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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图形共多少种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品的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增值的必要手段之一。提供约定的或通用的商品包装,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之一。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指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汉字组成,其作用在于使有关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易于辨认货物,便于核对单证,避免错发错运,如图1-2所示。标准唛头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一、约定包装条款的意义

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性质、特点和形状各异,因而对包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除少数商品难以包装,不值得包装或根本没有包装的必要,而采取裸装或散装的方式外,其他绝大多数商品都需要有适当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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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与裸装

散装(In Bulk)是指直接将货物置于舱体、车体或船体的一定部位,不加任何其他包装。散装适用于大宗的不易碰损的商品,这些商品不容易或不值得包装,如煤炭、矿砂、油类等。

裸装(Nude Packed)是指将商品用铁丝、绳索等加以捆扎或以其自身捆扎成捆、堆或束,不加任何包装物料。裸装适用于自身品质比较稳定,可以自成件数、能抵抗外界影响、难以包装或不需包装的商品,如钢材、橡胶等。

商品的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增值的必要手段之一。适当的包装,对保护商品,方便商品的贮存、运输、装卸、清点和陈列起着重要作用。

出口商品包装也是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扩大销售、增加售价的有效手段。良好的包装,不仅可以保护商品,而且还能宣传、美化商品,提高商品身价,吸引顾客,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口国家的科技文化和艺术水平。

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包装还是说明货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件。提供约定的或通用的商品包装,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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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合同未规定,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二、包装的分类

根据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作用不同,可以分为运输包装(外包装)和销售包装(内包装)两种类型。

(一)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便于运输、减少运费、节省仓储和便于计算等。

1.运输包装的分类

(1)按包装方式不同,可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单件运输包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集合运输包装是指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这对于提高装卸效率、保护商品和节省费用有积极的作用。目前常见的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包、集装袋、托盘和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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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包和集装袋(Flexible Container)一般是指用合成纤维或复合材料编织成的圆形大口袋或者方形大包。因使用材料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容量一般在1~4吨,最高达13吨左右,适于装粉状、粒状化工产品、矿产品等。

托盘(Pallet),一般是指用木材、金属或塑料制成的,能够用铲车叉起的托板,承载力一般为0.5~2公吨,堆货高度不得超过1.6米。

集装箱(Container),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为适应不同种类的商品,集装箱可分为杂货集装箱、散货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和冷藏集装箱等。

(2)按包装造型不同,可分为箱(Case)、袋(Bag)、包(Bale)、桶(Drum)和捆(Bundle)等不同形状的包装。

(3)按包装材料不同,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竹、柳、草制品包装、玻璃制包装和陶瓷包装等。

(4)按包装质地不同,可分为软性包装、半软性包装和硬性包装。

(5)按包装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包装和局部包装。

2.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按其作用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1)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指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汉字组成,其作用在于使有关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易于辨认货物,便于核对单证,避免错发错运,如图1-2所示。主要包括收/发货人名称代号、目的地的名称代号、件号或批号三项内容。此外,有的运输标志还包括原产地、合同号或许可证号等内容,买卖双方可根据商品的特点具体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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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运输标志

标准唛头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目的是便于电子计算机技术在运输和单证流转方面的应用,避免由于运输标志内容差异过大而造成的差错和困难。该标准唛头由4行组成,每行不得超过17个英文字母。例如:

SMCO………………………收货人

NEW YORK…………………目的港(地)

2002/C NO.345789……合同号(或订单号、发票号等)

NO.1 -20………………件号

刷制唛头要注意标志简明清晰,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2)指示性标志。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的过程中注意的事项,如图1-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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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指示性标志

(3)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是指在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如图1-4所示。其作用是警告有关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人身和物资安全。

(二)商品的销售包装

销售包装又称内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点和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销售包装不仅可以保护商品,还具有促销功能。

1.销售包装的种类

根据商品的不同特性和形状,常见的销售包装有下列几种:

(1)挂式包装;(2)堆叠式包装;(3)携带式包装;(4)易开包装;(5)喷雾包装;(6)配套包装;(7)礼品包装;(8)复用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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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警告性标志

2.销售包装的标志和说明

( 1)包装的装潢画面。销售包装上的装潢画面要美观大方,富于艺术吸引力,并突出商品的特点,其图案和色彩应适应有关国家、民族的习惯和爱好。

看世界

一些国家对图案及色彩的喜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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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字说明。销售包装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品牌、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文字说明应与装潢画面紧密结合,以达到宣传与促销的目的。另外,还须注意有关国家标签管理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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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码

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文所组成,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如图所示)。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商品包装上使用条形码。只要将条形码对准光电扫描器,计算机就能自动识别其中的信息,从而确定商品品名、品种、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及产地等,并据此在数据库中查询单价,进行货款结算,打出购货清单,既方便了顾客又提高了结算效率,并能使国际贸易双方及时了解双方商品的有关资料和本国商品在对方国家的销售情况。

国际上通用的条形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美国编码委员会编制的UPC条码(Universal Product Code);另一种由欧洲12国组成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编制的EAN条形码(European Article Number)。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和扩大出口,国务院于1988年批准成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该中心于1991年4月代表中国正式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目前,该协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为“690”、“691”、“692”。此外,我国的书籍代码为“978”,杂志代码为“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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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

(一)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也就是说,在出口商品包装内外,都没有原产地和出口厂商的标记。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或品牌;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

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等),它是出口国家厂商加强对外竞争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为了把生意做活,我们对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也可酌情使用。

(二)定牌生产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这种做法叫做定牌生产。卖方同意采用定牌,是为了利用买主(包括生产厂商、大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和专业商店)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商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

议一议

采用中性包装与定牌生产的利与弊。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何种情况下采用这些做法?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如外商订货量较大,且需求稳定,在不违反国际贸易中配额限制和普惠制规定的原产地证明原则下可适当使用定牌生产。采用定牌生产时,除非另有约定,在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均需标明“中国制造”字样。

查一查

你知道目前我国出口商品包装在国际上处于何等水平吗?

