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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合作关系的维护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外包后,代理商也可能发生未尽力执行受托工作的道德危险。人才服务机构必须是高信誉的,协作的工作是长项、优势;另一方面,合作对象必须是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理念。而且合作双方必须认可和接受“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与用人理念。企业出于得到更好服务的动机而实行人力资源职能外包,因此,要坚持对服务商的工作成果进行严格管理和评价,在评价时可利用内部客户调查来进行,充分重视员工的反馈。

第三节 外包合作关系的维护

维护外包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人力资源外包取得成功的最关键因素。

企业将人力资源业务外包时,由于不可能完全清楚代理商实际的工作能力与执行受托工作的尽力程度,以致外包前未能筛选合适的代理商,造成逆选择的结果。例如,许多社区将警卫工作外包给保安公司,却发生具前科的警卫伤害住户的事件。外包后,代理商也可能发生未尽力执行受托工作的道德危险。例如,警卫在夜间应巡逻社区维护住户安全,却与人在暗处闲聊或处理个人私事。

企业将人力资源业务外包时,必须秉持一个观念:外包不是将工作负担移转给代理商,而是联结代理商的工作能量,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外包属于延伸性的投资,是企业与代理商联手建立互助共荣的创意网络;为达成企业的营运目标,外包更是一种跨行业,甚至是跨国界的目标管理

企业外包的程度与类别,随产业与工作的特性而异,适合外包的项目主要是已形成规格化的生产活动,企业需集中心力于“相互倚赖性”产品结构的整合活动,透过经营策略的规划与拟订,成为资源的整合中心。

(1)企业的高层领导者、人力资源管理者以及一般管理者都应该确立“只求为我所用,不求为我所有”的大人才观,从而为企业进行有效灵活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灵活的运用现在社会的各种人力资源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统一了企业的各种管理思想和用人观念,使得企业的决策是企业所有员工所能认可的、接受的、拥护和执行的,使全企业都接受相应的各种观念和相应的各种观点。

(2)企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租赁机构)双方应该相互了解彼此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念、用人方式以及对人性的各种认识,基于双方共识的基础上建立真正的信任合作关系;而且双方应该是基于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而做出的相应的承诺、签订相应的人员外包和租赁合同,只有基于此条件上的各种协作才能保证协作的有效进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现在的经济是市场经济,各种协作以及签订的各种合同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因此各种协作关系——外包合同和租赁合同——都必须以明确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并且相应的各种合同条款都应该明确、清晰,不能有模棱两可的描述和各种误差,在特定的条件下,应该加入相应的协商和议价条款,以完善合同条款。

(4)仅有合同的约束并不能保证我们的协作一定不失败,因此,在法律合同的基础上,首先,企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外包机构和租赁人员)双方都应该树立“双赢”的管理理念,都应对对方的资产和利益负责,只有如此,双方才能确立基于真诚合作的长期协作关系。其次,双方应定期进行沟通,以明确外包任务的完成情况或者提供给他们需要的各种企业的资料,和了解、反馈租赁员工的工作情况等等,有助于双方作出实施的追踪决策和追踪合同协作,使协作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再次,企业不管是在法律上还是在伦理道德上,都应该尊重人才服务机构和租赁的员工,都应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保护租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机会,同时可以减少和避免人事纠纷。

(5)人才服务机构必须是高信誉的,协作的工作是长项、优势;另一方面,合作对象必须是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理念。而且合作双方必须认可和接受“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与用人理念。

外包项目从一开始就应建立绩效衡量标准,并同时说明工作绩效评价方式和报告程序。企业应当坚持要求服务商诚实报告、经常报告、出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服务商的绩效评价标准应当是明确、具体、可衡量的。例如,在人员配置方面,服务商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可以是:每雇用一人的成本、人员流动率等。通过绩效标准可以提高服务商的工作绩效。企业出于得到更好服务的动机而实行人力资源职能外包,因此,要坚持对服务商的工作成果进行严格管理和评价,在评价时可利用内部客户调查来进行,充分重视员工的反馈。服务商只有在提供了合同所约定质量标准的服务之后才能得到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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