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用于确认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流程包括:建设单位应当持设计任务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许可证核发申请。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用于确认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城市规划法》第32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无论是永久性,还是临时性的,都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流程包括: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建设单位应当持设计任务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许可证核发申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确定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等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布局和发展要求;对于建设工程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征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协调。

(二)初步审查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对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审查,并应征求环境保护、环境卫生、交通、通讯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以便使规划更加合理完善。

(三)核发规划设计要点意见书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申请的审查结果和工程所在地段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规划设计要点意见书,提出建设高度限制、与城市规划红线的边界限制、与四周已有工程的关系限制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划设计要点意见书的要求,委托设计部门进行方案的设计工作。

(四)方案审查

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规划设计要点意见书完成方案设计后,应将设计方案(应不少于两个)的有关图纸、模型、文件报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各个方案的总平面布置、工程周围环境关系和个体设计体量、层次、造型等进行审查比较后,将核发设计方案通知书,并提出规划修改意见。建设单位或个人据此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将注明勘察设计证号的初步设计文件(总平面图、个体建筑设计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图、地下室平面图、剖面图等施工图及相关设计说明)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批准后,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