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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琼民源造假案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会同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琼民源公司公布的1996年公司业绩进行了调查。琼民源公司东窗事发后,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所谓的增加6.57亿资本公积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产生的。

【案例1】琼民源造假案

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琼民源公司),1988年7月在海口注册成立,1992年琼民源公司改制,1993年以琼民源A股的名义在深圳上市。1995年琼民源公司每股收益不到0.001元。1997年1月22日和2月1日,琼民源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年度财务报告和补充公告称,1996年该公司实现利润5.7亿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每股收益高达0.867元,净利润达4.85亿元。琼民源公司的年度报告刊登后,市场反映强烈,该公司股价波动异常(股价当年涨幅达到了1059%,成为1996年炙手可热的大牛股),而当证券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琼民源公司的业绩提出质疑并要求公司董事对其真实性负责时,琼民源公司全体董事竟集体辞职,并申请股票停牌,完全置投资者利益于不顾。为此,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会同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琼民源公司公布的1996年公司业绩进行了调查。后经查实,琼民源1996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1996年“实现利润5.7亿余元,资本公积增加6.57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

其实,对琼民源公司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有如此惊人的业绩,略有会计常识的人都会提出怀疑。

首先,巨额利润令人疑惑。现将琼民源公司1995年业绩与1996年业绩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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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可见,公司1996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较1995年增长848倍和1290倍。而对这种超常增长,公司解释为“公司投资北京的战略决策获得巨大成功,开启和培育了公司获得高收益的新利润增长点,使公司今后稳健、持续获得利润有了可靠保证。”这种含糊其辞的解释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实际情况是,在1996年利润总额5.7亿中有5.4亿是虚构出来的,是“琼民源”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企业(香港冠联置业)及其他公司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

其次,巨额资本公积令人疑惑。公司新增加的6.57亿的资本公积是从何而来的呢?年报资本公积这一栏是这样写的:“资本公积金增加的原因可参阅对本期数与上期数比较超过30%的解释。”然而在第11项“对本期数与上期数比较变化”的解释中,却只字不提资本公积金。“11.对本期数与上期数比较变化超过30%的解释”原文如下[4]

(1)短期投资比上期减少300,000元,减少原因为原投入海南精卫保建中心的投资转为其他应收款300,000元。

(2)存货比上期减少176,862,027.80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海南民源房地产公司的“开发产品”中转到民源旅业公司及民源农村经济公司作为固定资产13,427.2万元。

(3)预付货款经上期增加4,416,656.90元,主要是农工贸公司预信工程款增加。

(4)固定资产原值比上期增加340,610,208元,增加原因,其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开发产品”投入旅业公司及农村公司13,427.2万元,投入农村公司三幢工业厂房4,184万元,灵山游乐园投资旅业公司建筑物及配套设施7,900万元,农工贸公司的北京民源大厦工地建筑物由"在建工程"8,550万元转入固定资产。

(5)在建工程增加137,460,558.4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北京民源大厦的工程投资。

(6)无形资产增加308,929,611.5元,主要增加原因为:民源海南公司向民源旅业公司投入土地使用权15,000万元,向农村公司投入土地使用权14,577万元。

琼民源公司东窗事发后,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所谓的增加6.57亿资本公积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产生的。这6.57亿资本公积显然是虚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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