看世界

目前国外对包装的研究及包装工业的发展状况

国外,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对包装的科研工作极为重视,都设有专门研究机构。例如:法国有全国性的包装研究所,拥有2000~3000名专家。英国的PIRA包装研究中心,每年出版有关研究改进包装的刊物几十种。美国在5所大学中设有包装专业学系,其中以密歇根州大学和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包装学系最为出名。日本在大学虽未设学系,但在许多大学设有包装讲座,像松下、丰田、东芝之类的大企业都自行办有包装专业班,用以培训适合本企业需要的包装设计人才。其他许多国家也都有包装协会。从20世纪60年代末起,不少国家的包装业已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部门。如美国,其包装业在工业中位居第5位(钢铁、汽车、石油、建筑、包装) 。其他如德国、日本的包装工业也大致如此,都拥有生产各种包装(制箱、制袋、制瓶)的专业性工厂。

四、合同中的商品包装条款及举例

(一)商品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

买卖合同中的商品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如下:

[例1]包装:每件装一塑料袋,半打为一盒,十打装一木箱。

Packing:Each piece in a polybag,half dozen.in a box and 10 dozens in a wooden case.

[例2]包装:单层新麻袋,每袋约50千克。

Packing : In new single gunny bags of about 50kg each.

(二)订立商品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2.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Seaworthy Packing)和“习惯包装”(Customary Packing)之类的术语。

3.明确运输标志(唛头)由谁决定和包装费用由谁负担。国际贸易习惯,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可不订入合同,或只订明“卖方标志”,由卖方设计后通知买方。如买方要求在合同订立以后由其指定,则应具体规定指定的最后时限,并订明若到时间未收到有关唛头通知,卖方可自行解决。

关于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之中,不另计收。如买方要求特殊包装,除非事先明确包装费用包括在货价内,否则其超出的包装费用应由买方负担,并应在合同中具体规定负担的费用和支付办法。

复习与思考

一、问答题

1.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有哪些?

2.某公司出口一批东北大豆,品质条款规定:含油量18%,含水量14%,杂质1%,碎粒7%,试分析若该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或低于该标准,将出现何种情况。

3.在合同中规定“About 1 000m/t”或“1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条款,对买卖双方有无区别?在后一种规定条件下,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吨?如何计价?

4.什么是溢短装条款?它包括哪些内容?

5.运输包装标志有哪几种?其中运输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6.什么是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

7.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二、做一做

(一)选择题

1.在凭样品进行交易时,样品(  )。

 A.只能由卖方提出

 B.只能由买方提出

 C.既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

 D.必须留存回样

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卖方交货多于合同规定数量时,买方(  )。

 A.可以只接受合同规定部分

 B.只能全部接受

 C.只能全部拒绝

 D.可以全部接受,多收部分不付货款

3.出口羊毛时,重量的计算通常是按(  )。

 A.毛重   B.净重   C.公量    D.理论重量

4.运输标志通常是由(  )确定的。

 A.买方   B.卖方   C.双方协商  D.运输方

5.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  )。

 A.无权提出损害赔偿

 B.无权拒收货物

 C.无权撤销合同

 D.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二)判断题

1.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很多,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

2.凭对等样品成交实际上是将凭买方样品成交转为凭卖方样品成交。(  )

3.合同中未规定以毛重还是以净重计重时,一般以毛重计重。(  )

4.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又称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

5.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约”或“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

(三)算一算

某出口商品共2 000箱,每箱毛重9.3公斤,每箱体积为42cm×30.5cm×30cm,求:该批商品的毛重共多少公吨?体积共多少立方米?如每箱的皮重为2.3公斤,该批货物的净重共多少公吨?

三、案例分析

1.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made Writing Paper),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是:

(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序完全采用手工;

(2)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立的,并且实际货物品质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定的品质一致。

请分析:此交易争议的责任在谁?应如何处理?

2.我国某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商人按每公吨500美元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东京的条件成交某农产品200公吨,合同规定:每袋包装25公斤,双线新麻袋包装,信用证付款方式。该公司凭证装运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事后对方来电称:该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实际到货不足200公吨,要求按净重计算价格,退回因短量多收的货款。我公司则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试问:公司做法是否可行?为什么?

3.某公司外售杏脯1.5公吨,合同规定纸箱装,每箱15公斤(内装15小盒,每小盒1公斤)。交货时,由于此种包装的货物短缺,于是便将小包装(每箱仍为15公斤,但内装30小盒,每盒0.5公斤)货物发出。到货后,对方以包装不符为由拒绝收货。卖方则认为数量完全相符,要求买方付款,你认为责任在谁?应如何处理?

4.我方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大麻,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所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之前由中国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证书。货到德国后,买方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要求我方赔偿15 000英镑的损失。请问:我方是否该赔偿买方损失?为什么?

四、活动建议

1.逛市场。观察销售包装,识别文字说明、装潢画面及条形码。

2.参观码头。观察运输包装,指出运输包装的种类和标志并了解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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