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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减持效果评析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国民政府国有股减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南京国民政府国有股的减持是在军事节节败退,经济陷于崩溃边缘,国家政权处于风雨飘摇,政府信用出现严重危机的状况下仓促进行的。国有股减持的目的本来应该是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提高经济效率。而南京国民政府国有股减持的主要、直接的目的却在于取得国家财政收入,缓解国家财政金融危机。国民政府国有股减持本身的制度设计也存在问题。

三、国有股减持效果评析

南京国民政府国有股减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中国纺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大型国有企业在1948年9、10月两个月的时间内,总共减持国有股份66.825万股,仅及计划减持数额的1.185%。造成政策实施失败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其中决定性的因素有三:减持的时机选择不当;减持的目的有误;减持的制度设计不合理。

经济体制的改革必须选择适当的时机。南京国民政府国有股的减持是在军事节节败退,经济陷于崩溃边缘,国家政权处于风雨飘摇,政府信用出现严重危机的状况下仓促进行的。当时的客观形势已经不具备推进国有股减持的条件。国有股减持本来是一项理性的经济政策,抗战胜利之初,中国民间社会投资热情高涨,当时是国有股减持的有利时机。但国民政府不仅没有抓住有利时机推动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反而与民争利,膨胀国有企业规模,扭曲经济体制,为战后经济的复兴造成体制性障碍,最终自食其苦果。

国有股减持的目的本来应该是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提高经济效率。而南京国民政府国有股减持的主要、直接的目的却在于取得国家财政收入,缓解国家财政金融危机。因此,在经济收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国有股减持的政策设计偏重政府的经济利益,漠视民间资本的利益,造成民间资本的观望和不配合,以致国有股只有供给,少有需求。

国民政府国有股减持本身的制度设计也存在问题。国有股减持的股份只占到所减持的国有企业的总股本的20%,企业减持以后的控制权与管理权仍然掌握在国有股手中。当时国有企业的腐败及低效率,使民间资本担心所有权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而不敢进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的理想方案应该是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整体售让或让民间资本控股。另外,国民政府国有股减持的制度设计中还有一些具体办法不合理,如规定以5股为最小出售单位,每股金圆券100元,折合原法币15元,造成一般民间小资本难以染指。再如减持的股票的发售仅限于上海一地以及5家发行局,也限制了出售的速度和数量。最后,当时没有一个完善的证券交易市场,资本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和风险规避机制,这也影响到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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