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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外债研究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资料的分散,对清代外债的研究目前尚十分薄弱,在研究方法上,就债论债的倾向也比较严重。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推出了《清代外债史资料》,为研究工作提供了基本的素材。下面就清代外债的基本情况、起源、本质以及清代外债的研究方法问题谈点看法。清政府对各省举借外债的举动是持默许和慎重态度的,并多次发布不许擅借的命令,对于借款兴办海军、借债筑路的主张更是坚决反对。清政府大部分的外债均集中在这一阶段。

外债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产物。中国在清代曾出现康乾盛世的景气局面,国库存银一度高达8000万两,号称富有四海,确实不知外债是何物。中国的外债,产生于清代后期,是中国被迫卷入国际经济一体化漩涡后为赔款、为镇压起义与革命、为抵御外侮、为兴办实业以及为支付各种名目繁多的军政费用而举借的。由于资料的分散,对清代外债的研究目前尚十分薄弱,在研究方法上,就债论债的倾向也比较严重。同时,由于外债涉及国与国的关系,仅从国际交往的角度也迫切需要对它加以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部着手下大力气整理旧中国的外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推出了《清代外债史资料》(上、中、下),为研究工作提供了基本的素材。但我们的视野又绝不是局限于债项的清理,而是把外债放入当时社会政治、财政、经济等大背景之中,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力图在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也就是说,我们研究外债史,不仅研究外债的形成,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外债对军事、政治、财政、经济的交互作用,来分析社会发展演变的规律,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的演变以及生产方式的形成。经过这几年的艰辛探索,《清代外债史论》这一本专题性质的专著终于要同广大读者见面了。我们期望同仁能喜欢她、扶持她,对她提出批评与改正意见,以便使她更成熟、更完善。下面就清代外债的基本情况、起源、本质以及清代外债的研究方法问题谈点看法。

(一)清代外债的基本情况

外债,是指一国政府采用国家信用形式对外筹集到的和通过其他途径转化而来的债务的总称。中国的外债始于晚清,是指这一时期清中央政府举借的或事后承认的各种欠款、借款、赔款转化来的,甚至于以地方政府或个人名义借的外债的总和。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清代外债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上看,均比目前公认的外债统计标准要宽。这一点值得注意。外债是国与国之间的资金运动,无论是政府本身举借的、还是以团体或个人名义举借的,一旦发生偿还困难,就会要国家偿还,也就是说,最终的债务人只能是国家。

清代外债的原始形式可以追溯到广东十三行的“行欠”,其中第一次鸦片战争的赔款中有300万元“行欠”,因注明由中国官场赔还而转化为外债。据初步统计,自1851年上海洋商借款到1911年海军硕效厂借款,目前可以确定的借款共208笔,债务总额达1305888297两(库平银)。在这些借款中,数额最大的是战争赔款借款或由赔款转作借款的外债,期限长;最小的是学费借款,属于临时周转性质。其中最大的一笔外债为1902年庚子赔款,达457605000两,它直接转化为外债;其次是为偿还1895年甲午赔款而举借的三次外债,即俄法借款、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数量分别达1亿两以上。最小的一次借款为1911年12月江浙陆军学费借款,为7197.23两;其次是1911年10月农商部正金银行借款和1883年12月驻英使馆借款,分别为10488.7两和11084.87两。

就纵向来看,清代的外债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851年到1894年。这一阶段是清政府外债的初始阶段,外债因各地方政府赊购洋枪洋炮洋船镇压农民起义而产生,继而又在海防塞防的争论和建设以及抵御法国、日本侵略的中法战争、中日战争中有所拓展。清政府对各省举借外债的举动是持默许和慎重态度的,并多次发布不许擅借的命令,对于借款兴办海军、借债筑路的主张更是坚决反对。因而这一阶段的外债无论是次数还是绝对数量都是有限的。第二阶段:从1895年到1911年。这一阶段是清政府大规模举借外债的阶段。由于甲午赔款和庚子赔款的巨大财政压力,以及“实政”、“新政”相继施行所引起的筑路高潮、办矿热潮需款巨大而迫切,清政府走上了赔款借款和依赖外债的道路。清政府大部分的外债均集中在这一阶段。据初步统计,甲午战争前(包括战争期间)清政府共举借外债69笔,债务额为96511435两,占债务总额的7%;甲午战争以后共举借139笔,债务额为1208739862两,占总数的93%。

外债按用途、国别、币种等标准有多种分类办法。按借款的实际用途分,清代外债可以分为五大类:

