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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管理层会帮股东经营吗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所有的利益冲突协调中,股东与管理层、所有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与协调至关重要。股东对管理层予以监督,如果管理层未能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就将其解聘,管理层因害怕被解聘而被迫努力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激励是将管理层的报酬与其经营绩效挂钩,以使其自觉采取能提高股东财富和企业价值的措施。期权价格和当日交易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该管理人员的获利。如果公司管理者不能达到规定目标,原先持有的部分绩效股也将丧失。

协调相关者的利益冲突,要把握的原则是尽可能使企业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在数量上和时间上达到动态的协调平衡。而在所有的利益冲突协调中,股东与管理层、所有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与协调至关重要。

1.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拥有公司所有权的股东所追求的目标是资本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本收益,增加股东财富;拥有公司经营权的管理层作为股东的代理人,除了追求高工资、高奖励外,还包括豪华的办公条件、气派的商业应酬以及个人声誉、社会地位等。由于代理人的目标与股东不一致,代理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是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的。因此,如果没有适当的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层就有可能利用股东的授权谋求更多的自身收益,使股东的最大利益难以实现。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委托人对代理人努力程度的大小、有无机会主义行为较难察觉。根据代理理论,解决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矛盾与冲突的最好方法就是:一方面,对管理层行为进行密切监督;另一方面,提供必要的激励和动力,使其为实现股东的利益而努力工作。具体的措施如下:

1)解聘

解聘是一种股东约束管理者的办法。股东对管理层予以监督,如果管理层未能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就将其解聘,管理层因害怕被解聘而被迫努力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2)收购

收购是一种通过市场约束管理者的办法。如果公司管理层经营决策失误、经营不力,未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挖掘公司潜力、使企业价值提高,导致公司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敌意收购就可能发生。敌意收购 (Hostile Takeover),又称恶意收购,是指收购公司在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收购活动。当事双方采用各种攻防策略完成收购行为,并希望取得控制性股权,成为大股东。进行敌意收购的收购公司一般被称作 “黑衣骑士”。在恶意收购中,被收购公司的原有管理人员通常会被解雇,即使留下来,其职位也要远低于其原职位。为避免被其他公司强行收购,公司管理者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股东财富和企业价值。

3)激励

激励是将管理层的报酬与其经营绩效挂钩,以使其自觉采取能提高股东财富和企业价值的措施。激励通常有两种基本方式:

(1)股票期权方式。

股票期权,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管理人员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享有期权的管理人员只需支付期权价格,而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是多少,就可得到相应的股票。期权价格和当日交易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该管理人员的获利。股票期权本质就是一种受益权,即享受股票因价格上涨而带来的利益的权利。管理者为了获得更大的股票涨价益处,就必然主动采取能够提高股价的行动。

(2)绩效股方式。

绩效股是公司运用每股收益、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评价管理者的业绩,视其业绩大小给予管理者数量不等的股票作为报酬。如果公司管理者不能达到规定目标,原先持有的部分绩效股也将丧失。这种激励方式使管理者不仅为了多得绩效股而不断采取措施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而且会为了使每股市价最大化,也采取各种措施使股票价格上升,从而增加股东财富和企业价值。

2.所有者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当债权人借出资本后,便与股东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股东追求财富最大化,而债权人希望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双方期望实现的目标发生矛盾。在借贷活动中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股东比处于公司外部的债权人更了解公司的状况,他们利用这些信息选择有利于自身而不利于债权人的各种行为,如债务人 (股东)违反借款协议,私下改变资本用途,或从事高风险投资等。若高风险的项目成功,额外的利润就会被股东独享;但若失败,企业破产,债权人却要与股东共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再如,股东可能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举借新债或发行新债券,致使旧债券的价值降低。

所有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限制性借债

债权人通过事先规定借债用途限制、借债担保条款和借债信用条件,使所有者不能通过以上方式削弱债权人的债权价值。

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

债权人发现企业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便会采取收回债权或不再给予新的借款的措施,从而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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