社报来“旅行团费用拨款结算通知单”时,经审核无误,办理支付手续。其收费内容分别为:综合服务费16 200元,全程陪同劳务费2 700元,地游及加项费1 300元和其他费用5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综合服务成本         200

         ——地游及加项成本        100

         ——其他成本           300

         ——劳务成本           100

  贷:应付账款——西安大雁旅行社           700

 借:应付账款——西安大雁旅行社        20 700

  贷:银行存款                  20 700

(2)接团社营业成本的账务处理。接团社营业成本是为了给旅行团提供服务而由各饭店、车队等接待单位发生的实际支出,这些支出是付给各种接待单位的。一家接待单位有可能为不同旅行团提供相同服务。因此接团社在与各接待单位办理结算时,要按成本的核算对象加以归集,记入成本明细账。

【例4-4】 东星旅行社在接待香港大中旅行社过程中,支付酒店的住宿费20 000元,餐饮费8 000元,风味小吃费1 200元;支付代购机票手续费8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香港大中旅行社——综合服务成本  28 000

         ——香港大中旅行社——票务成本     800

         ——香港大中旅行社——地游及加项成本 1 2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二、旅店经营业务的核算

旅店包括宾馆、酒店、饭店等企业。旅店业务是提供住房、生活设施的使用和服务人员的劳动服务来满足旅客需要而收取一定费用的服务业务。客房服务是其主要业务。

(一)客房营业收入的核算

1.客房营业收入的入账时间和入账价格

(1)入账时间。以客房出租时间为入账时间,无论房租是否收到,都作收入实现。

(2)入账价格。客房的价格通常有标准价、旺季价、淡季价、团队价、优惠价等,但客房收入的入账价格按出租客房的实际价格入账。

(3)客房租金收入通常按天数分时段计算,自旅客入住客房之日起,至次日中午12时止,收取一天租金;至次日中午12时以后,傍晚6时以前止,加收半天的租金,至次日傍晚6时以后,则加收一天租金。

2.客房营业收入的结算方式

(1)预收制。指付费在先、服务在后。旅店对一些信用不好或不甚了解的客人在住店登记时,根据客人拟住天数,预收服务费,会计核算作预收定金列账。宾客住店后每天应付费用与应收制处理相同,列为应收款。待客人离店时,以预收定金抵付应收款,多退少补。

(2)现收制。指饭店提供服务后,当即向客人收取现金或银行支票(信用卡)的方式。

(3)应收制。指先入住,后付款。旅店对信用可靠的客人,事先不预收定金,在饭店为客人提供服务后,定期或离店时一次性向客人结清账款。

无论采用哪一种结算方式,旅店必须严格按照内部操作规程和有关手续制度,组织业务活动和款项结算,并报财会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3.客房营业收入的账务处理

客房的营业收入,设置“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实现的客房营业收入,借方登记冲减的收入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净收入,结转后无余额。

【例4-5】 A公司在某饭店设办事处,租用客房一间,饭店与A公司签定合同,规定租用期1年,年租金60 000元,预付款50%,作会计分录如下:

(1)宾客人住,同时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30 000

(2)每月结转收入5 000元(60 000/12)

 借:应收账款——A公司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客房收入5 000

(3)收到剩余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30 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30 000

(二)客房营业费用的核算

客房营业费用包括房屋及有关设备的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经营人员工资、服装费、料费、水电费、邮电费、洗涤费等。从理论上讲,客房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构成客房营业成本。但是,由于客房经营耗费中除客房建筑设施、室内装饰、音响设置等,具有一次性投资大之外,日常费用开支较少,而且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不容易分清,为此,客房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全部列作营业费用。

为反映客房营业费用,应设置“销售费用”账户核算,其借方登记客房发生的各项营业费用,贷方登记期末将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例4-6】 某宾馆客房部某月发生支出如下:领用客房用品600元,分配客房部职工工资及奖金、津贴7 000元,房屋、设备的折旧费1 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8 600

  贷:原材料——物料用品              600

    应付职工薪酬                7 000

    累计折旧                  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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