第一,赔款借款或赔款转化的外债,共6笔,数量为793883340两,占债务总额的61%;

第二,镇压农民起义和辛亥革命的外债,共35笔,16949265.62两,占1%;

第三,各种行政经费借款,共59笔,40993647.2两,占3%;

第四,海防、塞防及抵御外侮的借款,共23笔,79501078.99两,占6%;

第五,各种实业借款,85笔,374560965.7两,占29%。

在这些实业借款中,铁路借款37笔,318147297两,占整个清代外债的25%,占实业借款的85%。矿业借款26笔,35050927.84两,占实业借款的9%。

从借款来源的国别来看,英国是侵华的急先锋,贷款次数最多,数量也最大。特别是英商汇丰银行,更是清政府借款的“主渠道”。甲午战争以前,英国几乎包揽了清政府的所有对外借款。据不完全统计,甲午战争以前目前能肯定的英商贷款额为82063111两,占85%。德、美、法、俄四国商人贷款11875945两,占12%。不能肯定为哪国贷的有2571379两,占3%。其中汇丰银行贷款60067721两,占62%。甲午战争后,英国的绝对垄断地位被打破。德国、俄国、法国奋起齐追,后起的日本、美国也不甘落后。据初步统计,甲午战争后,英国贷款约为339553473两,占28%;德国为265582368两,占22%;俄国为200410767两,占17%;法国为161758851两,占13%;日本为79551356两,占7%;比利时为60075724两,占5%;美国为56395745两,占5%。

从借款的币种上看,清代外债的币种结构十分零乱。按贷款国货币计算的有英镑、马克、法国法郎、美元、日元等。按白银计算的有银两、银元。其中银两又有库平银、规平银、关平银以及上海规银、汉口洋例银、香港公砝银,等等。这些计量单位,不仅换算十分不方便,而且汇率变化频繁。特别是在当时西方各国已普遍采用金本位制、放弃银本位制的情况下,白银价格大跌。这就造成清政府在还款时以银换金,发生巨大镑亏,吃尽苦头。如1895年克萨借款的本息镑亏为173万两,1896年英德借款镑亏为248万两,1902年的庚子赔款转作借款后发生镑亏800万两,清政府不得不在1905年借款100万英镑以支付这些镑亏。

从借款利息上看,最高的是左宗棠第一、第二次西征借款,月息达1分3厘。一般的借款年息在7~8厘左右。当时在西方及国际市场上,借款利率一般为4~5厘。这么高的利率,是对清政府的高利贷盘剥。不仅如此,几乎每一次借款均有折扣,清政府实际仅拿到80%~85%,有时还外加行用等。同时,在借款谈判过程中,列强均要索取抵押。抵押的除了海关关税外,还有厘金、盐税以及铁路、矿山等,无不附带苛刻的政治条件。总之,列强通过借款达到了侵犯中国主权、控制中国财政经济的目的。

从借款期限上看,一般来说,短期借款较少,长期借款居多。10年至30年是常事,期限最长的借款45年偿还。从清代外债的实际偿还情况看,甲午战争前,由于外债次数不多、数额不大,大部分在借款后不久就已还清。甲午战争后,赔款借款、铁路借款和矿业借款是大宗借款,赔款借款以海关作担保,铁路借款以铁路作担保,矿业借款以矿作担保,期限一般较长,除庚子赔款发生停付及退还的情况外,到民国初年也都基本上还清。

(二)关于清代外债的起源

任何事情均有一个十月怀胎的过程。清代外债是怎样产生的或者说清代外债的历史起源,是我们研究清代外债乃至近代中国外债前首先必须弄清的一个问题。

外债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使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后的产物,最早产生于西方。伴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与西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进行,西方殖民主义者开始了以全球为战场的“商业战争”,于是全球发生了分裂,出现了宗主国和殖民地,产生了富国和穷国。通过暴力掠夺从殖民地沿海流入宗主国的黄金和白银,在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的同时,又在高额利润的诱使下进入殖民地或次发展国家,成为西方殖民强盗继武力之后进一步控制殖民地的经济侵略手段。所以马克思说:“殖民制度以及它的海外贸易和商业战争是公共信用制度的温床。”

这个结论对于清代外债也是适用的,当然清代外债又具有自身的特点。具体说来,中国也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被迫卷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由于赔款、由于镇压农民起义、由于建设海防塞防、由于兴办铁路矿业等,才一步步走上了举借外债的道路。其中,帝国主义列强发动的侵华战争及战后的勒索赔款,是清代外债产生的最主要根源。

