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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入市有利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面社保基金的入市必将以投资基金为最佳载体,另一方面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也将由于社保基金的加入而面临更多的机遇、在各方面得到更多改善。目前,在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中,企业和保险公司是现行的市场准入者。自3类企业获准入市以来,不少机构投资者把目光转向了收益稳定的证券投资基金。据初步统计,保险资金已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力持有者,所持有基金份额约占基金市值的22%,其力量不可小觑。

二、社保基金入市有利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随着天同的加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达到16家。截止2001年12月28日,48家封闭式基金和3家开放式基金管理着809.24亿元的基金净资产。根据资料显示,基金中单位净值最高的为1.241 8元,最低的仅有0.702元;对于48家封闭式基金,考虑基金的佣金、过户费、管理费、托管费、运作费、宣传费和清算费,不考虑资金的利率,单位基金的贴现值应大于1.05~1.08元,而48家封闭式基金仅有9家单位净值超过1.05元,超过1.08元的只有4家,大多数基金经理人的附加值显然为负,这显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水平还让人难以恭维。加入WTO后,基金业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最先接受外来冲击的前沿阵地。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涉及对组织内各成员开放本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要求,我国将在加入WTO后的5年内逐步开放证券投资基金业,即在加入WTO后的最初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在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最多可占股33%,3年后可增至49%。目前,来自境外的基金管理公司早已纷纷通过合作或建立据点的形式曲线登陆,拥有丰富投机手段和投资组合经验的国际基金经理人来势凶猛,反观国内基金的现状,如果不加改变,后果不堪设想。

2001年12月份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除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外,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全国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这预示我国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首先将采取基金管理的方式。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各国养老基金的管理模式,虽存在以政府为主的投资运营体系,但投资运营方式的私营化和市场化已成为许多国家改革的重点。独立的资金管理机构有可能是政府的一个独立部门,但更多的是具备法人地位的专门基金公司或投资银行,这是因为投资基金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金融运作机制,有助于社会保障体制从单一的财政过程转变为金融过程;并且由于资金的管理运用需要相当的经验和专门技巧,由专门、独立的资金运作机构操作,更能胜任并且效果更佳。一方面社保基金的入市必将以投资基金为最佳载体,另一方面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也将由于社保基金的加入而面临更多的机遇、在各方面得到更多改善。

(一)社保基金的加入将改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结构

目前,在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中,企业和保险公司是现行的市场准入者。自3类企业获准入市以来,不少机构投资者把目光转向了收益稳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由于现代企业具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特征,作为规范经营的组织,存在各种内部规章的制约,有一套严格而有效的证券投资操作规范,这使企业(指3类企业)能够成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持有人和稳定力量。

2000年12月29日起,经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可以有限制地进入资本市场,具备入市资格的保险公司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可占公司上年末总资产12%至15%的比例;2001年3月2日,中国保监会又批准三家保险公司投资联结产品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最高可达100%。据初步统计,保险资金已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力持有者,所持有基金份额约占基金市值的22%,其力量不可小觑。

3类企业和保险机构的介入对稳定基金市场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清理规范前的老基金,由于盘子比较小,几乎每年都会有一番明显的炒作,致使价格和价值严重分离;即使是新设立的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如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在上市之初也受到过集中的炒作,在5·19行情中,部分新基金创出了2元以上的高价。但自3类企业和保险机构资金获准进入基金市场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的走势已相对比较平和,至少没有出现恶意炒作的局面。在这层意义上讲,机构投资者尤其是保险资金的入市对抑制基金的过度投机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然而,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客观上又限制保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从政策动向上看,保险公司要求单独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呼声日益高涨,在入市一段时间取得投资于基金的若干经验后,保险公司单独组建投资基金的时机将渐趋成熟,而一旦这种情况出现,保险公司便可能从基金二级市场抽回资金;其次,开放式基金的推出,为保险资金提供了新的投向;再次,配售政策的修改,为保险资金在大盘股一级市场上的投资扫除了障碍;此外,实际操作中,保险资金受到多重风险控制指标的限制,现有筹码的集中程度不能有效地引导基金价格的回归,不得不采用滚动操作等短线手法来获利或降低风险。因此,必须改变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中散户和机构投资者失衡以及机构投资者中保险资金一枝独秀的现状,从而改善基金投资者的结构,才能为基金价格的合理回归提供契机,对基金的有效运作产生积极影响。

以养老基金为主的失业、救济、医疗等社会保险资金,作为实力雄厚的机构投资者入市,将有力地改善这一状况。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在机构投资者的比重达到相当的程度之后,市场的稳定性和流动性才会因之提高,理性投资才会成为现实。西方发达国家中,基金业是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产业,在我国的资本市场格局中,基金业将占有重要的产业地位。按照规划,在未来3~5年之内,我国的基金规模将达到3 500亿元人民币,而目前我国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仅有16家,基金资产规模800多亿元。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截止到1999年底,累计结余已近1 000亿元,这样庞大的金额,即使是部分进入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也将成为基金市场长期而稳定的机构投资者,将有力地改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结构。

