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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开户条件个人投资者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证券市场按交易地点、合约内容、交易形式、交割方式、交易费用、交割期限、交易目的、参与者身份等,可大致划分为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种类。现货交易,是证券市场中最传统的一种交易方式。这种保证金卖空交易成为“空头”。所以各国证券监督部门对信用交易控制甚严。现金保证金是投资者为取得贷款而缴纳的现金,权益保证金是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支付的非现金抵押品。

第三节 证券交易方式

目前,证券市场按交易地点、合约内容、交易形式、交割方式、交易费用、交割期限、交易目的、参与者身份等,可大致划分为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种类。

一、现货交易方式

现货交易,是证券市场中最传统的一种交易方式。与商品交易一样,证券交易同样也是以一定价款买卖某种商品———特殊的金融商品。所谓现货交易是指在证券买卖成交后,在一个较短的交割期内办理结清手续的一种证券交易方式,证券交易一旦达成,买方交付现钱,卖方交付证券。

现货交易特征如下:交易双方都围绕着某一“商品”进行议价;卖出方是“商品”的实际拥有者,他不能出售不存在的东西;买入方必须即时按一定价格付出交易的“商品”价款;交易的目的是实现“商品”的实物转移。

现货交易的这种特性使其受到很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交易双方必须保证使“商品”所有权发生转移;交易是即时的,双方只能就目前的市场行情议价;作为投机者来说,并不关心所交易“商品”的实质,买入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的卖出,所以他所关心的是某种“商品”是否能代表那么多价值;交易者只有等待行情上涨才能获得资本升值的利益,否则无法盈利,这种单方向的交易限制了交易者的积极参与;买方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才能参与交易。

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开始出现从传统的“商品交易”衍生出派生交易工具,证券市场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

二、证券信用交易

在常规的现货交易中,交易双方必须实际拥有证券或现金,交易才可能达成,交易水平被严格限制在现有的资金与持券规模上,交易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所谓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或垫头交易,是投资者通过交付一定的保证金从证券经纪人取得信用,借入证券经纪人的资金或证券入市操作,并在规定时间里返还所借资金或证券、支付利息的一种交易形式。

投资者只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就可借到证券经纪商几倍于保证金的资金和自己不曾购入过的证券。通过这种方法,投资者可以扩大其投资规模,“借鸡生蛋”,同时还可进行原本不能进行的反向操作。因此信用交易可从两个方向进行,即保证金买空和保证金卖空。

保证金买空,是指投资者预计证券行情将上涨,故准备入市持仓,因资金不足而向证券经纪商交付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从而获得资金贷款,并委托经纪商代理买入某种证券,待行情上涨后再委托经纪商卖出证券,所得差价部分用于支付贷款手续费和利息后即为投资收益。这种以小搏大的操作成为“多头”,受到投资者的欢迎。但是,“多头”交易也有风险,一但行情判断有误,证券价格不涨反跌,当投资者的保证金无法维持最低比率且无力追补时,经纪商为维护自身利益会采取强行平仓措施,卖出投资者手中的证券了结。此时投资者所付的保证金在支付经纪商手续费和利息后可能荡然无存,血本无归。

保证金卖空,是指投资者预计行情将要下跌,但手中没有证券,则可向经纪人交付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而借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委托其卖出,待行情下跌时再买回同种数量的证券归还经纪商,同时从所赚差价中支付手续费和利息,剩余即为投资收益。这种保证金卖空交易成为“空头”。作“空头”交易如果失误,行情不跌反涨,则投资者只能高价从市场上买回所借种类和等量证券以返还经纪商。买回证券的差额部分即为亏损,如亏损部分使保证金无法维持最低比率,经纪商也会采取强行措施了结,除非投资者继续追加保证金。

可见,“多头”和“空头”虽然可以以小搏大,获取巨大的利润,但一旦失误,其损失也将非常大,它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双刃剑”。所以各国证券监督部门对信用交易控制甚严。

信用交易中的信用关系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投资者向经纪商取得证券抵押贷款;另一方面经纪商也可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证券再抵押贷款。

保证金是证券管理机构规定投资者在信用交易时必须按一定的比率向证券经纪商交存的资产。保证金有两种形式,即现金保证金和权益保证金。现金保证金是投资者为取得贷款而缴纳的现金,权益保证金是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支付的非现金抵押品。抵押品可以是各种票据、有价证券,也可以是不动产,由证券经纪商根据其市场价格决定贷款的数额。一般情况下,证券经纪商可按抵押证券市值的50%提供贷款,或按不动产市值的40%提供贷款。

三、证券期货交易

期货是相对于现货的一种交易方式。交易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个时间按成交时约定的条件进行交割。期货在成交时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商品和价款转移,而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履行协定,进行交割。

期货达成的协议就是期货合约,而期货合约本身也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期货合约在商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结算方式等方面都以标准化方式进行规范。由于期货交易的清算交割要在远期进行,因此交易双方都有可能在合约到期之前进行相反的操作,从而免除到期交割实物。

目前,期货交易有98%的合约都会在到期前进行反向操作,最终的结算只要按两次交易的差价进行即可,毋须实物交收。

期货交易实际上可使合约与交易商品进行分离,从而使合约作为交易对象单独进行。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双方向对方承诺在一确定远期按约定的价格交收标准数量的某一特定商品或金融资产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期货合约的单位是“手”或“口”。期货合约具有法律效力,违约者将受到有关部门的制裁,将被限制以交收日价格清盘、承担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罚金。

