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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利益如何实现“无缝对接”

时间:2022-1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时,幸先生致电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人员告诉他,幸先生并未投保。幸先生的例子说明,车险过期而没有进行车险续保,会导致车辆处于脱险状态,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及时进行车险续保,实现保险无缝对接非常重要。因此,车险续保想要保证能够“无缝对接”,投保人最好提前几天投保下一期保险。近年来,各家保险机构推出的异地理赔、保单“迁移”等服务,也能帮助投保人逐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保单利益“无缝对接”。

生活中,车险续保延迟、二手车转让买卖手续办理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这种现象,有些人并不重视,觉得没有太大的影响,事实上,这种延迟行为有可能会影响到保险的“无缝对接”,从而致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失。下面幸先生的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24时,幸先生的私家车保险结束。在此之前,已经有好几个车险业务员打电话催他办理续保的事,但并没有引起他的重视。幸先生打算忙完手头工作亲自去营业点办理车险。

由于工作繁忙,幸先生需要去外地出差一段时间,直至6月1日,他才到保险公司续保。没想到当天下午,幸先生的车就在行驶途中与一辆公交车相撞了,所幸只是擦碰的小事故,无人员伤亡问题。

当时,幸先生致电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人员告诉他,幸先生并未投保。几经周折,才发现,幸先生在6月1日上午购买的那份保单,上面标注的保险生效起始日期为2010年6月2日零时。虽然他的上一年保单已经在5月31日24时效力终止了,但因为他续保的时间延迟,6月1日这一整天,他的车子其实处于“脱保”的“空窗期”状态,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自然是不赔偿的。

幸先生的例子说明,车险过期而没有进行车险续保,会导致车辆处于脱险状态,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及时进行车险续保,实现保险无缝对接非常重要。

每个车主都应该有这样一种常识:作为一种投保行为,无论是首次投保,还是续期投保,新保单的车险保障到底是从哪一刻开始,其实是由投保人发出要约邀请,然后由保险公司方面接受要约,最后保险合同才成立。当然,在约定车险续保保单生效日期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常会建议说,新保单的生效日期最好接着上一份保单的效力结束日期,以便“无缝对接”。

目前,我国车险市场实行的是“见费出单”办法,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保单生效日期都是缴费投保后的“次日零时”。如果车主是在下午4时后办理购买车险的话,由于系统方面的原因,车险最快也要在两个工作日后生效,生效的具体时间仍然是“零点”。

当然,如果是投保人直接指定起讫日期,就可按照约定日期开始生效。因此,车险续保想要保证能够“无缝对接”,投保人最好提前几天投保下一期保险。如果等到上一期保单结束再去投保,就不能确保万无一失了。

此外,投保者还需注意,根据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保险法》第一章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也就是说,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二手车过户转让后,受让人或者原车主,只要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包括电话或上门通知保险公司等方式),受让人就可以承继车辆原有保单的权利义务,原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可直接实现“无缝对接”,而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再为了保险批单而去辛苦奔波。

近年来,各家保险机构推出的异地理赔、保单“迁移”等服务,也能帮助投保人逐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保单利益“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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