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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是什么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负面清单”基础上,建议自贸区根据《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加快制定和完善自贸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形成“三清单一目录”的管理模式。

1.建立”三清单一目录”的管理模式

在“负面清单”基础上,建议自贸区根据《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2014年本)》,加快制定和完善自贸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形成“三清单一目录”的管理模式。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权力清单是正面清单,在清单范围之内的权力方可行使,否则“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权力监督制度建设,构建问责机制,“责任清单”可以起到很好的纠偏作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挥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作为配套措施来支撑“负面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部门和层级之间的权责边界,使得行政执行者与执行对象都在法律体系框架下明确自己的权限、职责、职能,企业和个人可以随时进行监督,及时有效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促进全能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全面转型。

2.进一步优化一站式”审批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整合跨部门的政府业务流程,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优化“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后台服务流程。首先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应从多种角度对部门内部服务流程进行合理再造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关职能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从整体上加强信息公开、合作与共享,进一步提高“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效率。其次,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基础上的行政服务中心数据分析与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干预。此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外部监督,在自贸区官网上开通“网上投诉”“窗口评议”等栏目听取企业和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密切追踪投诉处理,及时回复、整改。通过全方位的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有效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效率。

3.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规范,加强联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在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事中事后监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加快建立“三清单一目录”的管理模式的同时,同步研究制定《上海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监督检查的原则、监管主体及职责、指导协调机关、方式方法、流程步骤等作出规定。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创新后续监管方法措施,完善后续监管的标准流程,加快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相结合多元监管体系的建设。

行政机关要对承担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后续监管制度,明确检查对象、依据、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结果处理、结果公开、材料归档,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检查职责等,确保每个事项的审批、监管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并报市政府审改办备案。此外,依照重点监管和面上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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