我们知道,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走在世界前列,汉唐文明,影响非凡,对周边及世界各国有很大的吸引力。中国的钱币在东亚及东南亚几乎成了通用货币。根据经济史专家梁方仲的研究:“金、银、铜、铁大量地漏出国外,从南宋以后已成为一严重问题,尤以铜钱的泄出最为厉害,当时东至日本,南至南海诸国,多行使中国铜钱,俨然已取得国际支付货币的地位。”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中期,经过清初几代统治者的励精图治,接受汉文明,实行民族和解政策,平定国内叛乱,抵御外国侵略,出现了“康乾盛世”的鼎盛局面,国库存银高达8000万两之巨。“康乾盛世”,不仅足以傲视汉唐,即便把它放在当时的世界上看,也是领先超群的。在这个时候,外债对中国而言,确实不知为何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文明只是一种自发的文明而不是一种自觉的文明,因而就在此时,以乾隆皇帝为首的清政府自恃富强,自傲自满,忘记了简单的居安思危的道理,放弃了文治武功、励精图治的积极进取精神。乾隆六下江南,兴修圆明园,修筑行宫,等等,于是上行下效,腐败之风风行全国。当时就有人指陈道:“各督、抚声名狼藉,吏治废弛。臣经过地方,体察官吏贤否,商民皆蹙额兴叹。各省风气,大抵皆然。”《清史稿》卷一九,《尹壮图》。在这种环境下,剽悍无敌、英勇善战的八旗子弟绿营兵由此腐化变成逢战必败、祸害百姓的罪魁,清正廉洁的满汉官员,变成官无不贪、吏无不恶的祸首。这样,清政府迅速从“康乾盛世”走向“嘉道中落”。再加上在中西贸易中,英国为了改变其长期逆差的局面,伤天害理地做起了鸦片生意。而清政府的腐败又使鸦片得以登堂入室。诚如马克思当时所指出的那样:“中国人从道义上抵制的直接后果是英国人腐蚀中国当局、海关职员和一般的官员。浸透了天朝的整个官僚体系和破坏了宗法制度支柱的营私舞弊行为,同鸦片烟箱一起从停泊在黄埔的英国趸船上偷偷运进了天朝。”据统计,鸦片战争前40年,输入中国的鸦片达428733箱,致使中国流失白银达3.43亿两。罪恶的鸦片贸易,像一支巨大的吸血管插在中国人民的身上,吸干了中国人民身上的鲜血,加速了清政府的衰落。

落后就要挨打。英国为了维护可耻的鸦片贸易,借口中国的禁烟运动,发动了对中国的战争。这次战争乃是英国殖民主义者发动的非正义的“商业战争”。两广总督林则徐在广东、闽浙总督邓廷桢在福建做了认真的战守准备,使英国侵略者无隙可寻。但道光皇帝却在英国侵略者率舰北上进泊大沽后,被英军的气焰所吓倒,采取了妥协投降方针,摘去林则徐的帅印,派出腐败的以妥协著称的琦善赴广东查办事件,从而造成这次民族解放战争由胜利转向失败。

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英国侵略者用刺刀胁迫清政府赔款2100万银元。自此以后,兵连祸接。接着,英法于1860年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勒索赔款1600万两,抚恤银50万两,美国乘机勒索商亏银55万两。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又勒索了50万两。1881年,俄国向清政府索取“代守”(侵占)伊犁10年费用900万卢布(合库平银500万两)。1895年,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向清政府索取了2亿两,并勒索到3000万两赎辽费。1900年庚子之役,八国联军更向清政府勒索赔款457605000两。这些战争和赔款,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灾难,它对于清政府财政起了吸血和瓦解的作用。对于第一次赔款,英国侵略者表示可以转化为外债,清政府没有加以理睬,而是命令广东、江苏及十三行行商出资偿还,并动用了部分海关关税收入。第二次鸦片战争赔款,清政府按条约先在天津和广州分别支付100万两和66万两,其他则直接从各海关四成洋税中扣还。到1867年3月30日,共摊还银两为14594149两。对于俄国的赔款,清政府下令户部从京饷中“划拨伊犁偿款二百万两”,其余部分从厘金、关税和田赋附加三项下摊还。如果说甲午战争以前的赔款,清政府还可以通过东拼西凑来解决,那么在甲午战争后的巨额赔款面前,清政府的传统办法就显得苍白无力了。为此,清政府不得不走上了借债赔款的道路。仅就这一点来说,战争以及由此带来的赔款,是清代外债产生的最主要根源。