(二)社保基金的加入将在基金市场上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基金管理市场化进程

社保基金是老一辈国企职工在过去几十年辛苦工作期间创造的财富,现在又成为老百姓的“养命钱”,其运作关系到亿万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因此,社保基金的运作担负着非常严峻的使命,那就是必须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保证自身的偿付能力。根据社保基金运作暂行办法,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将由有关部门在资格审查和业绩比较的基础上选择委托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投资机构来管理。毋庸置疑,庞大的社保基金的资本运作,对国内外基金、券商、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事实上,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在早些时候就已着手设计新的基金品种以满足社保资金的投资需求。几乎所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甚至包括新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均在吸引社保基金上下功夫。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已经参与运作了社保基金战略配售中石化。由于社保基金规模庞大,任何一个基金管理公司都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大发展的机会。除了基金管理公司外,国内外其他各类投资机构也对社保基金虎视已久。具备资产委托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为抢占社保基金资本运作先机,纷纷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之始就与该理事会保持密切联系,并和银行建立了资金托管关系。可以想见,目前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正在和国内基金管理公司为了争夺社保基金的资本运作展开着激烈较量。社保基金凭借其庞大的规模和良好的前景,为证券投资基金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动力。

对于目前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行业或者说基金管理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情况已经出现,那就是社保基金将会成为市场衡量基金管理人的一把标尺。由于社保基金运作暂行办法规定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这样,至少将有5家投资管理人成为社保基金的管理人。在社保基金管理市场上,基金管理公司必须面对本行业以外的资产管理人的介入,这使得本来在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处于接近垄断地位的基金管理公司,却不得不在社保基金管理市场上迎接来自于证券公司等其他投资机构的挑战。由于社保基金的管理资格成为市场的一个稀缺资源,而成为社保基金管理人将给基金公司带来更好的品牌效应,有力推动其基金营销工作,给予其更多发展空间,因此,在我国基金评价几乎还未开展的资本市场上,社保基金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选择,将成为衡量基金公司管理水平的一把标尺,并且会成为社会及市场衡量及评估基金管理公司借用的一把标尺。而是否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社保基金的管理人,是证券投资基金真正迈向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社保基金对基金管理人的选择,还将加快基金管理市场化的进程。一旦成为社保基金管理人,基金行为将受到极大约束。首先,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旗下不同基金的利益平衡问题、基金利益与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利益等问题会受到一定约束;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的分红政策也会受到社保基金因素的影响,甚至整个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也会得到改善。而且基金管理公司一旦成为社保基金的管理人,除了要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外,其受托管理的社保基金还须接受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契约安排上,在费率考虑上,在品种设计上,等等,都必须把社保基金的因素考虑进来,这样,基金创新与市场化的进程将加快。

但值得一提的是,社保基金对投资基金的选择,作为一把市场的标尺,必须保证其选择标准的客观化与公开化,否则就容易造成“寻租”等市场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对促进我国基金管理的市场化难以形成实质性的作用。

(三)社保基金的加入将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作为新的投资工具和品种,起步时间并不长,还存在种种不足,具体表现在:

1.规模小、品种少

到目前为止,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才800多亿元,仅占美国共同基金资产总值的0.1%。到1998年底,美国市场上可供投资者选择的共同基金已达到7 343只,共同基金以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型基金等4种基本形式存在,共33种类型,其资产规模总值达到5.53万亿美元,占其股票市值的40%左右。而我国基金品种的可选择范围很小,仅有5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5只刚刚出炉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品种也只有成长型、平衡型、指数型和国企基金等。各种证券投资基金还存在着投资风格相近及交叉持仓的现象。

2.金融产品单一,基金缺少足够的投资对象和避险工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国新基金只能投资于沪深两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和国债,而股票和国债行情在利率的影响下一般同向运动,难以达到风险对冲的目的。由于上市国债品种逐步减少,在股市行情看淡的时候,出现了新基金持有现金超过规定比例的情况。可转换债券尚不允许新基金投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人为分割问题,金融产品的匮乏和创新进程的缓慢,不仅限制了基金的发展,也限制了金融市场自身的发展。

3.关联交易盛行,激励约束机制存在缺陷

在目前中国主要以契约性为主的基金体系中,基金的主要当事人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他们都是基金运作最直接的受益者,两者目标都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而非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两个目标并不统一。而在目标不统一的情况下,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基金持有人大会本应是契约型基金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基金经理人有着潜在的强有力的约束,是基金投资者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载体,但长期以来其作用未得到发挥。基金管理人与其发起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一个公司管理的多个基金之间的关联交易等管理人为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

社保基金的入市虽然不是“万能油”,但作为政府的“重点”和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能够推动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化的建设,提高证券投资基金的“素质”。

首先,社保基金的入市能从一定程度上促进投资基金市场法规和制度的建设。法规和制度建设是市场化的根本保证,它确定市场发展的方向。我国证监会转变职能,其中根本一条就是“市场能决定的就要由市场决定”。除《投资基金法》外,我国目前还在考虑《证券投资者保护法》等证券(基金)市场法律体系的完备。

其次,资本品种的开发必须适应各国经济的发展水平,一国资本品的多寡并不是市场化程度的衡量依据,适度性才是根本标准。基金品种的开发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密不可分。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能够为证券投资基金拓宽投资领域,而中国目前禁止期货和期权交易,但是,随着社保基金入市对分散风险提出强烈要求,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化水平会随之提高,市场必然会需要衍生金融工具。因此,从中长期的角度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区域会不断地扩大,也会在更广泛意义上满足投资者对不同风格、不同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的选择。

此外,社保基金入市后,为了争夺这块蛋糕,国内基金业竞争的加剧将迫使中国现有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重视对投资者的服务,注重自身长期市场形象,获取在市场中的诚信度。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会被迫长期化,改善现在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短期化倾向。同时,基金业整体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而蛋糕做大对整个基金业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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