期货合约的特征是:期货合约具有统一的交易品种,每份期货合约所规定的内容都具有标准化的品种规格;标准的交易单位,每一份金融期货合约所表明的交易数量是由交易所和交易者协会预先统一规定,每次买卖都限标准交易单位的倍数,而不得自由分割;标准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交割时一般都是指定月份,从1~12月甚至当月都有。

参与期货交易的买入者并不需要合约所规定的商品,而卖出者也不真正拥有合约规定的商品,他们交易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交易的差价。若没有在合约到期前进行逆向操作,则买卖双方必须承担合约规定的义务,买入方到期必须承担按协议价格与数量买入指定的商品,卖出方则必须承担按协定价格与数量出售指定的商品。

例如,8月1日买卖双方按当日市价每单位15元成交1000单位甲种证券,约定12月1日交割清算。一般来说,此时买入方预测和期望该种证券的价格在今后几个月里上涨,所以肯出资购买;卖出方则预测和期望该种证券价格下跌,所以肯抛出证券。到了交割期,如果甲种证券的价格下跌至每单位12元,这样对于买入方来说实际损失了3000元。因为此时花费12000元就可以买入1000单位的这种证券,而他却花费了15000元。此时卖出方则赚进价格差额3000元。因为此时他如果再买进1000单位的这种证券,只需花费12000元。同理,如果在交割日里该种证券的价格上涨至17元,对买入方来说实际获利2000元,卖出方则损失2000元。

现代期货已发展成为以期货合约交易为主的新的交易方式,应用更加广泛,金融期货发展尤其迅猛,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期权交易

期权的全称是期货合约选择权,持有期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拥有按交易双方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规格的金融资产的权利。期权交易,就是对一定期限内买卖金融资产选择权的交易。

期权交易是一种正当的权钱交易。期权的购买者在支付了一定的权利金(又称保险金)后,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协定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合约的权利,但并不负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即买进期权后可以放弃权利,但不能收回已付出的权利金。期权的卖出方则收进买入方付出的权利金,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交易时的承诺。因此,期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权力有偿转让。期权交易最终并不会涉及到实际的金融资产的转移,双方只要就现货资产进行折价清算即可。所以期权完全成为一种新型的衍生金融工具,成为一种新的交易方式。

对于期权或选择权来说,在交易中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种。

看涨期权交易。又称买进选择权交易。假设两个投资者对未来一个时期的某种股票价格的走势预测结论相反,甲认为会上涨,而乙认为将要下跌;通过证券经纪人,由甲投资者买入该种股票的看涨期权,甲乙双方签订契约。契约规定期权有效期限为3个月,协议价格为每股11元,数量为1000股,期权保险费(也称期权价格)为每股1元,支付佣金300元。这样甲投资者在期权交易契约签订时支付资金共计1300元。

如果在3个月内,该种股票的市场价格跌至10元时,甲投资者可以行使放弃执行期权的权利,不购买股票。这样对买入期权的甲投资者来说就得损失1300元,而对卖出方乙投资者来说净赚保险费1000元。

如果在3个月内该种股票的市场价格涨至12.3元时,买方按11元的协议价格购进股票1000股则保持不盈不亏。如果该种股票的价格涨至每股15元时,买方若按协议价格购进股票1000股,然后按市价抛出,一进一出,扣除已支付的费用1300元,净赚2700元,盈利率在100%以上。如果股市猛涨,买方也可以在他认为是最高点时再行使买进的权力,那么盈利率将会更高,绝对额更加可观(当然,行使权力的机会只限于一次)。相反,对进行看涨期权交易的买入方来说,损失最多为100%。

此外,买方还可以利用看涨期权交易来进行股票保值。假设甲投资者持有某种股票1000股,为了保值,他按当时市场价每股11元抛出这些股票,同时买入一份该种股票的看涨期权的契约1000股,有效期限为3个月,付出费用1300元。在未来的3个月内,如果该种股票的市价上涨到15元,甲投资者可以在期权交易中赚取2700元,扣除上涨后带来的损失4000元,净亏1300元。如果3个月内价格下跌至每股9元,甲投资者虽在期权交易中损失1300元,但却可以在市价9元的条件下以9000元的金额重新买入1000股该种股票,两者相抵净赚700元。通过这种方法,投资者可以达到减少损失,减少风险,增加收入,增加补偿的目的。

看跃期权交易。又称卖出选择权交易。假设甲投资者预测将来一个时期的某种股票价格将会下跌,通过证券经纪人买进该种股票1000股的看跌期权,契约有效期为3个月,协议价格每股10元,支付费用1300元。如果3个月内股价下跌至8元,该投资者则可以每股10元的价格向期权卖出方出售股票,然后再以市价8元的价格买进1000股,一进一出,扣除期权费用,净赚700元。如果在3个月内,该股票的价格下跌幅度不大或者反而上涨,买方则可以放弃行使期权,让期权契约到期作废,此时最多亏损1300元。对于利用看跌期权交易来进行股票保值,其原理与利用看涨期权交易来保值是一样的,区别仅是方向相反而已。

期权交易的买方除了行使买卖股票或终止行使期约的权利以外,还可以行使转售契约的权利。当期权交易市场上某种期权的期权费上涨时,买入方可以转售契约,以获取期权费的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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