清政府腐败引起的战争失败,战争失败带来的巨额赔款,使清政府的财政陷入了困境甚至于破产的境地。为了应付这种局面,清政府加强了对人民的搜刮,“旧税捐更重更难负担,此外又加上了新税捐”,从而也就点燃了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熊熊烈火。其中,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异军突起,迅速席卷江南几省,清政府的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但反动统治阶级从来就是不甘心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他们必然要作最后的挣扎。于是清统治者就实行“借师助剿”的反动政策,借助洋枪、洋炮、洋船等西洋先进武器,开征厘金,并举借外债,为反革命内战筹集经费。这就是说,镇压农民起义也是清代外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之后,清政府的外债规模越来越大,数量越来越多,不用说加强海防、塞防,抵御外侮与兴办实业,修筑铁路等费用了,就是连清政府日常军政费用也日益依赖于外债。

(三)关于清代外债的本质

清政府举借外债,是同资本帝国主义侵华和清政府镇压农民起义联系在一起的,也是同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相表里的。资本帝国主义通过借款给中国,输出了国内的剩余资本,又带动了商品的输出。并且,这些外债不是一般的资本输出,而是与政治紧密相关的、以侵占主权国主权为代价的特殊的资本输出。所有的借款,包括实业借款,均附有种种经济的和政治的条件,通过抵押和担保,它们就把持了中国的海关,控制了中国关税、盐税与厘金,操纵了中国的铁路和矿山,从而也就掌握了清政府的财政经济命脉,左右了中国的政局。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部清代外债史,就是一部帝国主义侵华史。难怪长期以来人们总是把清代外债说成是恶债,把它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无疑是对的。但仅有这一点又是不完全的。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外债在加深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地位的同时,又在客观上违反中外反动统治阶级的意志,起到了带动和促进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中国近代化的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是从这里产生的,中国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也就是从这里诞生的。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有一个清楚和正确的认识,切忌简单和片面,要真正把辩证法学好用好。下面我们对此作一些阐述。

第一,外债为近代中国引进了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早在唐宋时代,中国就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束缚,这棵资本主义的嫩芽始终未能突破封建主义坚硬的外壳破土而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停滞中长期延续。西方资本主义侵略、清政府的腐败和不抵抗,点燃了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烈火。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清政府部分统治者认识到了洋枪、洋炮、洋船对于维护自己反动统治的作用,发起了向西方学习的洋务运动,决计兴办近代军事工业。由于军事工业的特殊性质,清政府没有举借外债,而是由海关或户部拨款自建,但这笔兴办军事工业的支出,在清政府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实际上只能是通过其他名义的外债来调度。随着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马尾船政局和天津机器局的创立,古老的华夏神州首次响起了机器的轰鸣声。这样,通过外债这种形式,就在客观上为中国引进了近代的生产力和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甲午战争以后,在清政府“实政”、“新政”的方针下,借债筑路、借债开矿、借债办厂成为时尚,外债与新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关系就更为明朗。单就铁路外债而言,清代修建的9400多公里铁路,外国直接兴建的达3789公里,中国自建的有5620公里,其中全部或部分依赖外债建成的约有4587公里,占全部铁路的49%,占中国自建铁路的82%。

第二,外债是中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一种特殊方式。

马克思阐述资本原始积累时曾指出:“公债成了原始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它像挥动魔杖一样,使不生产的货币具有了生殖力,这样就使它转化为资本,而又用不着承担投资于工业,甚至投资于高利贷时所不可避免的劳苦和风险。”接着,马克思又说:“随着国债产生的同时,有国际信用制度。国际信用制度常常隐藏着这个或那个国家原始积累的源泉之一。”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对于清代外债也是适用的。有人说中国没有资本原始积累。其实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难发现这个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在近代中国,原始积累大致有三种形式,其中一种主要的形式就是举借外债,也就是通过集中利用国家权力向外国举债,直接买进先进技术,发展生产力,同时又用向人民掠夺的形式归还外债本息。这样取得的资本和为归还本息所采取的一切筹集资金的形式,确实为中国近代工业筹集到了必需的起步资金。关于这一点,从清末实业借款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清政府的实业借款共有85笔,达374560965.7两,相当于当时清政府近四年的财政收入,其中铁路借款37笔,318147297两;矿业借款26笔,35050927.84两;电讯借款7笔,8738344两;轮船招商局借款4笔,4383192两;河工借款4笔,3330515两;其他实业借款7笔,4910689两。在矿业借款中,仅汉冶萍公司借款就达20笔之多,债务额为21181772两。没有这些资金,清政府不仅不可能创办近代军事工业,更不用说修铁路、开矿山了,甚至于连一个汉冶萍公司都无法兴办或维持。因此,外债就成为中国近代原始积累的特殊形式。从世界历史上看,一般落后国家和非典型原始积累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大多采用这种形式。

第三,外债为近代海防、塞防的建设,为抵御外侮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外侮频行,海防、塞防处处告急。清政府在借债购买大量军火以镇压国内农民起义的同时,也对海防和塞防表示了严重的关切,并着手借债加强海防和塞防,以抵御外侮。早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广东地方当局为了抵御英法联军占领广州,曾向美国旗昌洋行借款32万两,“以充兵饷”,是为广东旗昌洋行借款。这次借款“是贷中国之银以御外国,非贷外国之银以攻其本国”,因而构成为近代中国第一笔抵御外侮的借款。19世纪70年代,清政府在海防、塞防同时告警的情况下,毅然决定举借外债以应急。首先是福建地方当局鉴于日本侵略台湾举借的福建台防借款,紧接着清政府为收复新疆失地允许左宗棠先后四次举借外债,即第三次到第六次西征借款,共计1275万两(库平银)。在中法战争中,清政府先后九次借款,总额达17833119两(库平银),特别是两广总督张之洞为保证前线供应,借债购械,不遗余力,从而使中国军队得以在战场上狠狠教训法国侵略者。中日战争中,清政府在举借内债无望的情况下,先后形成了上海洋商借款、汇丰银款、汇丰镑款、张之洞购械借款、瑞记借款、克萨镑款等六次借款,总数为45013200两。所有这些借款,对于增强中国海疆、陆疆的防卫能力,对于保证前线将士的军需粮饷供应,均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恩格斯曾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这里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产生阶级以来,真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的证明。”恩格斯在这里还批评了费尔巴哈“就没有想到要研究道德上的恶所起的历史作用。历史对他来说是一个令人感到不愉快的可怕的领域”。我们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我们懂得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我们研究历史,就是为了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我们知道,中国的外债是沾满了脓和血的。但是,我们没有像

恩格斯所批评的费尔巴哈那样觉得“历史对他来说是一个令人感到不愉快和可怕的领域”。相反,我们从中得到了启迪,认识到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人类自产生阶级以来,人们为了生存,为了将来的幸福,总是不屈不挠地同“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作殊死的搏斗的。人类之有现在,就是在同“恶”不断斗争的结果。当前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同腐败作斗争,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国际上同强权政治作斗争,其目的就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未来。所以,研究清代外债史,就是“要研究道德上的恶所起的历史作用”。要认识到,经济发展是毫无例外地和无情地为自己开辟道路的,“没有哪一次巨大的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

(四)关于清代外债研究的方法问题

在我国财政史和外债史的研究工作中,就财政论财政、就债论债的倾向是十分明显的。以至于财政史就成了简单的制度思想罗列,外债史则变成债项罗列。这是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违背的,也是与广义财政学原则大相径庭的。恩格斯曾指出:“唯物史观是以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生活条件说明一切历史事变和观念,一切政治、哲学和宗教的。”同时,恩格斯又指出:“经济状况是基础,但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我们研究财政史,不仅要研究财政制度、财政思想,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财政对军事、政治、经济的交互作用,来分析社会发展演变的规律,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演变与生产方式的形成,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规律。这一点,也正如广义财政学一向倡导的那样,要研究财政,下必须研究生产力,上必须研究上层建筑(即国家、政党),并把生产关系上升到生产方式的高度。

根据这一基本指导思想,我们在对清代外债的研究过程中,不仅研究了外债的形成和用途,还对外债的债项及其影响作了考证,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力图把外债放到当时的社会政治、财政、经济、军事等大背景中去,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办法,揭示中国近代由无债到有债再到依赖外债的根源以及外债与中国近代社会演变轨迹的关系,揭示外债对中国近代生产力的产生与发展,对于中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所起的历史进步作用。这样,我们的研究工作,就不免要涉及似乎完全属于本题之外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不得不费一些笔墨和篇幅。为此,我们透过债项,对清政府的腐败、资本帝国主义历次对华战争及清政府上层的每一个重大决策加以研究,对新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产生给予极度的关注。表面看来,它们之间毫无联系,其实这是更高更深层次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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